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砂石回填以後能不能反挖
砂石回填以後是可以進行反挖的。砂石回填是一種填充材料,一般用於土地平整、基礎施工以及道路建設等工程中。在完成回填後,砂石會被壓實,以提供基礎的穩定性和承載能力。但是如果需要進行其他工程操作或者需要在回填區域開挖,是可以進行反挖的。
反挖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反挖前需要對回填區域進行勘測,了解回填的深度、質量以及施工方式等信息。
2. 在反挖過程中需要對回填區域的壓實情況進行考慮,如果回填材料未能充分壓實,可能會引發沉降或不穩定的情況。
3. 如果回填區域中存在其他管線或設備,需要提前進行合理的處理和保護,以避免損壞。
4. 執行反挖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合適的施工方法和工具,以確保回填區域的穩定和安全。
綜上所述,砂石回填後是可以進行反挖的,但需要注意相關的工程要求和安全措施。
⑵ 公路碎石墊層的平整度允許偏差是多少
允許偏差在20mm左右。
砂石墊層寬度的確定從兩方面考慮:
一方面要滿足壓力擴散角的要求,
二是要有足夠的寬度以防止砂石墊層向兩側擠出。如果墊層兩側的填土質量較好,具有抵抗水平向附加應力的能力,側向變形小,則墊層的寬度主要按壓力擴散角考慮。
墊層頂面寬度可從墊層底面兩側向上按當地開挖基坑經驗的要求放坡,墊層頂面每邊宜超出基礎底邊不小於300mm。
墊層的剖面尺寸確定後,對比較重要的建築物還要求驗算基礎的沉降。驗算時可不考慮墊層的壓縮變形,僅按常規的沉降計算公式計算下卧軟土層引起的基礎沉降。
(2)砂石基礎回填沉降多久擴展閱讀:
砂石墊層的材料必須具有良好的振實加密性能,宜選用碎石、卵石、角礫、圓礫、礫砂、粗砂、中砂或石屑(粒徑小於2mm的部分不應超過總重的45%),且應級配良好,不含植物殘體、垃圾等雜物。若只用粉細砂或石粉(粒徑小於0.075 mm的部分不超過總重的90%)時,應均勻摻入不少於總重30%的碎石或卵石。
嚴禁擾動墊層下的軟弱土層,防止其被踐踏、受凍或受水浸泡。在碎石墊層底部宜設置150~300mm厚的砂墊層或鋪一層土工織物,以防止軟弱土層表面的局部破壞,同時必須防止基坑邊坡坍土混入墊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