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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台基礎驗什麼

發布時間: 2023-12-06 01:14:47

1. 基礎承台驗收規范要求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驗收檢測宜分為地基檢測、基礎檢測、基樁檢測、基礎錨桿檢測、支護工程檢測和沉降觀測。建築地基基礎工程驗收應按本規范的規定進行質量檢測。

檢測單位應根據調查結果和檢測目的制定檢測技術方案。檢測技術方案宜包含下列內容。

當根據現場試驗結果,判斷所選擇的檢測方法不能滿足檢測目的時,應重新選擇檢測方法,制定檢測技術方案。

當通過兩種或兩種以上檢測方法的相互補充、驗證,能有效提高檢測結果判定的可靠性時,宜選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檢測方法。

地基基礎檢測對象或檢測位置。

1、基本規定

(1)地基基礎設計等級分為甲乙丙三級

(2)地基基礎驗算類型:承載力計算、地基變形計算、穩定性驗算和抗浮驗算

(3)勘察報告應包括:地質作用、地層結構、地下水、土質液化判斷、 邊坡穩定性計算等內容

(4)每種計算和所需要的荷載取值和組合的規定

2、地基計算

(1)基礎埋置深度與建築物用途、所受荷載大小、地質水文條件、相鄰建築物基礎深度和地基土凍脹和融陷有關

(2)承載力驗算:類型有受軸心作用、偏心作用兩種類型,地基承載力可由荷載試驗或公式計算。

(3)變形計算:變形類型包括沉降量、沉降差、傾斜和局部傾斜四種,,利用地基內的應力分布(土力學)算出最終沉降量,和允許沉降量對比來進行驗算。

(4)穩定性驗算:採用圓弧滑動面法進行驗算,通過對比滑動力矩和抗滑力矩來確定穩定性。計抗浮穩定性驗算是是通過對比建築物自重及壓重之和與浮力作用的大小來確定。

3、山區地基

(1)山區地基設計時注意滑坡、不穩定邊坡、岩層情況、岩溶土洞、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地下水的影響。

(2)土岩組合地基:不良地基,常採用褥墊、調整建築平面、採用樁基或梁、拱跨越等處理措施。

4、填土地基

(1)填土作為持力層,填料應為級配良好的砂土和碎石、性能穩定的礦渣、煤渣、最優含水量的粉質粘土、粉土等

(2)填土地基壓實時應採取排水措施、斜坡填土時其坡度應符合邊坡坡度允許值

5、滑坡防治

(1)防止方法:排水、支擋、卸載、反壓

6、土質邊坡與重力式擋牆

(1)支檔結構設計時應進行整體穩定性驗算、局部穩定性驗算、地基承載力驗算、抗傾覆穩定性驗算、抗滑移穩定性驗及結構強度計算

(2)土質邊坡坡度允許值和圖紙類型以及坡高有關,不得在坡腳和坡面積水(須排水)

(3)對重力式擋土牆進行主動土壓力計算,重力式擋土牆適用於高度小於8米,地層穩定的條件,其擋土牆的基礎埋置深度與地基承載力、水流沖刷、岩石裂縫發育及風化程度等因素確定並應每隔10m~20m設置一道伸縮縫

7、岩石邊坡與岩石錨桿擋牆

(1)壓實邊坡開挖深度允許值根據工程經驗,參考本地區已有穩定性坡度值加以確定

(2)岩石錨桿擋土結構設計應考慮:荷載放大、立柱嵌入穩定岩層、擋板計算時可考慮卸荷拱作用、錨桿和立柱連接處應進行抗剪切強度驗算

(3)岩石錨桿構造要求:錨固段和非錨固段、錨桿孔徑、間距、水平夾角、筋體材質

(4)岩石錨桿抗拔承載力由現場原位試驗確定

8、軟弱地基

(1)高壓縮性土質構成軟弱地基,採用軟弱土層作為持力層時,宜上覆較好土層作為持力層,局部軟弱土層可採用基礎梁、換土、樁基處理,當承載力或變形不滿足要求時,採用壓實、換填或復合地基處理

(2)軟弱地基的建築措施:體型力求簡單、合理設置伸縮縫、控制高聳結構的外牆間隔距離

(3)軟弱地基的結構措施:減輕自重、採用覆土少的基礎形式、選用較小的基地壓力、增加基礎剛度減少不均勻沉降、設置圈樑構造柱

(4)大面積地面荷載,可產生不均勻沉降、對結構不利,有些情況可以採用樁基解決大面積荷載問題

9、基礎

(1)基礎類型:無筋擴展基礎、擴展基礎、柱下條形基礎、高層建築筏型基礎(梁板時和平板式)、樁基礎、岩石錨桿基礎

(2)計算類型:

