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做土建預算的時候怎麼列項
建一個建築各個工程所佔總造價各是:
樁基工程:一般大約土石方,基礎,砌築,混凝土,鋼筋占工程造價的50%左右。
防水工程:屋面防水隔熱,樓地面,牆柱面,門窗,油漆塗料占工程造價的10%左右。
水電暖工程:水電暖占工程造價的15%左右。
模板,腳手架措施費等占工程造價的8%左右。
利潤、稅金、管理費等占工程造價的20%左右。
普通住宅建築混凝土用量和用鋼量:
1、多層砌體住宅:
鋼筋30KG/㎡
砼0.3—0.33m3/㎡
2、多層框架
鋼筋38—42KG/㎡
砼0.33—0.35m3/㎡
3、小高層11—12層
鋼筋50—52KG/㎡
砼0.35m3/㎡
4、高層17—18層
鋼筋54—60KG/㎡
砼0.36m3/㎡
5、高層30層H=94米
鋼筋65—75KG/㎡
砼0.42—0.47m3/㎡
⑵ 土建工程和裝修工程工程量都包括哪些方面 如何計算
樓地面工程
1.0.1 找平層的工程量按相應面層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1.0.2整體面層的工程量按下列規定計算。
1.整體面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扣除凸出地面構築物、設備基礎、室內管道、地溝等所佔面積,不扣除間壁牆和0.3m2以內的柱、跺、附牆煙囪及孔洞所佔面積。門洞、空圈、暖氣包槽、壁龕的開口部分不增加面積。
2.踢腳線,按設計圖示長度乘以高度以面積計算。
3.樓梯面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樓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內的樓梯井)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樓梯與樓地面相連時,算至梯口梁內側邊沿;無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層踢步邊沿加300mm。
4.台階面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台階(包括最上層踢步邊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5.陽台、雨篷的面層抹灰,並入相應的樓地面抹灰項目計算。雨篷頂面帶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數1.20。反檐只適用於高出板面600mm以內的裝飾檐板,高度超過600mm的檐板作欄板計。
6.防滑坡道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1.0.3 塊料面層的工程量按下列規定計算。
1.樓地面石材、塊料面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扣除凸出地面構築物、設備基礎、室內管道、地溝等所佔面積,不扣除間壁牆和0.3m2以內的柱、跺、附牆煙囪及孔洞所佔面積。門洞、空圈、暖氣包槽、壁龕的開口部分不增加面積。
2.橡膠面層、塑料面層、地毯面層、木地板、防靜電活動地板、金屬復合地板面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門洞、空圈、暖氣包槽、壁龕的開口部分並入相應的工程量內。
3.拼花、波打線(嵌邊),按相應的樓地面塊料面層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4.踢腳線,按設計圖示長度乘以高度以面積計算。
5.樓梯面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樓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內的樓梯井)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樓梯與樓地面相連時,算至梯口梁內側邊沿;無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層踏步邊沿加300mm。
6.台階面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台階(包括最上層踏步邊沿300mm)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7.零星裝飾,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8.梯級攔水線,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石材刷養護液、保護液,按相應石材面層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10.樓梯踢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設計圖示數量以長度或套計算。
1.0.4 其它工程量按下列規定計算。
1.樓梯及台階面層防滑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長度未註明時,防滑條按踏步兩端距離各減150mm計算。
2.水磨石嵌銅條、防滑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
3.單獨酸洗的蠟,按樓地面、樓梯、台階相應面層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
牆柱面
2.1 抹灰:抹灰按設計圖示結構面計算。
2.1.1 牆面抹灰、牆面勾縫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扣除牆裙、門窗洞口及單個0.3m2以外的孔洞面積,不扣除踢腳線、掛鏡線和牆與構件交接處的面積,門窗洞口和孔洞的側壁及頂面不增加面積。附牆柱、梁、垛、煙囪側壁並入相應的牆面面積內計算。
1.外牆抹灰面積,按外牆垂直投影面積計算。
2.外牆裙抹灰面積,按其長度乘以高度計算。
3.內牆抹灰面積,按主牆間的凈長乘以高度計算。
1)無牆裙的,高度按室內樓地面至天棚底面計算;
2)有牆裙的,高度按牆裙頂至天棚底面計算;
3)有吊頂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內地面或樓面至天棚另加100mm計算。
