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哪些
基礎設施是指為直接生產部門和人民生活提供共同條件和公共服務的設施。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住宅區、別墅、公寓等居住建築項目
● 高檔酒店、商場、寫字樓,辦公樓等辦公商用建築項目
● 石油、煤炭、天然氣蘆殲返、電力等能源動力項目
●鐵路、公路、航空、水運、道橋、隧道、港口等交通陪飢運輸項目
● 水庫、大壩、污水處理、空氣凈化等環保水利項目
●電信、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
2021年3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提出,堅持把發展經濟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加快推進製造強國、質量強國建設,促進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強化基礎設施支撐引領作用,構建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統籌推進傳改緩統基礎設施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打造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建設新型基礎設施。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構建現代能源體系。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