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簡述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關系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第一,經濟基礎的需要決定上層建築的產生。
第二,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上層建築的性質。
第三,經濟基礎的變更決定上層建築的變革。
2、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具有反作用。
上層建築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集中表現在它為自己的經濟基礎的形成、鞏固和發展服務。上層建築反作用的性質決定於它所服務的經濟基礎的性質。
第一,如果所維護的經濟基礎適應生產力的狀況,上層建築就能推動社會發展。
第二,如果所維護的經濟基礎不適應生產力狀況,上層建築就會阻礙社會發展。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相互作用,構成了社會形態的矛盾運動。
B. 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辯證關系原理及其意義
原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的矛盾運動,這三項內容構成上層建築必須適合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規律。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表現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產生和上層建築的性質。經濟基礎的變化決定上層建築的變化。
(2)上層建築反作用於經濟基礎表現為:當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是先進經濟基礎的時候,這一社會的上層建築確立、鞏固和發展,從而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推動社會的進步;當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是腐朽經濟基礎的時候,這一社會的上層建築極力維護它,這時它阻礙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
(3)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之間的矛盾表現為:當一個社會的上升時期,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是基本適合的,這時的矛盾通過調整上層建築不適合經濟基礎那部分加以解決;當一個社會發展到沒落的適合,上層建築與經濟 基礎疾病不合適,這種矛盾需通過先進革命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從而建立新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開始新的矛盾運動。這種基本適合到基本不適合,再到新的基礎上的基本適合,每一個這樣的循環過程,都把人類社會推進一個較高的階段。
意義:上層建築必須適合經濟基礎發展要求的規律,是無產階級政黨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理論依據。正確理解和運用整個規律,對於我國正在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