4.內牆裙抹灰面,按內牆凈長乘以高度計算。
2.1.2 獨立柱面抹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柱斷面周長乘以高度以面積計算。
2.1.3 獨立梁面抹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梁斷面周長乘以長度以面積計算。
2.1.4 獨立柱、房上煙囪勾縫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
2.1.5 欄板、欄桿(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積計算。
2.1.6 零星項目抹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2.1.7 裝飾抹灰分格,嵌縫按裝飾抹灰面積計算。
2.2 塊料面層:塊料面層按設計圖示外飾面計算。
2.2.1 牆面、牆裙鑲貼塊料,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2.2.2 柱面鑲貼塊料,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2.2.3 梁面鑲貼塊料,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2.2.4 零星鑲貼塊料,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2.2.5 掛貼、干掛塊料,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2.2.6 零星裝飾塊料鑲貼,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2.2.7 成品石材圓柱腰線、陰角線、柱帽、柱墩,按外圍飾面尺寸以延長米計算。
2.2.8 干掛石材鋼骨架,按設計圖示尺寸以質量計算。
2.3 木裝飾及其它
2.3.1 龍骨、基層按設計圖示尺寸面積計算,扣除門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佔面積。
2.3.2 牆飾面,按設計圖示牆凈長乘以凈高以面積計算。扣除門窗洞口及單個0.3m2以上的孔洞所佔面積。
2.3.3 柱(梁)飾面,按設計圖示飾面外圍尺寸以面積計算。柱帽、柱墩並入相應柱飾面工程量內。
2.3.4 隔斷,按設計圖示框外圍尺寸以面積計算。扣除單個0.3m2以上的孔洞所佔面積;浴廁門的材質與隔斷相同時,門的面積並入隔斷面積內。
1.隔斷的不銹鋼邊框,按邊框展開面積計算。
2.全玻隔斷如有加強肋者,肋玻璃工程量並入隔斷內。
天棚
3.0.1 天棚抹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間壁牆、垛、柱、附牆煙囪、檢查口和管道所佔的面積。帶梁天棚,梁兩側抹灰面積並入天棚面積內,板式樓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積計算,鋸齒形樓梯底板抹灰按展開面積計算。
3.0.2 陽台底面抹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並入相應的天棚抹灰面積內。陽台帶懸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數1.14。
3.0.3 雨篷底層抹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並入相應的天棚抹灰面積內。
3.0.4 天棚抹灰如帶有裝飾線時,裝飾線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
3.0.5 天棚中折線、跌線、單曲面、雙曲面、燈槽線及其他藝術形式的抹灰,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3.0.6 天棚吊頂,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間壁牆、檢查口、附牆煙囪、柱垛和管道所佔面積,扣除單個0.3m2以外的孔洞、獨立柱及與天棚相連的窗簾盒所佔的面積。
3.0.7 天棚中折線、跌線、單曲面、雙曲面、高低燈槽及其他藝術形式的天棚面層,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
3.0.8 裝配式天棚,如有與裝配式天棚規格相同的燈盤、風口等飾面面層時,應扣除其相應面積。
3.0.9 送(回)風口,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門窗
4.0.1 各類門、窗製作、安裝,除有註明外,不論單層雙層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門、窗框外圍面積計算。如設計只標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邊減去15mm計算。折線形窗按展開面積計算。
4.0.2 單獨門窗框製作安裝,外框安裝按框外邊長、中橫框長按門洞寬以長度計算。
4.0.3 單獨門窗扇製作安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扇面積計算。
4.0.4 卷閘門窗安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如設計無規定時,安裝於門窗洞槽中、洞外或洞內的,按洞口實際寬度兩邊共加100mm計算;安裝於門、窗洞口中則不增加,高度按洞口尺寸加500mm計算(見圖)。電動裝置安裝以套計算,小門安裝以個計算。
4.0.5 木格成品安裝,按木格面積計算。
4.0.6 門飾面,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4.0.7 門窗套、門窗套貼飾面板,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
4.0.8 門窗貼臉、蓋口條、披水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
4.0.9 窗檯板、筒子板,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
