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方式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方式
為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統一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那麼下面是由我為大家提供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方式,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1 總 則
1.0.1 為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統一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於建築工程的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
1.03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中採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范的規定。
1.0.4 本規范應與現行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准規范的規定。
2 術 語
2.0.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geosynthetics foundation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構成建築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單層,也可以是多層。一般為淺層地基。
2.0.2 重錘夯實地基 heavy tamping foundation
利用重錘自由下落時的沖擊能來夯實淺層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層較為均勻的硬層來承受上部載荷。強夯的錘擊與落距要遠大於重錘夯實地基。
2.0.3 強夯地基 dynamic consolidation foundation
工藝與重錘夯實地基類同,但錘重與落距要遠大於重錘夯實地基。 2.0.4 注漿地基 grouting foundation
將配置好的化學漿液或水泥漿液,通過導管注入土體孔隙中,與土體結合,發生物化反應,從而提高土體強度,減小其壓縮性和滲透性。
2.0.5 預壓地基 preloading foundation
在原狀土上載入,使土中水排出,以實現土的預先固結,減少建築物地基後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載力。按載入方法的不同,分為堆載預壓、真空預壓、降水預壓三種不同方法的預壓地基。
2.0.6 高壓噴射注漿地基 jet grouting foundation
利用鑽機把帶有噴嘴的注漿管鑽至土層的預定位置或先鑽孔後將注漿管放至預定位置,以高壓使漿液或水從噴嘴中射出,邊旋轉邊噴射的漿液,使土體與漿液攪拌混合形成一固結體。施工採用單獨噴出水泥漿的工藝,稱為單管法;施工採用同時噴出高壓空氣與水泥漿的工藝,稱為二管法;施工採用同時噴出高壓水、高壓空氣及水泥漿的工藝,稱為三管法。
2.0.7 水泥土攪拌樁地基 soil-cement mixed pile foundation
利用水泥作為固化劑,通過攪拌機械將其與地基土強制攪拌,硬化後構成的地基。 2.0.8 土與灰土擠密樁地基 soil-lime compacted column
在原土中成孔後分層填以素土或灰土,並夯實,使填土壓密,同時擠密周圍土體,構成堅實的地基。
2.0.9 水泥粉煤灰、碎石樁 cement flyash gravel pile
用長螺旋鑽機鑽孔或沉管樁機成孔後,將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攪拌後,泵壓或經下料斗投入孔內,構成密實的樁體。
2.0.10 錨桿靜壓樁 pressed pile by anchor rod
利用錨桿將樁分節壓入土層中的'沉樁工藝。錨桿可用垂直土錨或臨時錨在混凝土底板、承台中的地錨。
3 基本規定
3.0.1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前,必須具備完備的地質勘察資料及工程附近管線、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公共設施的構造情況,必要時應作施工勘察和調查以確保工程質量及臨近建築的安全。施工勘察要點詳見附錄A。
3.0.2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專業資質,並應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檢驗制度。
3.0.3 從事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及見證試驗的單位,必須具備省級以上(含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和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3.0.4 地基基礎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據現行國家標准《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准》GB50300規定,可再劃分若干個子分部工程。
3.0.5 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停止施工,由監理或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共同分析情況,解決問題,消除質量隱患,並應形成文件資料。
