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岩土勘察工作步驟
岩土工程勘察階段一般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階段、初步勘察階段與詳細勘察階段。
1、首先由工程建設單位(甲方)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建築物規劃總平面圖、甲方工地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等等,以便勘察工程負責人了解建築物情況、甲方要求的施工工期、設計方對勘察提供參數的特殊要求等。
收集擬建築物附近地形地貌、地質資料、當地建築施工經驗,了解擬建場地現場條件等。根據擬建築物的重要性等級和場地復雜程度,布置鑽孔,選擇適宜地勘探方法,進而編制工程勘察綱要。
2、勘察項目負責人進行現場調查,以便確定勘察工程車如何進入現場,和甲方現場負責人進行接洽,解決影響施工勘察的未盡事宜。
調查地下管道、地下電纜、水源等等,了解場地周邊原有建築地質資料、當地建築施工經驗等情況,判別現場情況與收集到的資料是否相符。然後進行鑽孔定位、打木樁、測量孔口標高等工作。
3、工程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勘察綱要,要讓每一位工程參加人員具體翔實地了解工程項目的情況,並和所有成員一起討論,預測各種意想不到的困難和難題,然後分頭行動,各負其責,使准備工作具體、充分的進入勘察施工。
(1)勘測員怎麼完成基礎任務擴展閱讀: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主要在野外現場進行,為使現場工作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避免窩工、返工,必須在出發前做好充分的准備,准備工作是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前提和內容。
目前隨著工程業務拓展,一些對建築場地地質條件缺乏研究,沒有建築經驗的新地區岩土工程勘察項目增多,工程復雜程度加大,需要事先准備的工作量也加大,准備工作量已佔其工作總量相當的份額。
一、岩土工程勘察的內容主要有:
1、工程地質調查和測繪、勘探及採取土試樣、原位測試、室內試驗、現場檢驗和檢測,最終根據以上幾種或全部手段,對場地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評價,編制滿足不同階段所需的成果報告文件。
2、在確定建築場地時,在工程地質條件方面,宜避開下列地區或地段:
①不良地質現象發育且對場地穩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潛在威脅的
②地基土性質嚴重不良的
③對建築物抗震危險的
④洪水或地下水對建築場地有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地下有未開採的有價值礦藏或未穩定的地下采空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