4.0.10 窗簾盒、窗簾軌(桿),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成品窗簾安裝,按窗簾軌長乘以實際高度以面積計算;裝飾造型簾頭、水波幔簾,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
4.0.11 鋼門窗、鋁合金門窗、塑料門、塑鋼門窗、彩鋼板門窗、不銹鋼全玻門的窗的製作,按門窗安裝相就子目的定額含量計算。
4.0.12 紗窗安裝,按門窗安裝相應子目的工程量計算。
4.0.13 特殊五金安裝,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4.0.14 鋁合金門窗,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框外圍面積計算;但折形、弧形等的鋁合金門窗,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
4.0.15 全玻璃門,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門洞口面積計算。
4.0.16 全玻璃門的配件,按個計算。
4.0.17 窗框外側環保防腐層,按長度計算。
幕牆
5.0.1 帶骨架幕牆,按設計圖示框外圍尺寸以面積計算,與幕牆同種材質的窗所佔面積不扣除。
5.0.2 全玻璃幕牆,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不扣除明框、膠縫所佔的面積,但應扣除吊夾以上鋼結構部分的面積。帶肋全玻璃幕牆,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肋玻璃另行計算面積並入幕牆內。
5.0.3 幕牆的上懸窗增加費,按窗扇設計圖示外圍尺寸以面積計算。
5.0.4 點支式全玻璃幕牆鋼結構桁架,按理論重量以噸計算。
5.0.5 幕牆防火隔斷,按其不同隔斷形式的投影面積計算。
5.0.6 成品光棚,按設計圖示成品組合的外圍投影面積計算;其餘光棚,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
5.0.7 光棚的水槽,按設計圖示尺寸以見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並入光棚面積內。若水槽與光棚的材質一不致的,其水槽另行計算。
細部裝飾及欄桿工程
6.0.1 機鑼凹線、裝飾線、壓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
6.0.2 裝飾件安裝,按件或套計算。
6.0.3鏡面玻璃安裝,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邊框外圍面積計算。
6.0.4 欄桿、欄板、扶手,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線長度(包括彎頭長度)計算。不扣除彎頭、立柱所佔的長度。
6.0.5 彎頭,按個計算。
傢具
7.0.1 高、中、低膠合板櫃,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櫃正面投影面積計算。
7.0.2 膠合板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檯面中心線長度計算。
油漆塗料裱糊工程
8.0.1 門油漆、窗油漆,均按設計圖地數量計算。
8.0.2 木扶手、窗簾盒、封檐板、順水板、博風板、掛衣板、黑板框、生活園地框、掛鏡線、窗簾棍、單獨木線油漆,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
8.0.3 木板、纖維板、膠合板、木護牆、木牆裙,窗檯板、筒子板、蓋板、門窗套、踢腳線,清水板條天棚、檐口,木方格員頂天棚,吸音板牆面、天棚面,暖氣罩、魚鱗板牆、屋面板油漆,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木間壁、木隔斷,玻璃間壁露明牆筋,木柵欄、木欄桿(帶扶手)油漆,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單面外圍面積計算。
8.0.4 衣櫃、壁櫃,樑柱飾面,零星木裝修油漆,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油漆部分展開面積計算。
8.0.5 木飾線油漆,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投影面積計算。
8.0.6 木屋架油漆,按二分之一設計圖示跨度乘以設計圖示高度以面積計算。
8.0.7 木地板油漆,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空洞、空圈、暖氣包槽、壁龕的開口部分並入相應的工程量內。
8.0.8 木樓梯油漆,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扣除寬度小於300mm的樓梯井,伸入牆內部分不計算。
8.0.9 金屬面油漆,按設計圖示尺寸以質量計算。
8.0.10 天棚面、牆、柱、梁等抹灰面油漆,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8.0.11 天棚面、牆、柱、梁等噴塑、刷噴塗料,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8.0.12 空花格、欄桿刷塗料,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單面外圍面積計算。
8.0.13 牆紙、織錦段襪糊,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
8.0.14 防火塗料的工程量按下列規定計算。
1.隔牆、護壁木龍骨,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層正立面投影面積計算。
2.柱木龍骨,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3.天棚木龍骨,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木地板中木龍骨及木龍骨帶毛地板,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地板面積計算。
金屬支架及廣告牌
