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負債的計稅基礎如何理解
負債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稅。與賬面價值的關系式為負債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將來負債在兌付時允許扣稅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站在稅法的角度看未來有沒有負債,就是未來能不能往費用里記,如果可以往費用里記就是沒有負債,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0。
會計上對於預計負債,按照最佳估計數確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按照稅法規定,與預計負債相關的費用多在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該類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形成會計上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暫時性差異。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企業應將預計提供售後服務發生的支出滿足有關確認條件時,在銷售當期確認為費用,同時確認預計負債。但稅法規定,銷售產品有關的支出可於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由於該類事項產生的預計負債在期末的計稅基礎為其賬面價值與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之間的差額,因此其計稅基礎為0。
[ 例? ]2014年12月31日預提產品質量保證費用100萬元,2015年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100萬元。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質量保證費在實際發生時允許稅前扣除。
2015年由稅前會計利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納稅調減100萬元,2015年少交所得稅=100×25%=25(萬元)。站在2014年12月31日看,以後少交所得稅25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
2014年12月31日
負債(預計負債)賬面價值100萬元,
負債(預計負債)計稅基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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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什麼意思
計稅基礎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後,資產或負債在計算以後期間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稅法規定還可以再抵扣或應納稅的剩餘金額。分為資產計稅基礎和負債計稅基礎。
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該項資產在未來使用或最終處置時,允許作為成本或費用於稅前列支的金額。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某一資產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
(2)怎麼理解計稅基礎擴展閱讀:
計稅基礎計算公式為:少數股東權益=負債+股東(指母公司)權益+少數股東權益。總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含並表母公司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
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計稅基礎
C. 什麼是計稅基礎如何理解
計稅基礎是2006年發布的《企業新會計准則》中提出的概念。它分為資產的計稅基礎、負債的計稅基礎兩類內容。
通俗的說計稅基礎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後,資產或負債在計算以後期間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稅法規定還可以再抵扣或應納稅的剩餘金額。分為資產計稅基礎和負債計稅基礎。
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該項資產在未來使用或最終處置時,允許作為成本或費用於稅前列支的金額。
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某一資產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
(3)怎麼理解計稅基礎擴展閱讀:
如果有關的經濟利益不納稅,則資產的計稅基礎即為其賬面價值。從稅收的角度考慮,資產的計稅基礎是假定企業按照稅法規定進行核算所提供的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的應有金額。
以各種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初始確認時入賬價值基本上是被稅法認可的,即取得時其賬面價值一般等於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在持有期間進行後續計量時,會計上的基本計量模式是「成本-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會計與稅收處理的差異主要來自於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的提取。
1、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產生的差異
2、因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產生的差異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會計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收累計折舊
負債的計稅基礎與暫時性差異的理解
負債的計稅基礎 = 負債的賬面價值 — 未來期間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
= 負債的賬面價值中,未來不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
負債產生的暫時性差異=賬面價值-計稅基礎
=賬面價值-(賬面價值-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未來期間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
D. 怎麼理解計稅基礎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該項資產在未來使用或最終處置時,允許作為成本或費用於稅前列支的金額。
資產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某一資產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 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帳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一般負債的確認和清償不影響所得稅的計算。
