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要學設計的基礎是什麼
1、美學基礎(平面構成,色彩構成,空間構成)不管你以後要學平面設計也好,還是藝術設計,或者建築設計,都必須要懂這三大構成。
2、對設計的興趣(總喜歡去發現生活中的美醜,有專業的判斷能力,並試圖以自己的思維去改變它,這也是我們常說的要有設計想像力。
3、對設計產品或作品的審美的培養,達到讓大眾認可的水準。
4、抗打擊能力,任何一個設計作品的產生對需要面對大眾的檢驗和評價,面對多次的或無休止的修改,你必須去吸收和判斷重要的設計信息,然後融入到你的作品中去。獲得大眾的認可,要承受很多委屈,只有設計出的優秀作品能撫慰你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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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計技法
我們經常會在網上看到:這個圖片效果怎麼做啊?這個用什麼軟體做的?而這些,都是我們設計師需要具備的基本功,除了有老師教學之外,自己保持每日的練習非常重要,畢竟軟體操作是設計師立足職場的基礎技能。
2、理論知識
設計師的天馬行空並不是隨意捏造而來,所有的視覺都基於理論的支撐。比如視覺設計中的排版構圖、配色原理、光影透視;比如室內設計的空間規劃、施工預算、家裝風水;或者UI設計的界面框架、用戶體驗、移動交互等等,掌握這些才能稱之為設計師。
3、保持自信
每個成功的設計師都身披自信光環,你要知道真正的設計天才永遠只佔0.1%,絕大多數優秀設計師都是後天努力而來,你不比任何人差。不要因為擋在腳下小小的山坡,而放棄了前面更大的世界。
⑵ 「美術設計基礎」都包括什麼
包括很多。。
在不同類型的設計中,它們具有一些共通的基本要素存在,這些共通的要素,即是基礎設計的主要內容。學設計,就應該知道基礎設計其范疇,需要考慮以下四個領域,包括:
設計要素:形態、色彩、材質。
設計原則:平衡感、空間感、運動感和韻律感、統一性、視覺焦點。
設計工具:鉛筆、炭筆、粉彩、水墨、電腦等等。
設計技術:素描、繪畫、翻印、多媒體等等。
任何設計都具有外在的視覺形式和內在的美的本質。外在的視覺形式視由「形態」、「色彩」、「材料」等三個設計要素所組成。
其中「形態」是由點、線、面、體來組成,形成一件作品的形狀、造型和空間;「色彩」依靠色相、明度、彩度來表現;「材料」則透過材質和質感來呈現。這些形式要素為不可分割的有機體,彼此相互影響。
內在的美的本質則依據美的原則來創造。根據人類美感的共通性,美的原則可以歸納為十個原則:連續、漸變、對稱、對比、比例、平衡、調和、律動、統一、完整。
由這些基本的共通要素開始,我們才有可能邁向比較專門的設計領域。也由於設計基礎能夠扎實,爾後才能夠使自己所欲從事之各別專門的設計,有更好更優越的表現。
等等......
⑶ 學設計的基礎是什麼
學習平面設計理論、學習色彩,字體,和使用網格設計。如果當地有平面設計的基礎學習班,去參加,每天參加這些課程。
通常都要學三大構成和四大變化。三大構成:色彩、平面、立體構成;四大變化:人物、動物、植物、風景變化。這要求考生具備繪畫速寫、圖形造型和設計思維的能力。考生應根據命題要求,運用造型的方法表現出一定的設計創意的基礎能力。
(3)藝術設計綜合設計基礎是什麼擴展閱讀
在研究生考試中,設計基礎是用於藝術設計相關專業而設置的具有選拔性質的碩士研究生藝術理論統一入學考試。
它著重考核考生掌握設計造型基礎和設計表達基礎兩個方面的能力,要求考生對視覺形態審美構成的基本框架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並能綜合運用所學的視覺發現與重構能力,掌握理性與感性相結合的基礎設計方法,並能融會貫通、獨立思考。
⑷ 中國傳媒大學藝術類考研考的藝術基礎和藝術綜合是指什麼
藝術綜合紅寶書設計部分7——現代工藝美術設計、信息設計、動畫設計、娛樂設計.flv免費在線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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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藝術的構成,並沒有普遍認同的定義,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觀念也發生了變化。視覺藝術的三個經典分支是繪畫、雕塑和建築。 戲劇、舞蹈和其他表演藝術,以及文學、音樂、電影和其他媒體,如互動媒體,都包含在更廣泛的藝術定義中。直到17世紀,藝術指任何技能或精通,與手工藝或科學沒有區別。在 17 世紀之後的現代使用中,美學考慮是最重要的,美術與一般獲得的技能(例如裝飾或應用藝術)分開並區分。
⑸ 設計基礎是什麼
1、設計基礎包括平面構成,空間構成,色彩構成。
2、平面構成是視覺元素在二次元的平面上,按照美的視覺效果,力學的原理,進行編排和組合,它是以理性和邏輯推理來創造形象、研究形象與形象之間的排列的方法。是理性與感性相結合的產物。研究在二維平面內創造理想形態,或是將既有的形態(具象或抽象形態)按照一定原理進行分解,組合,從而構成多種理想的視覺形式的造型設計基礎課程。
3、「空間」(Space)在《辭海》中解釋為「物質存在的一種形式,是物質存在的廣延性和伸張性的表現……空間是無限和有限的統一,就宇宙而言,空間是無限的,無邊無際,就每一具體的個別事物而言,則空間又是有限的……」空間是指與實體相對的概念,按照哲學的觀點來解釋,凡是實體以外的部分都是空間,空間是無形的、不可見的。
4、色彩構成(Interaction of Color),即色彩的相互作用,是從人對色彩的知覺和心理效果出發,用科學分析的方法,把復雜的色彩現象還原為基本要素,利用色彩在空間、量與質上的可變幻性,按照一定的規律去組合各構成之間的相互關系,再創造出新的色彩效果的過程。色彩構成是藝術設計的基礎理論之一,它與平面構成及立體構成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色彩不能脫離形體、空間、位置、面積、肌理等而獨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