4 地 基
4.1 一般規定
4.1.1 建築物地基的施工應具備下述資料: 1. 岩土工程勘察資料。
2. 臨近建築物和地下設施類型、分布及結構質量情況。 3. 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要求及需達到的標准、檢驗手段。
4.1.2 砂、石子、水泥、鋼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質量、檢驗項目、批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4.1.3 地基施工結束,宜在一個間歇期後,進行質量驗收,間歇期由設計確定。 說明:4.1.3 地基施工考慮間歇期是因為地基土的密實,孔隙水壓力的消散,水泥或化學漿液的固結等均無原則有一個期限,施工結束即進行驗收有不符實際的可能。至於間歇多長時間在各類地基規范中有所考慮,但是參數數字。具體可由設計人員根據要求確定。有
些大工程施工周期較長,一部分已到間歇要求,另一部分仍有施工,就不一定待全部工程施工結束後再進行取樣檢查,可先在已完工程部位進行,但是否有代表性就應由設計方確定。 4.1..4 地基加固工程,應在正式施工前進行試驗段施工,論證設定的施工參數及加固效果。為驗證加固效果所進行的載荷試驗,其施載入荷應不低於設計載荷的2倍。 說明:4.1.4 試驗工程目的在於取得數據,以指導施工。對無經驗可查的工程更應強調,這樣做的目的,能使施工質量更容易滿足要求,即不造成浪費也不會造成大面積返工。對試驗荷載考慮稍大一些,有利於分析比較,以取得可靠的施工參數。
竣工後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准。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點,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 至少應有1點,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4.1.5 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其竣工後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准。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點,1000m2以上工程,每100 m2至少應有1點,3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說明:4.1.5 本條所列的地基均不是復合地基,由於各地各設計單位的習慣、經驗等,對地基處理後的質量檢驗指標均不一樣,有的用標貫、靜力觸探,有的用十字板剪切強度等,有的就用承載力檢驗。對此,本條用何指標不予規定,按設計要求而定。地基處理的質量好壞,最終體現在這些指標中。為此,將本條列為強制性條文。各種指標的檢驗方法可按國家現行行業標准《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范》GJ789的規定執行。
4.1.6 對水泥土攪拌樁復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復合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復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小於3處。有單樁強度檢驗要求時,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少於3根。
說明:4.1.6 水泥土攪拌樁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地基為復合地基,樁是主要施工對象,首先應檢驗樁的質量,檢查方法可按國家現行行業標准《建築工程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106的規定執行。
4.1.7 除本規范第4.1.5、4.1.6條指定的主控項目外,其他主控項目及一般項目可隨意抽查,但復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攪拌樁、高壓噴射注漿樁、振沖樁、土和灰土擠密樁、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及夯實水泥土樁至少應抽查20%。
說明:4.1.7 本規范第4.1.5、4.1.6條規定的各類地基的主控項目及數量是至少應達到的,其他主控項目及數量是至少應達到的,其他主控項目及檢驗數量由設計確定,一般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抽查,做好記錄。復合地基中的樁的施工是主要的,應保證20%的抽查量。
4.2 灰土地基
4.2.1 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當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時)等材料及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灰土應攪拌均勻。
說明:4.2.1灰土的土料宜用粘土、粉質粘土。嚴禁採用凍土、膨脹土和鹽漬土等活動性較強的土料。
;② 地基基礎工程驗收程序
一、地基與基模坦蘆礎工程包括的內容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基礎、基坑支護、地下水控制、土方、邊坡、地下防水等子分部工程。
三、地基與基礎工程驗收組織及驗收人員
1、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監理總監)組織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工作,該工程的施工、監理(建設)、建設、設計、勘察等單位參加驗收;
