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為什麼報停暖氣,還要收30%的「基礎熱費」
因為熱具有傳導性,熱量可通過天棚、地板、牆壁向周邊室溫低的戶間傳導和輻射熱量,導致熱能流失。此外,供熱運營中人工費、折舊費、維修費、排污費、管理費、稅金和附加等費用,不會因為用戶停供而減少。所以,這筆錢要收。
集中供暖暖氣報停後仍需繳納一定的比例的「基礎熱費」,這個「基礎熱費」根據地域不同,收取的比例也不相同,有的地方收15%,也有的收20%的。
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2007年6月3日印發的《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供熱計量實行兩部制熱價有利於保障供熱單位的基本利益中明確規定:供熱成本中的固定成本與熱量。
呼和浩特供熱公司
從2021年8月中旬開始,呼和浩特各大供熱公司都開始了採暖期停供事宜的辦理。停止供暖申請的市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無歷年欠費;具備單戶控制條件且控制閥門在戶外;採取停供事宜後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採暖及公共安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入網第一年是不能辦理停供的,而停供事宜需要一年一申請,一年一辦理。同時,辦理採暖期停供需要繳納熱費總額30%的基礎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