1)無筋擴展基礎滿足構造要求即可;

2)擴展基礎驗算受沖切承載力、受剪切承載力、底板抗彎計算和基礎頂面局部受壓承載力;

3)平板式筏基應滿足受沖切驗算及受剪承載力,梁板式筏基應計算正截面受彎承載力,厚度滿足受沖切承載力、受剪切承載力,兩種基礎形式其頂面應滿足底層柱下局部受壓承載力要求;

4)樁基應進行承載力和樁身強度計算、對預制樁尚應進行運輸、吊裝和錘擊等過程中的強度和抗裂驗算,以及樁身沉降驗算,樁基承台驗算包括對柱邊、變階處和樁邊連線形成的截面進行驗算,當柱邊有多個排樁形成多個剪切斜截面時,尚應對每個斜截面進行驗算,當承台混凝土強度低於柱或樁時,對承台進行局部承載力驗算

5)岩石錨桿基礎的單根錨桿所受拔力的計算

10、基坑工程

(1)基坑工程設計內容:支護方案、支護結構承載力、穩定和變形驗算、地下水控制設計、對周邊環境影響設計、基坑土方開挖方案、監測要求

(2)支護結構所受作用:土壓力、靜水壓力、滲流壓力、施工荷載、地面超載、溫度變化及凍脹作用、基坑周邊的主幹道交通運輸荷載作用

(3)支護結構內支撐有限採用超靜定結構,剛度滿足變形要求,支撐結構的施工順與拆除順序,應與支護結構設計工況相一致,必須遵循先撐後挖的原則

(4)土層錨桿設計包括:類型、間距、排距、角度、斷面形狀及施工工藝、自由端錨固段長度、材料、抗拔承載力特徵值等,其中錨固段長度應按基本試驗確定,也可按公式估算。

(5)逆作法適用於支護結構水平位移有嚴格限制的基坑工程

(6)地下水控制:基坑施工期間,地下水控制在基坑面一下0.5~1.5米,滿足突涌驗算,控制沉降差;設計內容有:水井設計、疏水井減壓井設計,人工濾層設計,排水管路系統、回灌井設計等。

2. 基礎驗收是在承台和地梁混凝土澆築前還是澆築後啊以及驗收內容

建設工程基礎驗收須知

建設工程基礎驗收辦事須知

一、基礎工程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一)、完成基礎工程設計的各項內容,同時完成以下工作:

(1)基礎施工到設計±0.00處;(2)基礎無回填土覆蓋;(3)基礎

及設備基礎已標出軸線、中心線及標高;(4)鋼筋砼柱或構造柱、

剪力牆已標出軸線。

(二)、施工單位在基礎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符合設計文件要求,並提出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的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單位(基礎)報告(建設表5-1~建設表5-3);

(三)、監理單位對基礎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的市建設工程基礎驗收監理評估報告(建築工程部分);

(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的質量檢查報告,勘察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合格證明書)(建設表3)、設計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合格證明書)(建設表4);

(五)、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且滿足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總站質量資料歸檔要求;

(六)、區規劃建設管理局及其委託的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二、基礎工程驗收的主要依據

(一)、《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2001等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准、施工驗收規范;

(二)、國家關於建設工程的強制性標准;

(三)、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以及設備技術說明書;

(四)、引進技術或成套設備的建設項目,還應出具簽訂的合同和國外提供的設計文件等資料。

(五)、其他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三、基礎工程驗收的組織

(一)、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工程基礎工程驗收工作,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對建設工程基礎工程驗收實施監督,該工程的施工、監理、設計、勘察等單位參加;

(二)、驗收人員: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基礎工程驗收小組。驗收組組長由建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託的負責人擔任。驗收組副組長應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驗收組成員建設單位負責人、項目現場管理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組成。

四、基礎工程驗收的程序

建設工程地基、基礎、主體驗收按施工企業自評、設計認可、監理核定、業主驗收、政府監督的程序進行。

(一)、施工單位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完工後,向建設單位提交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單位(基礎)報告(建設表5-1~建設表5-3),申請地基、基礎、主體工程驗收;

(二)、監理單位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單位(基礎)報告(建設表5-1~建設表5-3),對工程質量情況做出評價,填寫市建設工程基礎驗收監理評估報告(建築工程部分)(建設表6-1~建設表6-5);

(三)、建設單位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單位(基礎)報告(建設表5-1~建設表5-3),對符合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驗收組;

(四)、建設單位在地基、基礎、主體工程驗收3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填寫市建設工程基礎驗收通知書和基礎工程驗收組成員名單(建設表1-2)送至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五、基礎工程驗收的內容

