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給水管道敷設有哪些要求
一、滿足最佳水力條件
1.給水管道布置應力求短而直。
2.為充分利用室外給水管網中的水壓,給水引入管宣布設在用水量最大處或不允許間斷供水處。
3.室內給水干管宜靠近用水量最大處或不允許間斷供水處。
二、滿足維修及美觀要求
1.管道應盡量沿牆、梁、柱直線敷設。
2.對美觀要求較高的建築物,給水管道可在管槽、管井、管溝及吊頂內暗設。
3.為便於檢修,管井應每層設檢修門。暗設在頂棚或管槽內的管道,在閥門處應留有檢修門。
4.室內管道安裝位置應有足夠的空間以利拆換附件。
5.給水引入管應有不小於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給水管網或坡向閥門井、水表井,以便檢修時排放存水。
三、保證生產及使用安全
1.給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礙生產操作、交通運輸和建築物的使用。
2.給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並應盡量避免在生產設備上面通過。
3.給水管道不得穿過商店的櫥窗、民用建築的壁櫥及木裝修等。
4.對不允許斷水的車間及建築物,給水引入管應設置兩條,在室內連成環狀或貫通枝狀雙向供水。
5.對設置兩根引入管的建築物,應從室外環網的不同側引入,如圖1.4—2所示。如不可能且又不允許間斷供水時,應採取下列保證安全供水措施之一:
1)沒貯水池或貯水箱。
2)有條件時,利用循環給水系統。
3)由環網的同側引入,但兩根引入管的間距不得小於10M,並在接點間的室外給水管道上設置閘門。
四、保護管道不受破壞
1.給水埋地管道應避免齊置在可能受重物壓壞處。管道不得穿越生產設備基礎;在特殊情況下,如必須穿越時,應與有關專業協商處理。
2.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排水溝、煙道和風道內,不得穿過大便槽和小匣槽。
3.給水引入管與室內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距離不宜小於1.0M。
4.建築物內給水管與排水管平行埋設或交叉埋沒的管外壁的最小允許距離,應分別為0.5M和0.15M(交叉埋沒時,給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5.給水橫管宜有0.0027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
6.結水管道穿樓板時宜預留孔洞,避免在施工安裝時鑿打樓板面。孔洞尺寸一般宣較通過的管徑大50—100MM。管道通過樓板段應設套管。
7.給水管道穿過承重牆或基礎處應預留洞口,且舍頂上部凈空不得小於建築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小於0.1M。
8.通過鐵路或地下構築物下面的給水管,宜敷設在套管內。
9.給水管不宜穿過伸縮縫、沉降縫和抗震縫,必須穿過時應採取有效措施。
常用措施如下:
(1)螺紋彎頭法。又稱絲扣彎頭法,如圖1.4—4。建築物的沉降可由螺紋彎頭的旋轉補償。適用於小管徑的管道。
(2)軟性接頭法。用橡膠軟管或金屬波紋管連接沉降縫、伸縮縫兩邊的管道。
(3)活動支架法。將沉降縫兩側的支架做成使管道能垂直位移而不能水平橫向位移,以適應沉降伸縮之應力。
Ⅱ 《建築給水排水設計規范》重要設備機房不允許有水管穿行有參考規范條款嗎
《建築給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規范相關條款摘錄供參考:
3.5.7 室內給水管道不應穿越變配電房、電梯機房、通信機房、大中型計算機房、計算機網路中
心、音像庫房等遇水會損壞設備和引發事故的房間,並應避免在生產設備、配電櫃上方通過。
3.5.10 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煙道、風道、電梯井內、排水溝內。給水管道不宜穿越櫥窗、壁櫃。
3.5.20 給水管道應避免穿越人防地下室,必須穿越時應按現行國家標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的要求設置防護閥門等措施。
4. 3. 3 建築物內排水管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3 排水管道不得敷設在對生產工藝或衛生有特殊要求的生產廠房內,以及食品和貴重商品倉庫、通風小室、電氣機房和電梯機房內;
4 排水管道不得穿過沉降縫、伸縮縫、變形縫、煙道和風道;當排水管道必須穿過沉降縫、伸縮縫和變形縫時,應採取相應技術措施;
5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壓壞處或穿越生產設備基礎;
6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住宅客廳、餐廳,並不宜靠近與卧室相鄰的內牆;
7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櫥窗、壁櫃;
Ⅲ 「給水管道暗設時不得直接敷設在建築物結構層內」,只是因為這樣不便於檢修嗎
這是一條強制性的規范,建築物的結構層是直接關繫到建築物的安全穩定,所以如果給水管道發生滲漏怎麼辦?不可能去動結構,根本就不能再進行修理,所以不能直接敷設在建築物結構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