9.0.1 金屬結構各構件的重量,按圖示設計尺寸以質量計算。不扣除孔眼、切邊、切肢的質量,焊條、鉚釘、螺栓等不另增加質量,不規則或多邊形鋼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積乘以厚度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
9.0.2 柱面、牆面燈箱基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
9.0.3 一般平面廣告牌基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正立面邊框外圍面積計算。復雜平面廣告牌基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
9.0.4 箱(豎)式廣告牌基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結構外圍體積計算。
9.0.5 廣告牌面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展開面積計算。突出面層的燈飾、店微及其它藝術裝飾另計。
9.0.6 美術字安裝,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其他工程
10.0.1 牆體開門窗洞口,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門窗框外圍面積計算。
10.0.2 石板材洗漱台(又稱洗手台),按設計圖示尺寸以中面外接矩形面積計算。不扣除孔洞、挖彎、削角所佔面積,擋板、吊沿板面積並入檯面面積內。
10.0.3 鋼化玻璃洗漱台,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10.0.4 石材磨邊,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
10.0.5 石材面開孔,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
10.0.6 牆體開孔、玻璃鑽孔,按設計圖示數量計算。封洞,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洞口面積計算。開槽,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
10.0.7 拆除工程,分別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面積、體積計算。
10.0.8 拆除牆體,按施工圖組織設計或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腳手架
11.0.1 綜合腳手架分不同牆高,按外上邊線的凹凸(包括凸出阻台)總長度乘以外地坪至外牆裝飾面高度以面積計算。
上層外牆或裙樓上有縮入的塔樓者,應分別計算綜合腳手架,但套用定額步距的高度由外地平至外牆裝飾面高度計算。
裙樓的高度按外地坪至外牆裝飾面高度計算,套用定額時按相應步距計算。
多層建築物,上層飄出的,按最長一層的外牆長度計算綜合腳手架;下層有縮入的,縮入部分按圍護面垂直投影面積,另按相應高度計算單排腳手架。
屋面上的樓梯間、水池、電梯機房等腳手架,並入主體計算。
單獨製作突出牆面的廣告牌的腳手架,按凸出牆面周長乘以室外地坪至廣告牌頂的高度以面積計算,套外地坪至廣告牌頂高度的相應步距的綜合腳手架。
屋面的廣告牌,按其水平投影長度乘以屋面至廣告牌頂的高度以面積計算,套外地坪至廣告牌頂高度的相應步距的綜合腳手架。
11.0.2 計算綜合腳手架時,門窗、洞口及穿過建築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積不扣除;有山牆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計算,山牆高度的步距以檐口高度為准。
11.0.3 外牆電動吊籃,按外牆裝飾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積計算。
11.0.4 外牆內面裝飾和內牆砌築、裝飾腳手架,按實際搭設長度乘以高度以面積計算。
11.0.5 獨立柱搗制及裝飾腳手架,按柱周長+3.6m乘以高度以面積計算。
11.0.6 圍牆腳手架,按外地坪至圍牆頂高度乘以圍牆長度以面積計算,套用單排腳手架。圍牆雙面抹灰時,增加一面單排腳手架。
11.0.7 天棚裝飾腳手架,按天棚面積計算。樓層高度在3.6m以內時,按活動腳手架計算;超過3.6m時,套滿堂腳手架,當高度在3.6m至5.2m時,按滿堂腳手架基本層計算,超過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層計算,不足0.6m的不計。
11.0.8 天棚面單獨刷(噴)灰水時,樓層高度在5.2m以下者,不計算腳手架;高度在5.2m至10m者,按滿堂腳手架基本層的50%計算;高度10m以上者,按滿堂腳手架基本層的80%計算。
11.0.9 靠腳手架安全擋板,每層按實際搭設中心線長度乘以寬度2m以面積計算。
11.0.10 獨立安全擋板:水平擋板,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垂直擋板,按外地坪至最上一層橫桿之間的搭設高度乘以實際搭設長度以面積計算。
11.0.11 圍尼龍編織布,按實際搭設面積計算。
垂直運輸
12.0.1 機械垂直運輸,按裝飾裝修樓層不同垂直運輸高度以定額工日計算。
12.0.2 人工垂直運輸,按裝飾裝修樓層不同材料和建築物不同層數以定額所示的計量單位計算。
12.0.3 裝飾裝修樓層的垂直運輸,應包括樓層所有裝飾裝修工程量。
12.0.4 余泥等建築垃圾,按實際體積計算。
建築垃圾外運
建築垃圾外運,按不同運距以實體積計算。
成品保護工程
14.0.1 樓梯、台階,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4.0.2 欄桿、扶手,按設計圖示尺寸以中心線長度計算。
14.0.3 其他成品保護,按被保護面層以面積計算。
建築物超高
1.0.1 建築物超高人工機械增加,按裝飾裝修樓層的不同垂直運輸高度(單層建築物指檐口高度)以定額分部分項工程費的人工費與機械費之和計算。
1.0.2 裝飾裝修樓層的建築物超高人工機械增加,應包括樓層所有裝飾裝修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