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育部門有哪些單位
問題一:教育部下屬單位有哪些 【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教育部現有19個內設司、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也設在其中。另外,教育部還直接管理15個教育類社會團體和組織。教育部在1985年至1998年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門不同,它既是行政管理機構,也是國立院校的經營者。
【部門及下屬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教育法律法規草案;承辦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發展規劃司
擬訂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准;會同有關方面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的安全監督和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
四、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直屬高等學校、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等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高等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財務司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承擔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等對我國教育貸款的立項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司
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義務教育辦學標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
七、基礎教育二司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科書,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教學基本要求;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
九、高等教育司
承擔高等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擬訂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擬訂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准,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國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國家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
十一、民族教育司
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統籌規劃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生民族團結教育;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十二、師范教育司
規劃、......>>
問題二:教育行政部門包括哪些部門 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分為中央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兩類。中央教育行政部門,一般稱為教育部,是國家一級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門。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是指一個國家的各級地方 *** 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供理的機構或部門。
問題三:教育部門都包括哪些單位,他們怎麼組成一個整體? 教委就是教育局
教育部門包括 教育局 和各類學罰教育學校(大學、中學、小學) 技能培訓學校(高等職業中專、中等職業中專、技校) 師資力量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
他們組成一個整體是這樣的:教育局(教育廳) 負責各類學校班子成員的任免 教育局的各個部門 具體指導各類學校某一方面的工作(比如編制、職稱、紀檢、法制教育、德育教育、招生等) 學校負責具體教學任務
問題四:縣級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除了學校、幼兒園以外,還有教研室、教師進修學校
問題五:教育系統包括那些單位 一般來講有市招辦 、 市教科所、 市技裝所 三個直屬單位。 一般來說還會有幾個直屬的學校。 機構設置一般是: 辦公室 人事處 督導室 機關黨委 政策法規處 計劃財務處 勤工檢學 學前教育 普教一處 普教二處 職教處 成教處 師訓處 體藝衛處宣教處 老幹部處 社會辦學管理處 監審處機關工會
問題六:教育機構一般有幾個部門? 簡單說下,校長下設有四個部門:教務部、教學部、咨詢部、市場部,科員可以通過購買管理軟體來加強管理,像浪騰軟體就不錯
問題七:教育局有哪些部門 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 發展規劃處 財物基建處 基礎教育處 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科研處 體育衛生與藝術處 高等教育處 教育督導室 思想政治教育處 保衛處 組織人事處 機關黨委辦公室 紀委辦公室(監察室、審計室) 離退休幹部管理處
問題八:省教委與省教育廳的區別在哪?教委屬什麼單位?所屬單位有哪些? 教委是組織領導機構,即教育委員會,是由一些與本職工作相關和不相關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參加的組織,負責對所轄地教育工作宏觀指導,制訂政策,教委只是常設機構。而教育廳是負責具體教育工作的,管理學校等教育設施。教委是國家機關,所屬單位不詳。因為各地情況不同!當然工作上會指導教育廳,管理市教委。
問題九:教育局下屬有哪些事業單位? 10分 有學校、技校、直屬幼兒園以及一些特殊的學校都是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
教育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 *** 工作部門。只要是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的部門。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駭
(十二)代 *** 管理國家 *** 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 *** 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 *** 交辦的其他事項。
問題十:教師屬於什麼部門 10分 具體要看是什麼教師。小學 初中 高中 大學都不一樣 的。
⑵ 教育部是干什麼的
教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教育部現有19個內設司、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秘書處」也設在其中。另外,教育部還直接管理15個教育類社會團體和組織。教育部在1985年至1998年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門不同,它既是行政管理機構,也是國立院校的經營者。
主要職責
一、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五、 統籌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審核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制定學科專業目錄、教學基本文件,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高等教育評估工作;負責"211工程"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六、 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 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制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准;統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九、 統籌管理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各類高等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十、 規劃並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宏觀指導高等學校的高新技術應用研究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協調並指導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國防科技攻關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
十一、 統籌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擬定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並協調、指導對外漢語教學工作;指導我駐外教育機構的工作。負責協調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教育交流。
十二、 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 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制定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學位工作,起草有關學位工作的法規;負責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負責國際間學位對等、學位互認等工作;承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 負責協調「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各委員單位及其他部門、機構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開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負責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亞太地區辦事處、駐京辦事處的聯系與交流;負責與我國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常設代表團的聯絡並指導其工作。
十六、 承辦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交辦事項。
十七、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⑶ 教育局的「基教科」是什麼意思
「基教科」意思是基礎教育科。
基礎教育科的主要工作是: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普通中小學校的教育改革;檢查執行國家課程計劃、課程標準的落實情況;負責制定全市中考政策;
制發基礎教育的文件和評估標准,並指導督促實施,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小學教材、資料、競賽、考試的管理;指導中小學電化教育和圖書、教學儀器設置配備工作;組織全市的中考、會考、中招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學的學籍管理工作;
統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擬定有關「體、衛、藝」教育教學與學生體育競賽的指導性文件,組織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全國、全省、全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負責全市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和疾病預防工作。
(3)國務院基礎教育是負責什麼的擴展閱讀:
教育局其他科室還有:
1、招考辦(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負責自學考試工作;負責社會考試工作;負責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資格筆試考試工作;負責全市招生考試工作有關政策、文件的制定和解釋工作;承辦市教育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2、政教科(政治思想教育科):負責市直教育系統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擬定市直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黨員發展、黨內統計、黨員教育培訓、黨費收繳和黨組織關系接轉工作;負責市直學校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市直教育系統幹部政治理論學習、普法教育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職教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職業技術教育、成人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及其學籍管理和畢(結)業證書、職業技能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對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協調師范教育工作,負責對中小學(包括職業中學)校長培訓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