2、驗收組成員由項目監理總監(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設計、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以及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旦帶責人組成。
四、地基與基礎工程驗收程序
建設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驗收按施工企業自評、設計認可、監理核定、建設單位驗收信纖、政府監督的程序進行。
③ 如何做好建築工程地基基礎檢測工作
公路試驗檢測工作是保證公路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因此,如何做好公路試驗檢測工作是公路工程的重點內容。本文首先介紹了公路試驗檢測工作的內容,並以此為基礎公路試驗檢測工作的實施環節及提高公路試驗檢測工作的措施。為了保證公路質量,我們要對公路工程進行試驗檢測。公路試驗檢測工作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兩點:第一,對承包商試驗室進行監督,並對以下項目進行試驗。(1)在路基土石方填築之前,需要進行檢測的內容包含了含水量、密度、土的強度試驗和顆粒分析等,這些都是公路工程建設的基礎。(2)在公路工程中,橋涵構造物等開工之前所需要進行的實驗內容。主要包括了四部分內容:第一部分先是對砂石、沙礫等物料進行試驗,其中包括它們的表觀密度、堆積密度和物料的堅固性試驗等內容;其次是水泥建築材料的試驗,主要是對其稠度、強度、凝結時間和細度等進行試驗;第三部分是水泥砂漿的試驗,公路工程的試驗檢測需要了解到水泥砂漿的稠度、密度以及抗壓強度等特性;第四是對水泥混凝土進行力學試驗,以分析出水泥混凝土的密度,打壓,抗壓強度和抗凍等性質;第五是對公路建築所需鋼材的實驗檢驗,而試驗內容主要包括了鋼材的標准代號、表面形狀、級別、鋼材直徑,抗壓強度及溫度對鋼材的影響程度等,同時,鋼材在焊接時的質量也需要進行檢測,以保證路基的穩定性;第六部分內容是對公路工程中所用水的水質進行分析。需要對水中所含有的氯離子、硫酸根等酸性物質和水的酸鹼度進行檢驗。(3)公路工程中在路面建設之前所需要進行檢驗的內容。在鋪設路面過程中所需要的物料主要包括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礦料和瀝青混合料三種主要材料,所以需要進行試驗檢測的內容也是這三種物料。對於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來說,需要對它的含水量、抗壓強度、穩定性和石灰劑量進行測驗分析;而對於礦料材料,由於它由碎石、砂和礦粉等物質組成,所以,我們需要試驗碎石的磨耗值、磨光值和顆粒組成等各項指標,砂石的堅固性和視密度等,還有礦粉的含水量及顆粒組成等各項指標。在試驗瀝青混合料時,需要對原材料的相對密度、含水量、針入度及混合料的密度、瀝青含量及飽和度等指標進行測試。(4)公路工程中的路基和路面的試驗檢測。主要是對路基和路面的尺寸、厚度和粗糙程度等進行測定。第二,公路工程建設的原材料和中間產品需要試驗檢測和驗收。原材料的試驗檢測主要是對水泥、瀝青、鋼材、其他添加劑和一些在工程建築過程中所需的水、土和砂石等材料進行檢測。這些材料的檢測和試驗是為了保證它們能夠符合工程設計和技術要求,並以此為基礎來進行材料的采購。第一,公路工程材料質量的控制。公路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主要涉及的材料有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這些都需要按照規范、技術進行試驗檢測。只有合格後才可以使用。同時,特別要注意的是原材料,不僅要對它們進行常規檢驗,還有一些特殊性的試驗也必不可少,只有這樣才能夠確定這些原材料的質量,看其是否能夠滿足公路工程施工需求。在施工之前,施工單位需要向監理提供相應的材料實驗報告和其他證明。如果採用新材料和技術,也要對它們進行相應的試驗檢測,保證符合工程要求。對公路工程材料質量檢測時,做採取的方法主要有書面、外觀、理化和無損檢驗四種,其中書面檢驗就是通過一些書面材料,例如報告、質量證明材料等的審核來確認材料質量;外觀檢驗是通過對材料的外觀,例如品種、尺寸等進行觀察以了解其質量;理化檢驗時通過一些設備和儀器對材料的構成成分進行科學、系統的分析和試驗;而無損檢驗則是在不對材料造成損害的前提下利用高科技技術對其進行試驗檢測。第二,公路工程施工控制參數的確定。所謂的控制參數,就是指能夠對公路工程的施工和質量控制進行指導的數據。這些數據的准確性與公路工程的質量息息相關。所以,通過試驗等方法來確定施工控制參數時,要謹慎仔細,按照試驗要求以降低參數結果的誤差,提高試驗結果的精確度,通過保證參數的可靠性來為公路的質量提供保障。第三,公路工程中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公路施工中的質量控制主要包括來自三方面的質量檢測,即施工單位、建立和政府監督部門。所以公路施工過程的質量檢測也要從這三方面入手,其中,施工單位要對試驗檢驗制度進行完善,同時加強試驗室的設備設施,提高試驗人員的專業素質;質量監理要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全程監理,尤其是要做好事前預測,對於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而且試驗室中的設備也要被充分的利用,將試驗檢測作為一種保證質量的有效方法,進而對施工質量進行有效控制。而政府監督部分則要充分發揮出監督作用,對公路工程進行實時性的抽檢和質量驗收。第四,公路工程中各環節的質量控制。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有中間交工驗收,這一環節能夠將工程中出現的問題給以直觀表現。