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樓房,打地基,地基是怎麼打的
所謂地基
,就是建築物的基礎。打地基,就是作基礎。一般的操作程序是土方開挖(深度至凍層下或將基礎下的不宜做地基土的淤泥、腐殖土等換掉),然後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用墊層。再後來就是作基礎啦,基礎分為很多種,要根據具體情況選用基礎。比如:毛石基礎、磚基礎、毛石混凝土基礎、鋼筋混凝土基礎等等。基礎做完後,才能回填土方
。
2. 農村自建房地基該如何打呢
你好!農村自建房地基如何打?這個問題問的太好了,其實前面已經分享過類似的問題了,在這里再和大家一起分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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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米寬 26米長 建二層半框架結構樓房 基礎怎麼打,柱樑怎樣設計
普通粘土磚,地面以上M5混合砂漿,地面以下M7.5水泥砂漿,牆體拐角和門洞邊設構造柱(240*240 4根12 箍筋圓6@200)。
基礎下挖至穩定土層,牆下四次放腳,基礎寬度720(每次放腳加寬6cm,加高12cm)。
樓面下設置圈樑(240*240 4根12 箍筋圓6@200),樓面(厚12cm)和圈樑用C25混凝土現澆,正筋圓8@200,板面負筋8@150.當然也可以用預制板。
當基地質土為淤泥,上層土層又較薄時,應採取避免施工中對淤泥和淤泥土擾動的措施。如果是沖填土,建築物垃圾廢料,當均勻性和密實度較好時均可利用作為持力層,對於有機質含量較多的生活垃圾和對基礎有侵蝕性的工業度料等雜填土,未經處理不能作為持力層。在選擇地基處理方法時,應綜合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建築物對地基要求,建築結構類型和基礎型式,周圍環境條件、材料供應情況,施工條件等因素,經過技術經濟指標比較分析後擇優採用。
地基處理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上部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以增加建築物對地基不均勻變形的適應能力,對已造定的地基處理方法,進行必要的測試,同時為施工質量提供相關依據。地基處理後,建築地基變形應滿足現行有關規范要求,並在施工期間進行沉降現測;如果地基上欠固結土、腳脹土,濕陷性黃土,則選用適當的增強體和施工工藝。
常用的地基處理方法有:換填基層法、強夯法、沙石樁法、振沖法、水泥土攪拌法、高壓噴射漿法、預壓法、夯實水泥土樁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樁法、石灰樁法、灰土擠壓樁法和土擠密樁法等。
房層基礎處理方案應根據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建築物型與功能要求,荷載大小和分布情況,相鄰建築基礎情況,施工條件和材料供應以及地區抗震裂度等綜合考慮,選合理的基礎型式。
結合該房層地基的實際情況,地基較差,荷載較大,施工前為增強整體性,減少不均勻沉降,為滿足地基和沉降要求,可以採用樁基或人工處理地基,但人工挖孔樁適用於地下水位較深,而持力層以上無流動性淤泥質土者,因此採取樁基礎作為建築的基礎比較理想。
方案中要著重考慮超長給結構帶來的不利影響,當增大結構伸縫間距或者是不設伸縮縫時,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要防止結構開裂,在適當增大伸縮最大間隙的各項措施中,在結構施工階段採取防裂措施是通用的減少混凝土收縮不利影響的有效方法,我們一般採用的做法是設置施工澆帶,另外,當建築物存在較大的高差,但是結構設計根據實際情況,不設置永久變形縫時,例子中就存在採用施工後帶來解決施工階段的差異沉降問題。
4. 農村自建房樁基礎施工怎麼做
打樁是我們在農村建房子施工過程中基礎施工中較為重要的一個步驟。作為眾多地基施工中的一類,樁基礎的施工時很有講究的。我們在進行樁基礎施工對於打樁順序的講究,不是經驗豐富的建築工人可能不是很了解。對於在進行樁基礎施工時,打樁的順序是很有門道。那麼,我們在進行建房樁基礎施工時如何確定其打樁順序呢?
