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醫保用葯范圍目錄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分類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里包含了一些適用於基本醫療需求、供應充足的常見葯品。目錄里的葯品共分為中成葯、西葯和中葯飲片三種,按類別來分,可以分為甲類和乙類。
1、醫保可以報銷的西葯有1133種,其中西葯中的甲類葯有315種,乙類葯有818種;
2、醫保可以報銷的中成葯有927種,中成葯種的甲類葯有135種,乙類葯有792種;
3、還包含中葯飲片127種及1個類別。
最新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
關於印發國家基本葯物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
國衛葯政發〔2018〕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衛生健康委)、中醫葯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要求,根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管理辦法》(國衛葯政發〔2015〕52號)等相關規定,有關部門對《國家基本葯物目錄(2012年版)》進行了調整完善,形成了《國家基本葯物目錄(2018年版)》。經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審核,報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正式印發,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請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葯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8〕88號)的相關要求,牽頭做好《國家基本葯物目錄(2018年版)》實施工作,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匯總報告國家基本葯物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國家衛生健康委葯政司)。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葯管理局
20180930日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解讀
(一)2019年版國家基本葯物目錄有哪些特點?
最新版目錄主要是在2012年版目錄基礎上進行調整完善。總體來看,2019年版目錄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增加了品種數量,由原來的520種增加到685種,其中西葯417種、中成葯268種(含民族葯),能夠更好地服務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推動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葯物。二是優化了結構,突出常見病、慢性病以及負擔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衛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葯需求,注重兒童等特殊人群用葯,新增品種包括了腫瘤用葯12種、臨床急需兒童用葯22種等。三是進一步規范劑型、規格,685種葯品涉及劑型1110餘個、規格1810餘個,這對於指導基本葯物生產流通、招標采購、合理用葯、支付報銷、全程監管等將具有重要意義。四是繼續堅持中西葯並重,增加了功能主治范圍,覆蓋更多中醫臨床癥候。五是強化了臨床必需,這次目錄調整新增的葯品品種中,有11個葯品為非醫保葯品,主要是臨床必需、療效確切的葯品,比如直接抗病毒葯物索磷布韋維帕他韋,專家一致認為可以治癒丙肝,療效確切。
新版目錄發布實施後,將能夠覆蓋臨床主要疾病病種,更好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為進一步完善基本葯物制度提供基礎支撐,高質量滿足人民群眾疾病防治基本用葯需求。
(二)此次目錄調整如何體現中西葯並重?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葯事業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積極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在國家葯物政策和基本葯物制度等相關工作中,注重體現中醫葯的特點,發揮中醫葯的作用,促進中醫葯的發展。《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管理辦法》(國衛葯政發〔2015〕52號)明確規定,遴選國家基本葯物時,要堅持中西葯並重。我們這次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確定的調整原則也明確要支持中醫葯事業發展。
前期開展基本葯物目錄調整工作時,對於中成葯國家基本葯物的遴選,我委充分尊重中醫葯特點,會同國家中醫葯局單獨組織中醫葯專家,按照基本葯物目錄管理辦法和基本葯物工作委員會確定的目錄調整工作方案所明確的調整原則和程序,進行充分論證和評審。調整後,基本葯物目錄的總品種數量為685種,其中,中西葯的構成比例與2012年版基本葯物目錄保持一致。
衛生健康委將在國家葯物政策和基本葯物制度相關工作中,繼續堅持中西葯並重的原則,按照基本葯物目錄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完善國家基本葯物遴選調整機制,充分考慮中葯特點,動態調整完善基本葯物目錄品種結構和數量,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用葯需求,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
(三)如何發揮基本葯物和基本醫保聯動作用?