所以,除了對施工質量的整體控制意外,對每部分的工程也要進行及時的階段性驗收和總結。如果項目部分驗收標准,要進行工程返工。總之,要堅持以數據位肌醇,對試驗檢測進行嚴格把關,提高公路工程質量。第一,提高公路試驗檢測對於的專業水平和素質。要對從事公路試驗檢測工作的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系統的培訓,保證他們能夠勝任這一工作。第二,完善相關的行業標准規范及制度。目前,我國的《公路法》對公路工程的質量、標准等進行了系統的規范。但是,隨著形勢的變化,原有的法規制度已經不能夠適應現有的公路發展需求。所以,要對公路相關的法規進行系統的完善,使得公路工程施工能夠做到有章可循。同時,還要對公路試驗檢測的機構和設備進行完善和治理,使得試驗檢測工作更加專業化和科學化。第三,提高公路工程質量意識,完善質量保證制度和體系。首先,各級相關部門要就將質量第一貫穿到公路建設的過程中,保證對於公路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問題能夠切實的採取措施,給以及時、有效的解決。而且施工單位還要對公路質量進行自檢和監督,完善公路質量保證體系。其次,提高公路施工人員和試驗檢測人員的質量意識,將公路施工的責任分工落實到個人,實現責任到人制度。同時,為了保證試驗檢測工作的准確性,還要對原材料和中間產品檢驗時的抽樣檢測。由於樣品試樣的採集、保管等環節是中間產品試驗的重要內容。所以,采樣時所採取的方法選擇,數量確認和結果記錄等都要給以規定。如果一些實驗項目沒有試驗條件或者具有爭議性,那麼需要由試驗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商的實驗員共同取樣後,再交由上級試驗部門進行材料和產品的試驗,同時結構要反饋給總監。此外,為了保證公路質量,在對公路工程所需的材料和產品進行試驗時,為了保證試驗結果的准確性,需要對它試驗數據進行分析,因此,還要有一個統一的准則來對公路工程的試驗進行約束,提高試驗結構的精確性和一致性。而誒,計量單位也要使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如果國際進口的儀器與我國的計量單位不相符,那麼要及時進行計量單位的換算。
④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質量檢測的專項檢測業務內容有哪些
一、專項檢測
(一)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1、地基及復合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
2、樁的承載力檢測;
3、樁身完整性檢測;
4、錨桿鎖定力檢測。
(二)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
1、混凝土、砂漿、砌體強度現場檢測;
2、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3、混凝土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測;
4、後置埋件的力學性能檢測。
⑤ 地基基礎工程檢測的樁基檢測
自95年開展樁基檢測工作以來,圍繞寶鋼及上海市進行了大量樁基檢測,逐步完善了樁基檢測的機具配備,人員配置。我們能承擔樁基3大檢測項目(高應變、低應變、靜載荷)檢測作業,每年約完成數千根樁的低應變檢測,數百根樁的高應變檢測,數十根樁的靜載試驗檢測。此外還可進行灌注樁成孔檢測工作。我們低應變儀器為美國PIT樁身完整性檢測儀(3台),高應變儀器為美國PDA打樁分析儀(3台),靜載荷儀器為武漢岩海樁基檢測儀(3台)。 1. 高應變
2. 低應變
3. 靜載荷:堆載實驗、錨樁法 按設計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所規定的具體檢測項目方式,宏觀上可分為兩種檢測方法:
直接法
通過現場原型試驗直接檢測項目結果的檢測方法。主要有樁身完整性檢測(鑽孔取芯法)和承載力檢測(靜載荷試驗)。
間接法
在現場原型試驗基礎上,同時基於一些理論假設和工程實踐經驗並加以綜合分析才能最終獲得檢測項目結果的檢測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種方法:
低應變法在樁頂面施加低能量的瞬態或穩態激振,使樁在彈性范圍內做彈性振動,並由此產生應力波縱向傳播,同時利用波動和振動理論對樁身的完整性做出評價。低應變法是普查基樁的完整性,判定樁身缺陷程度和位置的一種常用方法。適合鋼筋混凝土灌注樁,預應力混凝土樁(實心放樁、實心圓樁、管樁)等。該方法測試設備簡單輕便,檢測速度快、成本低,是基樁質量完整性普查的良好手段。
高應變法高應變法的主要功能是判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這里所說的承載力是指在樁身強度滿足樁身結構承載力的前提下,得到的樁周岩土對樁的抗力(靜阻力)。所以要得到極限承載力,應使樁側和樁端岩土阻力充分發揮,否則不能得到承載力的極限值,只能得到承載力檢測值。與低應變法檢測的快捷、廉價相比,高應變法檢測樁身完整性雖然是附帶性的,但由於其激勵能量和檢測有效深度大的優點,特別在判定樁身水平整合型縫隙、預制樁接頭等缺陷時,能夠在查明這些「缺陷」是否影響豎向抗壓承載力的基礎上,能合理判定缺陷程度。當然,帶有普查性的完整性檢測,採用低應變法更為恰當。然而高應變檢測技術是從打入式預制樁發展起來的,試打樁和打樁監控屬於其特有的功能,是靜載試驗無法做到的。
聲波透射法聲波透射法是在樁內預埋縱向聲測管道,將超聲脈沖發射和接收探頭置於聲測管中,管中充滿清水作耦合劑,由儀器發出周期性電脈沖通過發射探頭發射並穿透混凝土,被接收探頭接收並轉換成電信號。由儀器中的測量系統測出超聲脈沖穿過樁體所需時間、接收波幅值、接收脈沖主頻率、接收波形及頻譜等參數。最後由數據處理系統按判斷軟體對接收信號的各種參數進行綜合判斷和分析,即可對混凝土各種內部缺陷的性質、大小、位置作出判斷,並給出混凝土總體均勻性和強度等級的評價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