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的三個基本要素是什麼
1、教育者——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對受教育者的知識、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著教育影響的人。
2、受教育者——教育實踐活動的對象。
3、教育措施(教育影響)——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進行教育活動時所依賴的一切事物的總和。
廣義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
狹義的教育即學校教育,它不僅包括全日制的學校教育,而且也包括半日制的、業余的學校教育、函授教育、刊授教育、廣播學校和電視學校的教育等。
它根據一定社會的現實和未來的需要,遵循年輕一代身心發展的規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系統地引導受教育者獲得知識技能,陶冶思想品德、發展智力和體力的一種活動,以便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適應一定社會(或一定階級)的需要和促進社會發展的人。
(1)教育做好的最基礎力量是什麼擴展閱讀
教育的個體發展功能故可分為教育的個體社會化功能與個體個性化功能兩方面。社會活動的領域主要包括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因而教育的社會發展功能又可分為教育的經濟功能、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
教育的主要功能是: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進個體發展,包括個體的社會化和個性化;
(2)教育的最基礎功能是影響社會人才體系的變化以及經濟發展。現代社會重教育的經濟功能主要包括:為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潛在勞動能力;形成適應現代經濟生活的觀念態度和行為方式;
(3)教育的社會功能是為國家的發展培養人才,服務於國家的政治、經濟發展。
(4)教育的最深遠功能是影響文化發展,教育不僅要傳遞文化,還要滿足文化本身延續和更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