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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的基礎是什麼

發布時間: 2024-10-08 13:59:22

① 如何創辦教會

首先是要有上帝的呼召,恩賜和聖靈的親自帶領。
因為教會是上帝所建立的,不以基督為基礎的,根本不算是教會,也不能存立得住。
絕沒有以人的力量建立起來而且長久存立的教會,所有建立並能發展得好的教會,都是在上帝的帶領下的。
如果沒有這種恩賜,就不要想去建立教會了。

如果你確實有這方面的帶領。
那麼,下面是具體的方法。
要有經過正規神學培訓的傳道人、義工。(義工都是不領工資的哦)
要有一個固定的聚會場所,有穩定並且達到一定數量(具體各地規定有些不同)的信徒。
向當地的兩會及宗教局申報。
然後就可以了。

② 教會根基必須要建立在怎樣的基礎上

耶穌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盤石上,」
含意如下:
1.「我要...」說出不是任何人,乃是主自己才能建造教會。這也表明教會的建造,乃是在主死而復活之後的事。
2.「我的教會,」說出教會並不屬於任何人,乃是屬於主自己。注意:在四福音書中,只有馬太兩次提到『教會』(本節和十八17);馬太十六章是講宇宙教會,馬太十八章是講地方教會。
3.「這盤石上,」說出教會的根基,不是彼得這塊小『石頭(stone)』,乃是彼得所承認的基督這塊大『盤石(rock)』(參林前十4;三11;彼前二7~8);或者說,『盤石』是指彼得因神的啟示,而作出對基督的信仰告白,故可指『使徒的教訓』(參弗二20;徒二42)。
所以,教會根基必須要建立在耶穌基督這塊大磐石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