基本葯物與醫保葯品既有共性,也存在差異。兩者在安全有效、成本效益比方面無明顯差別,基本葯物在「防治必需、保障供應、優先使用」方面屬性更強。一是基本葯物不僅兼顧臨床必需,還考慮公共衛生必需,包括免疫規劃疫苗、抗艾滋病和結核病等葯品。二是基本葯物需採取多種方式保障有效供給,確保不斷供,政府通過定點、儲備等方式保障生產供應,通過財政專項經費或納入醫保基金予以高水平保障,提高患者對基本葯物的可負擔性。三是基本葯物是臨床首選、優先使用的一線葯品,隨著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斷深入,從保證供應、指導臨床合理用葯角度,基本葯物目錄的指導性作用只會加強、不會被淡化。
在基本葯物和基本醫保聯動方面,《意見》提出,一是完善醫保支付政策,醫保部門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基本葯物目錄內的治療性葯品優先納入醫保目錄范圍或調整甲乙分類;二是完善采購配送機制,醫保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協議約定及時向醫療機構撥付醫保資金,醫療機構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結算貨款;三是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通過制定葯品醫保支付標准等方式,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合理診療、合理用葯。
(四)基本葯物目錄調入和調出的標準是什麼?
按照《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管理辦法》要求,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基本葯物目錄和相關國家(地區)葯物名冊遴選程序及原則,根據我國疾病譜和用葯特點,充分考慮現階段基本國情和保障能力,總結以往目錄制定和調整的實踐經驗明確了調入和調出基本葯物目錄的標准。
葯品調入的標准:一是結合疾病譜順位、發病率、疾病負擔等,滿足常見病、慢性病以及負擔重、危害大疾病和危急重症、公共衛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葯需求,從已在我國境內上市的葯品中,遴選出適當數量基本葯物。二是支持中醫葯事業發展,支持醫葯行業發展創新,向中葯(含民族葯)、國產創新葯傾斜。
葯品調出的標准:一是葯品標准被取代的;二是國家葯監部門撤銷其葯品批准證明文件的;三是發生不良反應,經評估不宜再作為國家基本葯物使用的;四是根據葯物經濟學評價,可被風險效益比或者成本效益比更優的品種所替代的;五是國家基本葯物工作委員會認為應當調出的其他情形。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
一、西葯部分
1 抗微生物葯
1.1抗生素類抗感染葯
1.2合成抗菌葯
1.3其他
1.4抗分枝桿菌類葯
1.5抗真菌葯
1.6抗病毒葯
2 抗寄生蟲病葯
2.1抗吸蟲病葯
2.2抗瘧葯
2.3驅腸蟲葯
2.4抗絲蟲病及抗黑熱病葯
2.5抗阿米巴病葯及抗滴蟲病葯
3 解熱鎮痛及非甾體抗炎鎮痛葯
3.1解熱鎮痛及非甾體抗炎鎮痛葯
3.2抗痛風葯
4 麻醉用葯
4.1全身麻醉葯
4.2局部麻醉葯
4.3鎮痛葯
4.4麻醉輔助葯
5 維生素及礦物質缺乏症用葯
6 營養治療葯
7 激素及調節內分泌功能葯
7.1下丘腦垂體激素及其類似物
7.2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葯
7.3雄激素及同化激素類葯
7.4雌激素及孕激素類葯
7.5胰腺素及其他影響血糖葯
7.6甲狀腺激素及抗甲狀腺葯
7.7甲狀旁腺及鈣代謝調節葯
7.8其他
8 調節免疫功能葯
9 抗腫瘤葯
9.1烷化劑抗腫瘤葯
9.2抗代謝類抗腫瘤葯
9.3抗生素類抗腫瘤葯
9.4天然來源抗腫瘤葯
9.5激素類抗腫瘤葯
9.6其他
9.7抗腫瘤輔助葯
10 抗變態反應葯
11 神經系統用葯
11.1 抗震顫麻痹葯
11.2 抗重症肌無力葯
11.3 抗癲癇葯
11.4 腦血管病用葯
11.5 中樞興奮葯
11.6 鎮靜催眠葯
11.7 其他
12 治療精神障礙用葯
12.1 抗精神病葯
12.2 抗焦慮葯
12.3 抗抑鬱葯
12.4 抗躁狂葯
13 呼吸系統用葯
13.1 祛痰葯
13.2 鎮咳葯
13.3 平喘葯
14 消化系統用葯
14.1 抗酸葯及抗潰瘍病葯
14.2 助消化葯
14.3 胃腸解痙及胃動力葯
14.4 瀉葯、止瀉葯
14.5 肝、膽病輔助葯
14.6 其他
15 循環系統用葯
15.1 強心葯
15.2 抗心律失常葯
15.3 防治心絞痛葯
15.4 抗高血壓病葯
