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票據關系與票據基礎關系的相互關系是什麼
問:試述票據關系與票據基礎關系的相互關系,以及票據關系與票據法上非票據關系的區別。
校解析答案: 票據關系與票據基礎關系的相互關系體現如下:
(1)票據關系是基於票據行為在票據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特有的債權債務關系。票據基礎關系是根據票據實踐的需要,相對於票據關系而抽象出來的與戚陪票據有關的一系列民法上關系及其他的法律關系的總稱。主要包括票據原因關系、票據資金關系及票據預約關系。
(2)票據關系是基於票據行為產生的一種獨立債權債務關系。票據一經作成,即產生了不依附於其他關系而存在的票據債權債務關系。票據法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將票據賦予獨立性。
(3)基礎關系與票據關系相互分離,相互獨立。票據關系是分離於基礎關系的無因性的法律關系。票據關系的效力,僅依據票據行為的形式和內容,而不受基礎關系的影響。票據關系與票據基礎關系相互分離的無因性,是兩者關系的基本原理⑷基礎關系在特定條件下,對票據關系及票據權利的實現起牽連作用,主要表現在:
①票據原因關系是構成票粗鍵據當事人為票據行為的原因的基礎關系。原因關系在一定條件下構成票據關系直接當事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對票據關系有制約作用。
②票據資金關系是匯票、支票的付款人與出票人之間有關票據付款、資金提供與處分的基礎關系。一定條件下制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的票據關系。
③票據預約關系是授受當事人之間,在發行票據前,對有關票據的事項達成的合意,或者在背書前,對背書事項所進行的約定等。當事人預約的票據行為一旦進行,高凳蠢預約關系即因履行而消滅。
票據關系與票據法上非票據關系的區別體現如下:
①權利產生的原因不同。票據關系中的權利產生於票據行為,非票據關系中的權利直接產生於法律規定。
②權利內容不同。票據關系中的權利內容是票據記載的金錢債權,非票據關系中的權利內容是票據金額記載以外的內容。
③權利行使的依據不同。票據關系中的權利以持有票據為依據,非票據關系的權利以持有票據以外的原因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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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基本票據關系:
基本票據關系: 查看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 銀行匯票的基本票據關系,因票弊宴據的簽發而發生,故又稱票據發行關系。該票據關系當事人為出票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有按票載金額付款的義務,收款人有權請求付款人付款。和其他票據的簽發一樣,銀行匯票的簽發建立在一定的基礎關系之上,只是票據規則的無因性將票據關系與基礎關系分離開了。
銀行匯票關系當事人與票據原因關系中的當事人不盡一致。銀行匯票的出票逗改人並非交易關系的當事人。比如,某甲購買某乙的商品,向乙給付一張由銀行簽發的銀行匯票。該案中,交易關系當事人是某甲與某乙,而票據關系當事人則是銀行與某乙。某甲並非票據關系的當事人,僅僅是請求銀行簽發銀行匯票的申請人。這和商業匯票不同,商業匯票的基礎關系當事人與商業匯票的發行關系當事人相同。例如,某甲購買某乙貨物一批,因而某甲向某乙簽發商業匯票一張。此案,票據的基礎關系是買賣關系,債權人是某乙,債務人是某甲,給付的內容是貨款;此案的票據關系中,票據債權人是某乙,票據債務人是某甲,給付的內容是票據金額。某乙既是票據債權人,又是基礎關系中的債權人,票據債務人與基礎關系中的債務人也同屬一人。我國《票據法》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轉讓應當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銀行與收款人無任何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這是否意味票據簽發無效?回答是否定的。在銀行匯票這一特定情況下,票據法中所指真實交易關山卜判系可以理解為銀行匯票簽發申請人與銀行匯票收款人之間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
應當明確,銀行之所以接受申請人的請求向收款人簽發銀行匯票,是因為銀行與申請人存在資金關系。申請人請求銀行為其簽發銀行匯票的同時又與銀行建立了由申請人將票據金額給付銀行的合同關系。金錢的給付可以在銀行簽發銀行匯票以前,也可以在簽發銀行匯票以後。銀行匯票通常用於異地支付或結算。 【答案解析】
㈢ 票據關系與基礎關系的理解。
從票據法的理論上看,票據關系和基礎關系是分離的。例如:甲和乙進行商品的買賣,甲交付了原材料,乙開出轉賬支票。只要乙的支票開出,乙就是出票人,在甲和乙之間形成了兩種關系:一種是甲和乙之間就購買原料之間的買賣關系,甲是銷售方,乙是購買方;另一種是甲和乙之間的票據關系,其源悔中乙是出票人,甲是收款人。甲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丙,丙成為持票人。如果甲和乙之間的買賣關系由於甲不能夠及時的交貨或者交付貨物不符合質量的要春裂褲求,買賣合同的扒簡履行出現了問題,但是這種問題並不影響票據的效力。因此,在理論上是將票據關系和產生票據基礎關系相區分,這樣的做法將有利於票據的流通。
㈣ 什麼是票據基礎關系
問:什麼是票據基礎關系?
校解析答案: 雖然與票據鍵改攔有關但不是基於票據行為,而是作為產生票據行為的基礎的法律關系,為票據基礎關系,也稱為票據實質關系或民法上的非票據關系。主要包括:票據原因關系、稿胡票據資金關系、票據預約關系。其性質可以表述為:與票據密切相關的民法上的非票據關系。它構成票據行為的發生、變更的事實基礎或法律行為基礎。
廣州成績出來了,聽了艾軍老師的講課,殲穗最後一門《國民經濟統計概論》考了80分,終於可以申請畢業了。
10月份考了兩門,《財務管理學》65分,《國民經濟統計概論》62分。已經在為1月份高數做准備,希望繼續好運,在路上的同志們共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