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樁基試驗中靜載試驗的試樁工程量,樁基低應變動力檢測數目如何確定
靜載試驗:工程樁的抽檢數量不少於1%且不少於3根,每個單位工程的工程樁總數50根一下的不少於2根;同一地塊、相同地質、同一施工單位同時成樁的幾個單位工程,容許每個單位工程不少於1根(滿足總數);在同一地塊進行的前期靜載試驗可抵充試樁數1根;多樁承台下應有一根試樁等等。
低應變試驗:800mm以上的、一柱一樁的,必須全數檢測;小直徑群樁、排樁,檢測數為不少於總數的20%。
行業標準是JGJ106-2003《建築樁基檢測技術規范》,各省市有各自的更詳細更嚴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