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黨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黨的基本理論:
1、馬克思列寧主義。
2、毛澤東思想。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中國共產黨創建於1921年7月23日,歷經多年國共內戰,中國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和絕大多數沿海島嶼取得全面勝利,率領中國人民解放軍打敗中華民國國軍,迫使中華民國政府退守台澎金馬,並在1949年於北京建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10月至今為代表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和統一戰線,在中國大陸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執政黨。
(1)把什麼作為理論基礎擴展閱讀:
1920年8月,陳獨秀在上海發起成立了中國共產黨的第一個早期組織。1920年9月1日,陳獨秀在《新青年》發表的《對於時局之我見》一文中,曾稱「吾黨」為「社會黨」,後來才改稱為「共產黨」。
最早提出「中國共產黨」這一名稱的是蔡和森。1920年8月13日和9月16日,正在留法勤工儉學的他,在給毛澤東寫的兩封信中,詳細地研討了共產黨問題,提出:「先要組織黨——共產黨,因為它是革命運動的發動者、宣傳者、先鋒隊、作戰部。」他在對西歐各國共產黨特別是俄國共產黨考察的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建黨步驟,其中包括「明目張膽正式成立一個中國共產黨」。
在此前後,陳獨秀在上海,李大釗、張申府在北京也通過信函討論了黨的名稱問題,決定採用「共產黨」作為中國無產階級政黨的名稱。
Ⅱ 赫爾巴特教育學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赫爾巴特的教育思想可以歸納為「一原則」「二基礎」「三中心」及「四階段」。
1、原則
赫爾巴特首次提出「教育性教學原則」,闡明了教育教學之間的聯系,他明確提出:「我想不到有任何無教學的教育,正如相反方面,我不承認有任何無教育的教學」。
他認為,教學是形成道德觀念,培養道德品質的最基本的手段,強調道德教育要建立在知識教育的基礎之上;道德教育應該通過教學進行,教學的目的是早就學生的德行。
2、二基礎
赫爾巴特將倫理學和心理學作為了教育學的理論基礎。
(1)教育學的倫理學基礎
赫爾巴特把如何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即養成五種道德觀念,作為他的倫理學的基本原理。這五種道德觀念是「內在自由」「完善」「善意」「正義」「報償」。
他認為,「教育的唯一工作與全部工作可以總結在這一概念之中——道德」「德行是給予整個教育的名詞」。教育的整個目標,教育的全部工作,都在於培養學生的這五種道德觀念。
同時,這五種道德觀念是一個彼此相關的系統,應當按照一定的比例加以組成,既不能缺少某一種觀念,也不能使某一種觀念過多或過少。
(2)教育學的心理學基礎
赫爾巴特首倡教育的首要科學是心理學,強調教育學最重要的理論基礎是心理學,並充分應用心理學去論證教育上(特別是教學上)的各種實際問題,努力給予教育工作以理論說明,這是他在教育史上最重要的貢獻。
在他看來,人的「心靈」是宇宙中無數實在的一種,它與其他「實在」發生關系,便產生「觀念」。「觀念」是事物呈現於感官,在意識中留下的印象。他認為,觀念是人意識活動的最基本素材,一切心理現象都由各種觀念的相互作用而產生。
它從作為感知的對象,到保留在意識中,要經過一系列復雜的心理過程,即統覺的過程。「統覺」即新觀念為已經存在於意識的舊觀念所同化和吸收。赫爾巴特認為,任何觀念、任何經驗的取得,都是統覺的結果。
3、三中心
赫爾巴特是傳統教育學派的代表人物,他強調教師的權威作用,強調教師的中心地位,形成了以「教師中心、教材中心、課堂中心」的三中心論,我們通常把赫爾巴特的三中心論稱為「舊三中心」,而把杜威的「兒童為中心(學生為中心)、經驗為中心、活動為中心」稱為「新三中論」。
4、四階段
赫爾巴特提出了教學形式階段理論。他指出,任何教學活動都必須是井然有序的,都要經歷四個階段,即明了(或清晰)、聯合(或聯想)、系統、方法。
明了——教師通過運用直觀教具和講解的方法,進行明確的提示,使學生獲得清晰的表象,以做好觀念聯合,即學習新知識的准備。
聯合——由於新表象的產生並進入意識,激起原有觀念的活動,因而產生新舊觀念的聯合,但又尚未出現最後的結果,教師的主要任務是與學生進行無拘束的談話,運用分析教學方法。
系統——採用綜合的教學方法,使新舊觀念間的聯合系統化,從而獲得新的概念。
方法——新舊觀念間的聯合形成後需要進一步鞏固和強化,這就要求學生自己進行活動,通過練習鞏固新習得的知識。
(2)把什麼作為理論基礎擴展閱讀
赫爾巴特教育學的構成部分:
嚴格來說,研究某一理論的構成部分,只是一種直觀的思維方式,而且,從元教育理論研究的角度看,它不能把握研究對象的本質。但出於對中國教育學研究起借鑒作用這一點考慮,我們不妨作一個簡單敘述。從表面來看,赫爾巴特前後兩本教育學在構成部分上是有很大差異的。
第一本由三編構成,包括「目的論、教學論、訓育論」;第二本由「基礎理論、教育過程、教育問題」三部分構成。
對比起前一本書來,在第二本書中作者作了四個變動:
一是增強了基礎理論部分;
二是將「教學論」和「訓育論」合二為一;
三是將教育目的論分散到教育、訓育各部分分別論述,而沒有專門立論,至於在第一本書中專門論及的管理部分(在目的論中論述)仍保留在與教學、訓育平行的地位;
四是增加了學科教學論和有關教育制度方面的論述。由於《教育學講授綱要》一書體繫上的變化,我們可知,赫爾巴特自己對教育學的構成部分也沒有確切的把握,只不過是他更注意將自己的教育學信念轉化成一種具有嚴密邏輯性的理論體系罷了。
從兩本書所體現的共同特點來看,他的教育學實際上是由「基礎理論」、「教學論」、「訓育論」和「學校管理論」四部分構成。赫爾巴特所苦心經營的教育學體系與兩個世紀以前的誇美紐斯相去並不很遠,但卻在理論基礎和研究方式上有了根本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