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德國的「二元制」教育是怎樣的
「二元制」在德國普遍被稱為「雙元制」。「雙元制」職業教育是指青少年既在企業里接受職業技能和與之相關的專業知識培訓,又在職業學校里接受職業專業理論和普通文化知識教育,這是一種企業與學校配合,實踐與理論密切聯系的職業教育制度,目的是培訓具有較高職業素質的專業技術工人。它最主要的特點是企業承擔了其中大部分的經費和主要責任。接受「雙元制」職業教育的學生在企業接受培訓的時間要雙倍甚至更多於在職業學校學習的時間。企業是實施職業教育最重要的場所,學生們在企業里的身份是學徒。
職業學校是「雙元制」職業教育的另一元。在德國,由於實施十二年義務教育,所以德國聯邦政府規定,自6歲起,已經接受了9年義務教育的青少年,如不繼續上高一級的中學, 則必須在年滿18歲之前接受3年左右職業義務教育,即上職業學校。職業學校的數量在全德國各州職業類學校中列第一位。
職業學校在企業培訓的同時傳授給年青人從事職業活動的理論知識,並且幫助他們繼續進入全面發展。「雙元制」職業教育也可以說是純粹意義上學徒教育和職業生涯之間的一個重要的聯系環節,它避免了毫無經驗走上就業崗位所產生的問題,對年青人和企業來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多年來,接受學徒培訓的企業一直佔全德國企業總數的20%左右,1990年的統計數據是513000家企業。企業培訓的資格認定由行業協會負責,行業協會專設有企業培訓咨詢部,當企業提出進行職業培訓申請後,咨詢部的企業培訓咨詢人員需要對企業進行面訪,就有關問題與企業負責人進行討論。如企業完全符合規定,則由行業協會發給培訓准許通知,經審定不符合規定的企業,不得擅自招收學徒。在眾多的培訓企業中,由於生產規模不同,培訓方面有較大差異。像奧迪公司這樣的大型工業企業一般有培訓中心,實訓車間。在企業培訓中開設與培訓職業相關的理論課,是對在實訓車間通過實際操作所學的知識技能的補充和提高,同實踐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培訓企業不僅有向學徒們傳授職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義務,還負有教育義務和照料義務,即關懷學徒的身心健康,培養學徒誠實、勤奮、守紀律以及主動性、責任感和創造性等等。支付學徒培訓津貼,並定期讓年青人接受健康檢查。
❷ 什麼是德國的雙元制職業教育
德國「雙元制」模式,是在上世紀20年代至50年代後期逐步形成的,是一種青少年既在企業里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又有部分時間在職業學校里接受專業理論和普通文化知識的教育形式,它將企業與學校、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教育緊密結合起來,是一種主要以專業技術工人為培養目標的職業教育制度。
德國「雙元制」模式呈三角形結構,起連接作用的是各方的責任和義務,這些責任和義務是由《職業教育法》等系列法律制度規定的。這種模式,目前已在德國職業技術教育領域內佔有主導地位,並在德國政府、各州政府、企業以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扶植下日趨完善、合理和有效。
二、德國「雙元制」模式的特點
(一)法制性:企業和學校依據法律、法規密切合作
德國職業教育的發展,離不開法律保障和政府支持。德國規范職業教育的法律、法規很多,基本法律有三個,即聯邦《職業教育法》、聯邦《職業教育促進法》和《手工業條例》,此外還有《青年勞動保護法》、《企業基本法》、《培訓員資格條例》等。正是這些法律、法規,同時還有一套包括立法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社會監督在內的職業教育實施監督系統,使德國的職業教育在培養目標、專業設置、經費來源等方面均有了明確而具體的要求,保護了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的權利,規定了企業和學校雙元打造技術人才的義務,進而完善了職業教育的管理,促進了職業教育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實用性:同生產緊密結合
德國「雙元制」是一種以實用為本位的模式,強調技能和實踐能力的培養,旨在培養學生將來在社會上就業、適應、競爭和發展的能力,在工作中具體的發現、分析、解決和總結問題的能力及其操作、應用、維護和維修能力,以及獨立、協作、交往、自學等一系列關鍵能力。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德國「雙元制」職教體系無論教育和實踐訓練時間的分配,還是培訓的運行機制都體現了明顯的實用性。
(三)社會性:與企業廣泛結合
「雙元制」職教體制下的學生具有雙重身份:職業學校的學生和企業的學徒,有兩個學習地點:職業學校和企業。企業的培訓大部分是在工作崗位上由具備實踐經驗的培訓教師按照培訓大綱實施,學校的理論教學主要是在課堂上進行,同時輔以部分實踐操作。在德國,企業均把職業教育作為「企業行為」來看待,企業內不僅有相應的生產崗位供學生生產實踐,還有規范的培訓車間供學生教學實踐;不僅有完整的培訓規劃,還有充足的培訓經費;不僅有合格的培訓教師和帶班師傅,還有相應的進修措施,這一切均使「雙元制」的「機制層面」更為健全、更為完善,而使整個職教體系得以有效而順利的開展。
(四)公平性:培訓與考核相分離
為了體現公平的原則,確保考試不受培訓機構影響的獨立性、客觀性,使崗位證書更具權威性,德國「雙元制」採取培訓與考核相分離的客觀、公正、規范的考核辦法。考試由與培訓無直接關系的行業協會承擔。行業協會專門設有由僱主聯合會、工會及職業學校三方代表所組成的考試委員會,其中,僱主和工會代表人數相同並且至少有一名職業學校的教師。由於考試由行業協會組織實施,這就有利於考試按照《職業培訓條例》的考試要求進行,而不是根據哪一個培訓機構(企業或職業學校)中所傳授的具體內容,從而更客觀地評價職業教育的培訓質量。
(五)選拔性:職工教育師資的篩選和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