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探討現代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技術
探討現代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技術
論文關鍵詞:房屋建築 地基基礎 施工技術 質量
論文摘要: 本文結合筆者多年的工作經驗,對現代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技術進行了簡要的探討。
1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特點
1.1 復雜性
中國幅員廣闊,工程地質條件非常復雜,例如淤泥質土、雜填土、濕陷性黃土、凍土、季節性凍土等。此外,溶岩地質主要在我國的西南地區,在其它地區也有所分布;同時,中國又是個多地震、高震級的國家,而地震對地基基礎的影響是非常大的。這種復雜的地質條件對地基基礎工程的勘察設計處理以及工程施工增加了難度,提出了大量且復雜的技術難題。
1.2 多發性
由於地基基礎設計或施工方案不當而導致房裂屋倒,導致嚴重損失的實例時有發生,所造成工程建設中的惡性的巨額浪費確實驚人。
1.3 潛在性
從主體結構本身復雜的工序銜接來看,後一道工序都在不同程度上覆蓋前一道工序,工序質量具有明顯的隱蔽性,這也是主體結構工程必須加強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存放完整的隱蔽驗收資料的原因所在。
1.4 嚴重性
一定程度上講,建設工程一旦建成投入使用,地基基礎出現質量事故問題往往是無法彌補的,由它所帶來的損失,遠比地基基礎工程建設所要投入的成本大得多。不管是選擇場地、勘察設計,還是施工質量問題,地基基礎工程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往往會引起地基失穩,建設工程整體結構的破壞,是建設工程致命性、毀滅性的重大質量事故,不僅造成經濟上的巨大損失,而且直接危及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由於地基基礎承受上部建築實體的全部荷載,因此一旦出現局部損壞,其損壞程度擴散很快,而事故的發生又往往是突發性的,常常不易被人們發現,這就更加劇了其危害性和嚴重性。
1.5 困難性
地基基礎工程質量事故處理難度大是指它與建設工程其它部位事故處理相比而言,造成的原因是和它的地位與作用密切相關的:① 地基基礎工程是地下工程,事故處理的施工操作困難性較大;② 一旦地基基礎承擔了上部荷載,對它本身的處理,必然影響建築物上部結構性能,尤其是對於建成交付使用的工程,它承受了所有建設工程的全部荷載,再加上地基基礎工程質量事故的連鎖性,因此它的處理是非常困難的。
2 確保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的有效性
2.1 重視工程勘查的准確性
工程勘察報告要全面反映建築場地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要預防地基基礎的工程事故,首先必須對場地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做全面正確的了解,要做到這一點關鍵要搞好工程勘查工作,要根據建築物場地的特點,建築的使用要求,合理確定工程勘察任務和目的。勘查工作為建築物的設計提供舉足輕重的參考資料,因此決不能忽視而不做,也不能弄虛作假而不考慮是否適用。特別是對復雜的、軟弱的地基,更應慎重對待。
此外,在勘查時要重視對鑽孔深度的選擇。由於鑽孔深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如果不符合設計上對壓縮厚度的需要,或者達不到樁所坐落的土層時,那就不可能正確計算出地基的沉降,或樁的正確承載力,也就達不到基礎設計要求。因此必須按設計要求確定合適的鑽孔深度。如果由於勘查數量不足,鑽孔和探坑布點少,再加之鑽孔深度不夠,以致不能表達出土的不均勻性和層理的不一致性,就有可能引起建築物的翹曲和彎折而出現裂縫,造成嚴重的質量事故和巨大的經濟損失。
2.2 提高結構設計的合理性
地基基礎的設計應當根據建築物的使用要求,結構形式和場地的地質條件,並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在適用與經濟的前提下,要保證建築物的主要承重結構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不發生裂縫或損壞。
設計人員應慎重對待工程勘查報告提供的地基承載力建議值,嚴格計算基礎的實際土壓力、若對勘察報告的建議值有懷疑,可以再做荷載試驗驗證。施工人員在天然地基上建造大中型工程時,應復核設計地基承裁力的合理性。一旦發現地基沉降較大或傾斜,必須立即停工,會同勘查、設計和使用單位共同研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地基和建築物發生災難性破壞。
3 加強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技術
下面以某住宅工程為例,探討如何做好房屋建築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質量。該工程為框架結構7層,下設架空層,層高2.1m,上層層高均為3.Om。場地內土層自上而下依次為填土、淤泥、粉質粘土、含泥中粗沙和砂質粘土。
3.1 地基基礎的選型
基礎是建築物和地基之間的連接體,基礎把建築物豎向體系傳來的荷載傳給地基。如果地基的承載力足夠,基礎的分布方式與豎向結構的分布方式相同,可採用獨立基礎;如果地基非常軟弱,建築物很高的情況下,則需要採用筏形基礎,筏形基礎有較大地基接觸面的優點,它與獨立基礎相比,它的造價更高。如果基礎土質較好,地下水位較低的'粘土,亞粘土、則採用作支承的人工挖孔灌注樁。
假設地基承載力不足,屬於軟土地基,必須採取措施對軟弱地基進行處理。軟弱地基系由淤泥質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或其它等構成的地基,那麼在勘察時應查明軟弱土層的均勻性組成,分布范圍和
土質泥沙,為採用的地基處理方案提供相應參數。在初步計算時最好計算房屋結構的大致荷載,假設它均勻的分布在全部面積上,從而得到平均的荷載位,可以和地基本身的承載力相比較.如果地基的容許承載力大於4倍的平均荷載位,則用獨立基礎可能比筏形基礎更經濟。如果地基的容許承載力小於2倍的平均荷載位,可選用滿鋪在全部面積下的筏形基礎,如果介於在二者之間,則用樁基礎或沉井基礎。
3.2 地基基礎施工技術與措施
當地基土為淤泥,上層土層又較薄時,應採取避免施工中對淤泥 和淤泥土擾動的措施。如果是沖填土、建築物垃圾廢料,當均勻性和密實度較好時均可利用作為持力層,對於有機質含量較多的生活垃圾和對基礎有侵蝕性的工業廢料等雜填土,未經處理不能作為持力層。在選擇地基處理方法時,應綜合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建築物對地基要求,建築結構類型和基礎型式,周圍環境條件、材料供應情況、施工條件等因素,經過技術經濟指標比較分析後擇優採用。
地基處理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局部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以增加建築物對地基不均勻變形的適應能力,對已確定的地基處理方法,進行必要的測試,同時為施工質量提供相關依據。地基處理後,建築地鏨變形應滿足現行有關規范要求,並在施工期間進行沉降觀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