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計算建築面積和佔地面積
1、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凈面積。
輔助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為輔助生產或輔助生活所佔的凈面積,例如居住建築物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所佔的面積。使用面積和輔助面積的總和稱為「有效面積」。
結構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牆、柱等結構所佔的面積。
2、佔地面積:
對於建築物而言,佔地面積是指建築佔地面積物所佔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一般按底層建築面積。通常用於計劃地塊的建築密度,計算公式是:建築密度=佔地面積/土地面積。
可以指到手的空白地皮的平米面積,即地塊總面積。在最初進行報批立項時,會經常用到「佔地面積」這個詞,就是這個意思。用地面積乘以容積率等於建築面積。
3、佔地面積計算:
對於建築物而言計算公式是:建築密度=基底面積/用地面積。
對於平地而言佔地面積用地面積乘以容積率等於計容建築面積。
4、建築面積計算:
建築面積=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
依據是否產生經濟效益劃分:
可收益的建築面積、無收益的建築面積、必須配套的建築面積(無收益部分)
建築物通過出售、轉讓、置換、租賃、投入運營等方式可產生經濟收益,經常在估算房地產的買賣價格、租賃價格、抵押價值、保險價值、課稅價值等時需要依據房地產(或建築物)的可收益部分、無收益部分和必須配套部分的綜合分析判斷最終價值。
按建築物內使用功能不同劃分:
住宅功能的建築面積、商業功能的建築面積、辦公功能的建築面積、工業功能的建築面積、配套功能的建築面積、人防功能的建築面積。
這類劃分主要依據人們對建築物不同的使用功能來劃分,能更好的滿足人們生產或生活的不同需求。當然不同的使用功能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和使用目的基本不同。
按成套房屋建築面積構成劃分:
成套房屋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共有公用建築面積
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和其分攤的共有公用建築面積就是房屋權利人所有的總的建築面積,也是房屋在權屬登記時的兩大要素。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是指房屋的權利人單獨佔有使用的建築面積,它由套內房屋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套內陽台建築面積三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