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基礎教育都包括什麼
在我國,基礎教育包括幼兒教育(一般為3至5歲)、義務教育(一般為6至15歲)、高中教育(一般為16至19歲),以及掃盲教育。
基礎教育是面向全體學生的國民素質教育,其根本宗旨是為提高全民族的素質打下扎實的基礎,為全體適齡兒童少年終身學習和參與社會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礎。
教育簡介:
教育(Ecation)狹義上指專門組織的學校教育;廣義上指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拉丁語ecare是西方「教育」一詞的來源,意思是「引出」。
教育者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根據學校條件和職稱,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的心智發展進行教化培育,以現有的經驗、學識授人,為其解釋各種現象、問題或行為,以提高實踐能力,其根本是以人的一種相對成熟或理性的思維來認知對待事物。
人在其中,慢慢對一種事物由感官觸摸到認知理解的狀態,並形成一種相對完善或理性的自我意識思維。但同時人有著自我意識思維,又有著其自我的感官維度,所以任何教育性的意識思維都未必能夠絕對正確,而應該感性式的理解其思維的方向,只要他不偏差事物的內在。
教育又是一種思維的傳授,而人因為其自身的意識形態,又有著另樣的思維走勢,所以,教育當以最客觀、最公正的意識思維教化於人,如此,人的思維才不至於過於偏差,並因思維的豐富而逐漸成熟、理性,並由此走向最理性的自我和擁有最正確的思維認知,這就是教育的根本所在。
教育也是一種教書育人的過程,可將一種最客觀的理解教予他人,而後在自己的生活經驗中得以自己所認為的價值觀。教育,是一種提高人的綜合素質的實踐活動。
科技賦能教育,教育是為了未來培養人才。教育需要最新的信息技術,AI賦能教育,讓AI走進未來的課堂。
Ⅱ 教育基礎知識是指哪些內容
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和教育法規三個部分。考試所佔比例約為:教育學基礎知識40%,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40%,教育法規20%。
第一部分:教育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主要有:教育學概論、教育與人的發展、教育與社會的發展、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途徑、學校以及教師與學生。
1.教育學概論包括教育學的研究對象和任務,教育的起源、發展、本質和基本規律,教育勞動的特點及教育思想的歷史演進。
2.教育與人的發展包括人的發展的理論構建基礎、人的身心發展及其規律、人的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
3.教育與社會發展包括現代教育的功能、教育優先發展、教育現代化以及未來社會的發展與教育等。
4.教育目的包括我國和國外的教育目的。
5.教育內容包括我國的教育內容和教育內容的科學規范。 6.教育途徑包括教學過程、教學環境、綜合實踐活動等八方面內容。
7.學校包括學校的教育制度。
8.教師與學生包括教師的職業、角色、特點、心理品質、威信、基本素質,教師職業專業化,教師教育,學生和班主任。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學概論、學習心理、品德心理、教學心理和差異心理的基本知識。
1.心理學概論包括心理學與教育的結合、教育心理學的任務與研究方法和教育心理學發展簡況。
2.學習心理包括學習概論、學習動機、知識的掌握、技能的形成等八方面內容。
3.品德心理包括品德形成的心理學理論、品德形成過程的心理成分、學生品德培養的心理分析、優秀學生的心理特點與教育、品德不良學生的心理特點與矯正五方面內容。
4.教學心理包括課堂教學概述、課堂教學的人際交往。 5.差異心理包括智力差異、人格差異。
第三部分:教育法規。主要包括:教育法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教育法概論包括教育法及教育法的基本涵義、教育法的體系和教育法律的規范。
2.《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Ⅲ 教育基礎知識包括哪些
《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和教育法規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教育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主要有:教育學概論、教育與人的發展、教育與社會的發展、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途徑、學校以及教師與學生。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學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學概論、學習心理、品德心理、教學心理和差異心理的基本知識。
第三部分:教育法規。主要包括:教育法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