(一)、由基礎驗收小組組長主持驗收;

(二)、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合同履約狀況和在工程建設各環節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三)、審閱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四)、檢驗工程實物質量;

(五)、驗收組聽取各參驗單位意見,形成經驗收小組人員分別簽字的驗收意見,並填寫基礎質量驗收證明書(建設表2-1~建設表2-2);

(六)、當在驗收過程參與工程結構驗收的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後,重新組織工程驗收。

3. 樁基礎的驗收

當樁頂設計標高與施工場地標高相近時,樁基工程的驗收應待成樁完畢後進行;當樁頂設計標高低於施工場地標高時,應待開挖到設計標高後進行驗收。

1.樁基礎驗收應包括的資料

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樁基施工圖、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單及材料及材料代用通知單等。

2)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執行中的變更情況。

3)樁位測量放線圖,包括工程樁位線復核簽證單。

4)成樁質量檢查報告。

5)單樁承載力檢測報告。

6)基坑挖至設計標高的基樁竣工平面圖及樁頂標高圖。

2.承台工程驗收時應包括的資料

1)承台鋼筋、混凝土的施工與檢查記錄。

2)樁頭與承台的錨筋、邊樁離承台邊緣距離、承台鋼筋保護層記錄。

3)承台厚度、長度記錄及外觀情況描述等。

小結

1.樁基礎是一種常用的深基礎形式,它是由承台和支撐著這個承台的樁組成。樁基礎按承載性狀分為摩擦型樁和端承型樁。

2.施工組織設計是樁基礎施工准備階段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其任務是實現樁基礎施工計劃和實際要求;為整個工程的施工,選擇科學的施工方案和合理的安排,以此作為施工全過程的依據,從而協調各施工單位、各工種之間、資源與時間之間、各資源之間的合理關系。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按照客觀的經濟、技術規律,作出合理、先進、科學的安排,使整個工程在施工中取得相對最優的效果。

3.鑽孔灌注施工前的准備工作主要有場地平整,樁位測量放線,布置設備行走軌道和運輸道路,設置供電、供水系統,安設沖洗液循環、儲備、凈化和排水設施,混凝土攪拌站,護筒埋設以及設備、機具、材料的安裝和准備。以上各項工作都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並在開工前准備就緒。施工場地的准備,根據場地現場情況分為旱地、陡坡、淺水和深水,採用不同的處理方式。護筒的製造和埋置應按標准進行。

4.樁孔的施工應符合規范,樁孔應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並按規范要求的檢測方法檢測。樁孔的鑽進方法可根據施工區域地層情況按第三章的講述選擇。

5.清孔主要針對採用泥漿護壁的樁孔。可採用壓風機清孔、換漿清孔和掏渣清孔。鋼筋籠的製作及吊放應符合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混凝土的配製應符合設計強度要求和灌注的塌落度要求,混凝土的灌注分干孔灌注和水下灌注兩種方法。

6.沉管灌注樁是目前採用最為廣泛的一種灌注樁。它是採用錘擊或振動的方法,將帶有預制鋼筋混凝土樁尖(也稱樁靴)或鋼活瓣樁尖的鋼管沉入土中成孔,然後放入鋼筋籠,灌注混凝土,最後再拔出鋼管,即形成混凝土灌注樁。振動沉管灌注樁可根據土質情況和荷載要求,採用單打法、反插法、復打法施工。夯擴樁是一種頂端打入式的鋼管(沉管)現場灌注混凝土樁。靜壓樁施工是通過靜力壓樁機以壓樁機自重及樁架上的配重作反力將預制樁壓入土中的一種沉樁工藝。靜壓樁與沉管灌注樁相比,成樁質量較有保證。

7.樁基礎質量通病防治要根據施工中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的現象,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對於已經出現的質量問題應採取正確的治理方法。成樁的質量檢驗有兩類基本方法,一類是靜載載荷試驗法,另一類為動測法。樁基工程的驗收應在成樁完畢後進行。

復習思考題

1.什麼是鑽孔灌注樁?

2.試述鑽孔灌注樁施工組織設計的作用。

3.鑽孔灌注樁施工場地「三通一平」指的是什麼?

4.試述鑽孔灌注樁施工中護筒的作用。

5.試述鑽孔灌注樁施工中泥漿的作用。

6.鑽孔灌注樁樁孔質量檢測項目有哪些?有什麼質量要求?

7.試述鑽孔灌注樁施工中清孔的目的和要求。

8.鑽孔灌注樁施工中混凝土的主要配製材料有哪些?

9.鑽孔灌注樁常見的質量問題有哪些?檢查內容有哪些?

10.沉管樁的樁尖有哪幾種?各有什麼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