一、決定打樁順序的因素
1、江防樁基礎施工時,其打樁順序應根據周圍的地形,環境,土質,樁的密度,樁的規格及打樁機類型來決定的。
2、由於樁對土體產生擠壓,打樁時先打入的樁常被後打入的樁推擠而發生水平位移,尤其是在滿堂打樁時,這種現象尤為突出。因此在樁的中心距小於4倍樁的直徑時,應擬定合理的打樁順序。
二、如何確定打樁順序通常情況下可根據樁的密集程度來確定順序,如打樁順序分為:逐排打設,從兩側向中間打設,從中間向四周打設,由中間向兩側打設,分段打設等。但不同情況下的打樁順序是不一樣的,
具體如下:
(一)當樁較密集時
具體表現:樁中心等於或小於4倍的樁邊長或直徑。
打樁順序:
1、當基坑不大時,打樁應逐排打設或從中間開始分頭向兩邊或四周進行;
2、對於密集群樁,應該要自中間向兩個方向或四周對稱施打;
3、若打樁時,一側毗鄰建築物時,應由建築物一側向另一側施打;
4、當基坑較大時,將基坑分成數段分別進行施打;
5、按樁的設計標高先深後淺的順序施打;
6、按樁的規格先大後、先長後短施打;
7、當樁數較少時,可分段進行打設。
(二)當樁腳較為稀疏時
具體表現:樁中心距大於或等於4倍的樁邊長或直徑。
打樁順序:
除了可用已知的上述兩種的打樁順序以外,還可用由兩側同時向中間打設或逐排打設的方法。但要注意在進行逐排打設時,其打樁的推進方向也應逐排改變,以免造成土朝一個方向擠壓,導致土壤擠壓不均勻的現象。
(三)當樁區附近有建築物或地下管線時
打樁順序:
1、應背離建築物或者地下管線施打;
2、對同一排樁而言,必要時可採用間隔跳打的方式。
(四)大面積打樁時
打樁順序:
1、可從中間先打,逐漸向四周推進;
2、若從四周向中間打設,則中間部分土壤受到擠壓,使樁難於打入,分段打設可以減少對樁的擠動,在大面積打樁時較為適宜。
(五)當樁的規格,埋深,長度不同時
打樁順序:
1、宜按先大後小,先深後淺,先長後短的順序施打;
2、當樁頭高出地面時,樁機宜往後退打,反之可往前頂打。
5. 建樓房,打地基,地基是怎麼打的
1.壓實法:用重錘或壓路機將叫軟弱的土層夯實或壓實,擠出土層顆粒間祥茄唯的空氣,提高土的密室度以增加土層的承載力。這種做法不用材料,比較經濟,適用於土層承載力與設計要求相差不大的情況;
2.換土法:當地基土的局部謹培或全部為納型軟弱土,不宜用壓實法加固時(如淤泥,沼澤,雜填土,孔洞等),可將局部或全部軟弱土清除,換以好土,如粗砂,中砂,砂石料,灰土等。這種人工地基造價較壓實法為高。
3.打樁法:實在軟弱土層中置入樁身,將建築物建造在樁上,所以也可稱為樁基礎;(這種人工地基適用於地基承載力小,建築物總荷載較大的情況,但造價較高)
拓展資料
支承由基礎傳遞的上部結構荷載的土體(或岩體)。為了使建築物安全、正常地使用而不遭到破壞,要求地基在荷載作用下不能產生破壞;組成地基的土層因膨脹收縮、壓縮、凍脹、濕陷等原因產生的變形不能過大。
在進行地基設計時,要考慮:
①基礎底面的單位面積壓力小於地基的容許承載力。
②建築物的沉降值小於容許變形值。
③地基無滑動的危險。
由於建築物的大小不同,對地基的強弱程度的要求也不同,地基設計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考慮三個方面的要求。有時只需考慮其中的一個方面,有時則需考慮其中的兩個或三個方面。若上述要求達不到時,就要對基礎設計方案作相應的修改或進行地基處理(對地基內的土層採取物理或化學的技術處理,如表面夯實、土樁擠密、振沖、預壓、化學加固和就地拌和樁等方法),以改善其結構性質,達到建築物對地基設計的要求。
6. 建築地基修建過程怎麼定點怎麼打庄
定位點由規劃局給出,根據圖紙軸線定樁點,打樁找專業的施工隊伍就可以了。
1、一施工技術方案措施
(一)工程定位放線1定位軸線的測線
(1)軸線定位樁測設根據建築物的規劃定點位置,由規劃部門指定的坐標點引測建築物的軸線控制網,建立統一的平面控制網。該工程的定位軸線的測設採取外引外控的方法進行。(2)軸線測設基礎放線根據軸線控制樁,用J2級精度光學經緯儀把軸線投測到基礎墊層上,然後用鋼捲尺根據投測的軸線量出牆的控制線,用墨汁彈出柱、牆、梁的控制線,並用紅、綠、黃油漆分別標注柱角線及牆邊線,便於鋼筋綁扎。柱、牆定位放線待混凝土施工完成,再進行柱、牆的定位放線,彈出相應位置線,並做好標記。定位放線和軸線復核。該工程定位放線和軸線復核使用J2級光學經緯儀,嚴格依據工程測量放線程序進行,並報請監理人員復核。驗收認可後,確保軸線位置的准確無誤,方可進行下部工序施工。
2、標高的控制測量
(1)施工用水準點: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絕對標高點進行引測,確定該工程的相對標高點、引測到現場各控制樁或附近永久性建築物上,認真復核並作標志。
(2)標高的傳遞依據±0.0標高基準點在地下,地上結構施工時用水準儀引至施工區域內,用鋼尺向下、向上量測點,用水準抄平,並經常用經緯儀加鋼尺進行復核。標高點至少確定兩點,一點用於各標高的確定,另一點用來進行標高的復核。
3、地基與基礎工程
(1)施工流程基礎工程施工流程:放線→土方開挖→基坑支護→地基驗槽→混凝土墊層→基礎側壁模板→彈線、滿堂基礎、地梁鋼筋→滿堂砌築→養護、放線→基礎結構驗收→土方回填。
(2)土方開挖土方開挖施工及技術措施土方開挖施工工藝基坑開挖採用機械開挖方式,人工配合清槽。機械採用5台挖掘機挖土,15台自卸汽車配合運輸。棄土和運土將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將棄土運至合理地點,運輸車輛選用20噸汽車。嚴禁拋灑、滴、漏現象。為減少運輸及回填土的工作量,應預留部分土作回填土。
7. 如何打進城市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提升城市建設內涵
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的物質基礎,對於改善人居環境、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城市運行效率、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確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作用。當前,我國城市基礎設施仍存在總量不足、標准不高、運行管理粗放等問題。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有利於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拉動投資和消費增長,擴大就業,促進節能減排。為加強和改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現提出以下意見:
當前,要圍繞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資拉動效應明顯的重點領域,加快城市基礎設施轉型升級,全面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
