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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什麼是幼兒發展的基礎和源泉
活動是幼兒發展的基礎和源泉。
幼兒是在與環境積極的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實現自身的發展的。這一相互作用過程就是 「活動」。活動對幼兒的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它是幼兒發展的基礎和源泉。
從認知發生學的觀點來看,如皮亞傑在其著作《發生認識論》中所指出的,人對外界的認識之最初的中介就是活動。出生嬰兒分不清主體和客體,只有自發的動作。偶然一次他的動作對物體發生了影響(如手無意識地碰到懸掛的鈴鐺,鈴鐺響了)他才開始發現自己的存在。
若干次這樣的活動經驗,嬰兒就逐步發展了自己的自我意識,逐步把自己和環境區分開來。爾後,藉助這種主客體之間、以一種混沌的未分化的狀態為開端的、連續不斷的構造活動,兒童就越來越主動地去發展自己的主體性和對外部世界的認識。另外,從活動自身的特點來分析,也能得到同樣的結論。活動的基本要素是活動主體和作為活動客體的對象,包括活動的工具。活動具有主體性和對象性等重要特徵。因此,它能夠將存在於內部的兒童的個體因素和存在於外部的環境因素連接起來,這是兩者相互作用的必要前提。當幼兒進行活動時,他作為活動的主體,憑借著自身現有的條件,主動地作用於活動的對象(如自然和社會環境中的人或物),同時對來自客體的信息有選擇地接受和反映,建構自己對外部世界的認識體系。
與此同時,客體以自身具備的性質、特徵,社會的、階級的屬性等向主體投射信息、發出刺激,或者制約主體的活動,從而影響主體的心理反映,從而影響主體的發展。這樣,活動就成了幼兒個體因素與環境因素聯接的橋梁。兩大因素以活動為載體進行相互作用,使幼兒發展成為現實。因此可以說,沒有活動就沒有幼兒的發展,活動是幼兒發展的基礎和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