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基礎綜合症分數等級
教師資格證教育綜合考70分以上就算及格,筆試單科滿分是150分,但是按照卷面成績乘以0.8得到實際成績的演算法,考生卷面成績要達到87.5分才算合格。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3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鍾。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考試涵蓋當代教育學、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管理學、高等教育史、教育技術學等教育學學科的基礎課程。
考生必須系統掌握這些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能夠運用所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分析、判斷和解決有關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具體的目標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准確識記考試涵蓋學科的基礎知識。
2、正確理解考試涵蓋學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
3、能夠運用考試涵蓋學科的基本理論分析、判斷和解答教育領域的相關理論與實踐問題。
2. 教師資格證的考試分數是如何計算的
1、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試題滿分是150分。
2、最後核算成績時以學生的實際考試分數乘以0.8,為最後分數,最後分數70分為合格。
3、例如學生卷面分考了90分,最後成績就以90×0.8=72,這名學生最後的實際分數為72分。
4、教師資格證國考《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每科的考試是總分是150,及格分數因每個統考地區的差異,及格分的劃分是不一樣的,根據地區情況而定。
教師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資格認定時間。
考試課程及時間非師范畢業生(包括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
考試課程按所報類別分為:
高級教師開考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
中學(含中等職校)教師開考教育學和中等教育心理學;
小學教師開考教育學和小學教育心理學;
幼兒教師開考幼兒教育學和幼兒心理及衛生學。每年開考一次。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教師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