(一)加強城市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按照「量力而行、有序發展」的原則,推進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建設,發揮地鐵等作為公共交通的骨幹作用,帶動城市公共交通和相關產業發展。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里程1000公里。積極發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加快調度中心、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以及停靠站的建設;推進換乘樞紐及充電樁、充電站、公共停車場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城市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規劃同步實施。
城市道路、橋梁建設改造。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網路系統,提升道路網路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網路連通性和可達性。加強城市橋梁安全檢測和加固改造,限期整改安全隱患。加快推進城市橋梁信息系統建設,嚴格落實橋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城市路橋的運行安全。各城市應盡快完成城市橋梁的安全檢測並及時公布檢測結果,到2015年,力爭完成對全國城市危橋加固改造,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橋梁信息管理系統。
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城市交通要樹立行人優先的理念,改善居民出行環境,保障出行安全,倡導綠色出行。設市城市應建設城市步行、自行車「綠道」,加強行人過街設施、自行車停車設施、道路林蔭綠化、照明等設施建設,切實轉變過度依賴小汽車出行的交通發展模式。
(二)加大城市管網建設和改造力度。
市政地下管網建設改造。加強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氣、供熱、通信等各類地下管網的建設、改造和檢查,優先改造材質落後、漏損嚴重、影響安全的老舊管網,確保管網漏損率控制在國家標准以內。到2015年,完成全國城鎮燃氣8萬公里、北方採暖地區城鎮集中供熱9.28萬公里老舊管網改造任務,管網事故率顯著降低;實現城市燃氣普及率94%、縣城及小城鎮燃氣普及率65%的目標。開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36個大中城市全面啟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中小城市因地制宜建設一批綜合管廊項目。新建道路、城市新區和各類園區地下管網應按照綜合管廊模式進行開發建設。
城市供水、排水防澇和防洪設施建設。加快城鎮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力爭到2015年實現全國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質達標雙目標;加強飲用水水源建設與保護,合理利用水資源,限期關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切實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在全面普查、摸清現狀基礎上,編制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規劃。加快雨污分流管網改造與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將建築、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要求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的前置條件,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加強城市河湖水系保護和管理,強化城市藍線保護,堅決制止因城市建設非法侵佔河湖水系的行為,維護其生態、排水防澇和防洪功能。完善城市防洪設施,健全預報預警、指揮調度、應急搶險等措施,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達到國家規定的防洪標准。全面提高城市排水防澇、防洪減災能力,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
城市電網建設。將配電網發展納入城鄉整體規劃,進一步加強城市配電網建設,實現各電壓等級協調發展。到2015年,全國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環網網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環網網架。推進城市電網智能化,以滿足新能源電力、分布式發電系統並網需求,優化需求側管理,逐步實現電力系統與用戶雙向互動。以提高電力系統利用率、安全可靠水平和電能質量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城市智能配電網關鍵技術研究與試點示範。
(三)加快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以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為主線,加快形成「廠網並舉、泥水並重、再生利用」的建設格局。優先升級改造落後設施,確保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達到國家新的環保排放要求或地表水Ⅳ類標准。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城區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建設完成污水管網7.3萬公里。按照「無害化、資源化」要求,加強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左右;加快推進節水城市建設,在水資源緊缺和水環境質量差的地區,加快推動建築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到2015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復城市水生態,消除劣Ⅴ類水體,改善城市水環境。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以大中城市為重點,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區)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範項目。加大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提升生活垃圾處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左右;到2017年,設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確保垃圾處理設施規范運行,防止二次污染,擺脫「垃圾圍城」困境。