(4)怎麼理解計稅基礎擴展閱讀:
以各種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初始確認時入賬價值基本上是被稅法認可的,即取得時其賬面價值一般等於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在持有期間進行後續計量時,會計上的基本計量模式是「成本-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會計與稅收處理的差異主要來自於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的提取。
1.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產生的差異
2.因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產生的差異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會計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收累計折舊
舉例說明,企業擁有一項資產(比如說存貨),賬面價值80萬元,企業為了收回賬面價值80萬元的存貨,必然將其賣出(轉讓),這樣企業就取得了經濟利益,假如說得到的經濟利益為90萬元。
企業得到這90萬元的經濟利益應該上交企業所得稅,如果讓企業按90萬元直接乘以所得稅稅率(假定為25%),企業肯定是不樂意。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用90萬元的主營業務收入減去80萬元的主營業務成本後的余額1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然後再乘以所得稅稅率。
所得到的結果就是該企業應該上交的所得稅。這樣做企業才會覺得合理。那麼這里被稅前扣除的80萬元,就是稅法規定的這項存貨的計稅基礎。
舉過例子後,我們回過頭來,再理解資產計稅基礎的定義可能就會感覺到相對容易一些了。
資產的計稅基礎,就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的過程中。如果有關的經濟利益不納稅,則資產的計稅基礎即為其賬面價值。從稅收的角度考慮,資產的計稅基礎是假定企業按照稅法規定進行核算所提供的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的應有金額。
E. 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是什麼意思
賬面價值(carrying value、book value)是指按照會計核算的原理和方法反映計量的企業價值。《國際評估准則》指出,企業的賬面價值,是企業資產負債表上體現的企業全部資產(扣除折舊、損耗和攤銷)與企業全部負債之間的差額,與賬面資產、凈值和股東權益是同義的。
計稅基礎(Tax Basis)是2006年發布的《企業新會計准則》中提出的概念。它分為資產的計稅基礎、負債的計稅基礎兩類內容。通俗的說計稅基礎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後,資產或負債在計算以後期間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稅法規定還可以再抵扣或應納稅的剩餘金額。分為資產計稅基礎和負債計稅基礎。
(5)怎麼理解計稅基礎擴展閱讀:
1、資產的計稅基礎
舉例說明,企業擁有一項資產(比如說存貨),賬面價值80萬元,企業為了收回賬面價值80萬元的存貨,必然將其賣出(轉讓),這樣企業就取得了經濟利益,假如說得到的經濟利益為90萬元。企業得到這90萬元的經濟利益應該上交企業所得稅,如果讓企業按90萬元直接乘以所得稅稅率(假定為25%),企業肯定是不樂意。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用90萬元的主營業務收入減去80萬元的主營業務成本後的余額1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然後再乘以所得稅稅率,所得到的結果就是該企業應該上交的所得稅。這樣做企業才會覺得合理。那麼這里被稅前扣除的80萬元,就是稅法規定的這項存貨的計稅基礎。
2、資產的賬面價值=資產賬面余額-資產折舊或攤銷-資產減值准備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賬面價值
網路-計稅基礎
F. 資產的賬面余額和計稅基礎之間要怎麼理解
用固定資產來給你舉例說明
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就是初始入賬金額,假設是1000,而資產的計稅基礎,從定義上說有點拗口,你可以認為就是按照稅法規定可以未來稅前扣除的金額這兩個概念,都存在一個時點的問題(資產是時點數據)
在購入固定資產的時候,其賬面余額和計稅基礎都是一樣的1000,但是以後計提折舊,假設按照稅法規定應該計提100,實際上你提了200,這樣賬面余額還是原來的1000 (賬面價值是1000-200),但是基礎就變成了1000-100通俗地講,賬面余額就是會計上確認的資產成本,而計稅基礎是稅法上承認的資產成本。產生的原因是會計和稅法規定不一致。
最簡單的就是購買資產,有一部分金額沒有合法票據,在會計上可以計入資產成本(賬面余額),但稅法上這部分金額是不被承認的,導致計稅基礎會低於賬面余額。
補充一下,除了原值不同外,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也是兩者產生不同的來源,只不過這兩項屬於時間性差異。資產賬面價值大於計稅基礎產生什麼差異?
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計稅基礎時,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這時候要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產生的原因是由於資產的賬面價值比計稅基礎大,無法全部稅前抵扣該項資產未來期間產生的經濟利益,兩者之間產生的差額就需要繳稅,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比如一項資的產賬面價值為150萬元,計稅基礎為100萬元,兩者之間的50萬差額會增加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因此在符合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G. 關於計稅基礎的理解
計稅基礎是相對什麼對象來講的。
如,應稅企業所得額,計稅基礎是指資產賬面價值減去按稅法規定扣除的金額。
如,業務招待費,計稅基礎就是業務招待費的60%且不超過業務收入的確良0,5%.
H. 請問資產的計稅基礎怎麼理解
資產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某項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某一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
固定資產: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會計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法累計折舊
無形資產:
(1)對於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會計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法累計攤銷
(2)對於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法累計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