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族區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礎是什麼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前提是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統一領導下,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重要內容。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統一的祖國大家庭里,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機關,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區的內部事務,行使當家做主的權利。
(1)把什麼作為前提和基礎擴展閱讀: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
1、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民族區域自治是以領土完整,國家統一為前提和基礎的,是國家的集中統一領導與民族區域自治的有機結合。它增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使各族人民,特別是少數民族把熱愛本民族與熱愛祖國的深厚感情結合起來,更加自覺地擔負起捍衛祖國統一、保衛邊疆的光榮職責。
2、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保障少數民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得以實現。
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
4、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有利於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蓬勃發展。
Ⅱ 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是什麼
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是:法治。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可以用四句話來概括:「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Ⅲ 為什麼說客觀實際是人生選擇的前提和基礎
一切從實際出發,就是人們在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從事任何工作,都要把客觀實際作為出發點、立足點,把客觀實際作為我們想問題、辦事情的根據。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一個人,一個政黨,一個組織,一個團結,如果辦事情、想問題不從實際出發,而是從主觀願望出發,就會犯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