(四)加強生態園林建設。
城市公園建設。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城中村改造、棄置地生態修復等,加大社區公園、街頭游園、郊野公園、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完善生態園林指標體系,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到2015年,確保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60%。加強運營管理,強化公園公共服務屬性,嚴格綠線管制。
提升城市綠地功能。到2015年,設市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結合城市污水管網、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通過透水性鋪裝,選用耐水濕、吸附凈化能力強的植物等,建設下沉式綠地及城市濕地公園,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凈化生態等功能。
三、科學編制規劃,發揮調控引領作用
(一)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牢固樹立規劃先行理念,遵循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客觀規律,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統籌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突出民生為本,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禁止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和滋生腐敗的「豆腐渣工程」。強化城市總體規劃對空間布局的統籌協調。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建設,防止各類開發活動無序蔓延。開展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與評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統籌地下各類設施、管線布局,實現合理開發利用。
(二)完善和落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要著力提高科學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無序建設。盡快編制完成城市綜合交通、電力、排水防澇和北方採暖地區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規劃。抓緊落實已明確的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城鎮供水、城鎮燃氣等「十二五」規劃。所有建設行為應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標准,落實《綠色建築行動方案》。
(三)加強公共服務配套基礎設施規劃統籌。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過程中,要統籌考慮城鄉醫療、教育、治安、文化、體育、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合理布局和建設專業性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場站等,完善城市公共廁所建設和管理,加強公共消防設施、人防設施以及防災避險場所等設施建設。
四、抓好項目落實,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進度
(一)加快在建項目建設。各地要統籌組織協調在建基礎設施項目,加快施工建設進度。通過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息系統,全面掌握在建項目進展情況。對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市政地下管網建設、城市供水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消防設施建設等在建項目,要確保工程建設在規定工期內完成。各地要列出在建項目的竣工時間表,倒排工期,分項、分段落實;要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建設資金、材料、人工、裝備設施等及時或提前到位;要優化工程組織設計,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推進在建項目實施。
(二)積極推進新項目開工。根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落實具體項目,科學論證,加快項目立項、規劃、環保、用地等前期工作。進一步優化簡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減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預,逐步轉向備案、核准與審批相結合的專業化管理模式。要強化部門間的分工合作,做好環境、技術、安全等領域審查論證,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探索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效率。在完善規劃的基礎上,對經審核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要抓緊落實招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確定施工及監理單位等配套工作,盡快開工建設。
(三)做好後續項目儲備。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求,超前謀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各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解放思想,轉變職能和工作作風,通過統籌研究、做好用地規劃安排、提前下撥項目前期可研經費、加快項目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實現儲備項目與年度建設計劃有效對接。對2016年、2017年擬安排建設的項目,要抓緊做好前期准備工作,建立健全統一、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