15.5 抗休克血管活性葯
15.6 降血脂葯
15.7 其他
16 泌尿系統用葯
16.1 利尿葯
16.2 前列腺疾病用葯
16.3 其他
17 血液系統用葯
17.1 止血葯
17.2 抗凝血葯及溶栓葯
17.3 血容量擴充劑
17.4 抗貧血葯
17.5 升白細胞葯
17.6 抗血小板葯
18 調節水、電解質及酸鹼平衡葯
19 專科用葯
19.1 皮膚科用葯
19.2 眼科用葯
19.3 耳鼻喉科用葯
19.4 婦產科用葯
19.5 解毒葯
19.6 放射性同位素葯
20 診斷用葯
20.1 影像診斷用葯
20.2 其他
21 生物製品
二、中成葯部分
1 內科用葯
1.1解表劑
1.2瀉下劑
1.3清熱劑
1.4溫里劑
1.5化痰、止咳、平喘劑
1.6開竅劑
1.7固澀劑
1.8扶正劑
1.9安神劑
1.10 止血劑
1.11 祛瘀劑
1.12 理氣劑
1.13 消導劑
1.14 治風劑
1.15 祛濕劑
1.16 其他
2 外科用葯
2.1清熱劑
2.2溫經理氣活血劑
3 婦科用葯
3.1理血劑
3.2清熱劑
3.3扶正劑
4 眼科用葯
4.1清熱劑
4.2扶正劑
5 耳鼻喉科用葯
5.1耳病
5.2鼻病
5.3咽喉病
6 骨傷科用葯
6.1活血化瘀劑
6.2活血通絡劑
6.3補益肝腎劑
7 皮膚科用葯
8 民族葯
三、中葯飲片部分
【相關問題】
一、基本醫療保險「三大目錄」包括哪些?
【答】基本醫療保險的「三大目錄」包括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標准。
基本醫療保險葯品是指在國家基本葯物的基礎上選擇治療必需、價格便宜、治療效果好的葯品,而將一些非基本醫療必需、價格較高、治療效果一般的葯品排除在外。在實際操作中,通過制定基本醫療保險用葯品目錄來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是指在醫療服務過程中應選擇檢查、治療效果好的常規方法,而對高精尖價格貴的設備的使用進行適當控制和約束。在實際操作中,通過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來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是指在提供住院等醫療服務過程中,應選擇必需適量的醫療服務設施和環境作為醫療保險的給付范圍。在實際操作中,通過制定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標准來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三大目錄」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及技術進步而調整。
二、國家基本葯物和醫保有什麼關系和區別呢?
【答】《國家基本葯物》是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建議,按照臨床治療必需、療效好的原則制定的,用於指導臨床醫生合理用葯,引導葯品生產企業生產方向的葯品目錄。《國家基本葯物》與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二者的作用不同
《國家基本葯物》主要用於指導臨床醫師合理選擇用葯品種,通過引導葯品生產企業的生產方向,保證基本葯物的市場供應。而《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的主要作用為了控制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葯品費用的范圍,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參保人員葯品費用的依據。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
(二)制定的依據不同
《國家基本葯物》主要考慮葯品臨床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以及全社會的基本用葯水平。而《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在考慮參保人員用葯安全和療效的同時,重點要依據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要考慮葯品的價格因素。
(三)應用范圍不同
《國家基本葯物》適應全社會所有人群,而《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只適用於基本醫療保險保險的參保人員。
三、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中的乙類目錄有什麼機構制定?
