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醫療機構主要有哪些
醫療機構,是指依法定程序設立的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的總稱。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這一概念:第一,醫療機構是依法成立的衛生機構。第二,醫療機構是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第三,醫療機構是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的總稱。我國的醫療機構是由一系列開展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衛生機構構成的。醫院、衛生院是我國醫療機構的主要形式,此外,還有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 室) 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構成了我國的醫療機構。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 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2)婦幼保健院;(3) 中心衛生院、鄉( 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4) 療養院;(5) 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6) 診所、中醫診所、民族醫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7)村衛生室(所);(8)急救中心、急救站;(9)臨床檢驗中心;(10) 專科疾病防治院、專科疾病防治所、專科疾病防治站;(11)護理院、護理站;(12)其他診療機構。
②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點、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面向本機構服務輻射區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其診療科目、床位數量、科室設置、人員配備、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配備要與其功能定位相適應。基層醫療機構一般情況下是指最小的行政區劃級別的醫療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堅持預防為主,完善健康促進工作體系,組織實施健康促進的規劃和行動,推進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將公民主要健康指標改善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全社會應當共同關心和支持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