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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基礎費包含哪些

發布時間: 2023-07-14 04:37:42

Ⅰ 基礎單價包含哪些內容

工日基價是指工人每個工作日的平均工資。如果整個工程都僱用當地工人,只需按當地建築工人的月工資,適當加入應由僱主支付的各類的法定津貼費、招募開支等,除以每月平均工作天數,即為工日基價,在當地有工資上漲的趨勢的情況下,可再適當乘以預計上漲率。

機械設備使用費的構成有以下幾部分:

1、基本折舊費。

2、安裝拆卸費。

3、燃料動力費,按當地的燃料和動力基價和消耗定額乘積計算。

4、操作人工費,按工日基價與操作人員數的乘積計算。

(1)合肥市基礎費包含哪些擴展閱讀

定額作用是計劃的基礎,有了科學的定額,就可以為確定計劃完成的任務量,勞動生產率、人力、物力、機械和資金的需要量等提供一個標准尺度,以保持計劃的先進性和可靠性。

定額是進行經濟核算的依據,無論是統計核算、會計核算及業務核算,還是預算和決算,都離不開定額,它像一桿稱,稱量企業的經濟活動是節約了還是浪費了,是先進的還是落後的。

基礎設施費包括哪些

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主要包括大市政、四源工程及小區建設的配套等。其中四源是指:自來水、煤氣、供熱和污水處理等(當然如果在北方的項目,依據國家規定還會涉及採暖設施的費用)。說白了,實際上是完善房屋可達使用(包括安全)狀態,除形成房屋結構實體以外的一些主要是有形的開支項目(大市政配套費及水電煤等的增容費雖無形但除外)。主要包括:

1、大市政配套費:按一定建築總面積,以???元/平方米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費用。

2、上下水(上水指自來水、飲用水系統,下水指雨污水及環衛工程)、電、煤、電話、有線、防雷、智能化系統、園林景觀(綠化購置及種植、建築小品、廣場等)、道路、圍牆(永久性圍牆)、門衛門樓、照明系統等,上述所及水電煤等含增容費及工程費。

具體核算時要考慮和結合以下不同情況,靈活處理:

1)、基礎設施配套工程,若由專業單位或公司(配套施工單位)配套到小區紅線介面為止,紅線內部鋪設由開發商自選安排的情形。

那麼這部份基礎設施費可分為紅線內和紅線外分別核算:介面處至各單體或門幢的鋪設費用為紅線內基礎設施費;介面處至源頭的引入點的費用為紅線外基礎設施費;

結構單體內的水電上下水等鋪設到各單體外牆或門幢的費用,應當在建安工程成本中歸集。

2)、有的地方一般由專業單位或公司(配套施工單位)從規劃設計、鋪設施工、驗收開通一桿子做到底,直接接到各單體或各幢的外牆的,決算過程中也一時難分清紅線內外費用的界限,那麼,核算時也不是硬要開發商必須分清楚的。當然開發商能按一定的合理、系統的方式進行分拆歸類和核算,那是更令人滿意的了。

要注意啊,單體建築內的管線鋪設施工,不能去混在基礎設施費里的,它應該是在「建築安裝工程費」內歸集。

Ⅲ 房地產基礎設施費包括哪些

房地產基礎設施費包括如下:
1、基礎設施配套費主要用於建設項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包括城市主次幹道、給排水、供電、供氣、路燈、公共交通、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項目的建設和維護,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與各項城市建設資金統籌安排使用;
2、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3、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城市基礎設施費是指按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收取的費用悄扒,它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征,其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共用設施建設,包括城市道路、橋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氣、污水處理、集中供熱、園林、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設施的建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簡運宏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三)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凡不攔冊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
上述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四)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格。評估價格須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
(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六)根據條例第七條(五)項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Ⅳ 基礎設施費包括哪些

房地產開發成本項目開發產品成本項目一般可分為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
其中:基礎設施費:指建造各項基礎設施發生的費用。
基礎設施主要是指與開發產品相關的道路、供熱設施、供水設施、供電設施、供氣設施、通訊設施、照明設施、以及綠化(包括排污、排洪、環衛)等,這些設施發生的設備及安裝費都在基礎設施費項目內歸集。

Ⅳ 合肥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准

城市建成區內的建設項目

1)住宅:每平方米70元;

2)非住宅:每平方米110元;

3)工業廠房、倉儲用房每平方米56元。

以上各類收費標准中均包括環衛設施建設費每平方米5元。
詳細可參考http://www.hfjs.gov.cn/Article/Article.jsp?article_id=130306886550

Ⅵ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包括哪些費用

城市基礎設施「四源」建設費(簡稱「四源」費)

「四源費」指自來水廠、煤氣廠、供熱廠、污水處理廠建設費,對於地價款中已包含「四源費」的土地有償轉讓項目,不另行徵收。對於其他項目,自來水廠建設費日用水量每噸830元,煤氣廠建設費日用氣量每立方米600元,供熱廠建設費按每小時供熱量每百萬大卡35萬元,污水處理廠建設費按日排水量每噸800元計征,用一項征一項,不用不征。

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費(簡稱「大市政費」)

「大市政費」指規劃紅線以外,全市性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費。對於在規劃市區內,地價款中已包含「大市政費」的土地有償出讓項目不另行徵收「大市政費」。對於規劃市區內的其他項目,按投資額的15%計征,但能源、交通、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和學校、醫院等免徵「大市政費」,規劃市區外的項目由各區、縣政府參照執行。

以上是我們這里的規定。

Ⅶ 基礎設施費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費用: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法律依據:《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

第一條 為明確必須招標的大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必須招標的賀耐爛工程項目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畝握條 不屬於《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情形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必須招標的禪漏具體范圍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級通用機場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

(三)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通信基礎設施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等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五)城市軌道交通等城建項目。

Ⅷ 基礎設施配套費包括哪些內容

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與橋梁、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熱力、燃氣、綠化等的建設費用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是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簡檔強制徵收的一種政府性基金,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征,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共用設施建設。基礎設施配套費主要用於建設項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包括城市主次幹道、給排水、供電、供氣、路燈、公共交通、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項目的建設和維護,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與各項城市建設資金統籌安排使用。
實施部門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辦理程序
1、受理:申請人到相關物價局提交申請材料。經辦人當場審查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材料不齊全的發《缺件通知單》,材料齊全的出具《受理承諾單》。
2、①實地調查:經辦人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實地調查,殲空發現條件不合格但可以整改的出具整改意見限期整改→整改報告→驗收;②成本監審:經辦人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成本監審,作出成本監審意見。如資料不合格製作補證通知書。
3、初審:經辦人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實地調查情況及本局成本隊的成本監審意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如資料不合格製作補證通知書。
4、審核:分管領導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意見。
5、價審委會審:物價局價格審議委員會在2個工作日內召開價格審議會議進行會審。
6、局長簽批:經辦人在在1個工作日內根據價格審議會議的會審結果,按照規定的程序擬寫發文稿,報局長簽批。聯系人將發文稿送縣財政局會簽。
7、上報縣政府:經辦人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文件報縣政府。
8、辦理轉發政府文件:經辦人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轉發縣政府文件的發文工作。聯系人將發文稿送縣財政局會簽。
9、辦結:經辦人在1個工作日內印發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十九條 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優先安排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氏咐瞎妥善處理新區開發與舊區改建的關系,統籌兼顧進城務工人員生活和周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村民生產與生活的需要。鎮的建設和發展,應當結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優先安排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道路、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和學校、衛生院、文化站、幼兒園、福利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為周邊農村提供服務。鄉、村莊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因地制宜、節約用地,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引導村民合理進行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