【答】對甲類,乙類的報銷比例都是一樣的,都是甲類100%,乙類90-98%,但是賠付比例是不一樣的,城鎮醫保的報銷比例高,農合的額報銷比例稍低。
❷ 家庭小葯箱最基本的應該放那些葯品(葯品的葯效是什麼)
家庭備葯是為家庭使用提供方便,但葯品不同於其他的商品,備葯應注意以下幾點:
(1)最好用棕色瓶裝葯品,標簽應寫明葯名、劑量、用法、用量、有效日期。一般不用紙袋或紙盒裝葯貯存,從醫院取回的葯物是散 裝的,病塌備野愈後剩葯都應及時裝入干凈小瓶內保存,否則易變質。
(2)酒精、碘酒、薄荷錠、風油精、清涼油、紅花油、麝香風濕油等易於揮發的葯品使用後除必須滾納密閉外,還應放在30℃以下的陰涼低溫處保存。
(3)甘油栓、安那素栓、痔瘡栓、洗必泰栓、小兒退熱栓等應置於低溫2-15℃處貯存,否則易受熱而變形影響使用。
(4)胃舒平、碳酸氫鈉、三硅酸鎂、多酶片、顛茄片、安絡血片、苯妥英納片、酵母片、阿斯匹林、硫酸亞鐵等受潮濕易變質,應放置乾燥處。
(5)氣霧劑裝有拋射劑,且具有一定的壓力,一旦受熱、受撞擊後易發生爆炸。因此,應存放陰涼處,避免受熱和日光直射,攜帶外出時注意防止擠壓和撞擊。
(6)經常檢查葯品有無破損、變質、過期失效,一旦發現應堅決棄之不用。
(7)為保證家庭用葯安全、有效、經濟,不提倡大量貯存葯物,品種和數量宜精不宜多。
(8)大人和小孩葯物要分開保存,尤其是一家三代更要注意;內服葯和外用葯要分開保存。現在許多家庭養寵物,獸葯也要單獨保存。還有滅害蟲葯也要嚴加註意。總之要分類保存,以免忙中出錯,誤服發生危險。
1)抗菌素:如麥迪黴素、復方新諾明、諾氟沙星、乙醯螺旋黴素、黃連素、克霉唑等。
團喊2)消化不良葯:如多酶片、復合維生素B、嗎丁啉等。
3)感冒類葯:如感冒清、病毒靈、速效傷風膠囊、康泰克、銀翹解毒片、板藍根沖劑等。
4)解熱止痛葯:如去痛片、撲熱息痛、阿斯匹林等。
5)胃腸解痙葯:如654-2片、復方顛茄片等。
6)鎮咳祛痰平喘葯:如咳必清、心嗽平、咳快好、舒喘靈等。
7)抗過敏葯:如撲爾敏、賽庚啶、息斯敏等。
8)通便葯:如果導、大黃蘇打片、麻仁丸等。
9)鎮靜催眠葯:如安定、苯巴比妥等。
10)解暑葯: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等。
11)外用止痛葯:如傷濕止痛膏、關節鎮 痛膏、麝香追風膏、紅花油、活絡油等。
12)外用消炎消毒葯:如酒精、紫葯水、紅葯水、碘酒、高錳酸鉀、創可貼等。
13)其他類:風油精、清涼油、季德勝蛇葯、84消毒液、消毒葯棉、紗布膠布。
❸ 治療糖尿病的葯物有哪些
治療糖尿病的葯品分為口服葯和注射類葯物,如下所示:
1、胰島素增敏劑,可改善糖尿病人胰島素的作用效果,如二甲雙胍,是最基礎用葯;噻唑烷酮類葯物,包括吡格列酮、羅格列酮;
2、刺激胰島素分泌葯物,即刺激β細胞分泌類葯物,如磺脲類口服降糖葯、非磺脲類口服降糖葯、二肽基肽酶-4抑制劑;
3、腎臟鈉葡萄糖轉運體抑制劑,可使排糖增加,減少能量負荷;
4、腸道作用類葯物,包括阿卡波糖、糖苷酶抑制劑和伏格列波糖,使碳水化合物、澱粉分解成單糖過程中受到阻礙,不能變成單糖而直接進入血液循環,可緩解餐後高血糖;
5、注射類葯物有胰島素、模擬腸道胰高糖素樣多肽-1受體激動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