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方開挖時不能超建築紅線么在哪本規范里
可以超建築紅線,很多建築史貼著紅線設計和建造的,開挖基礎時肯定超建築紅線。不能超用地紅線的規定倒是有,《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第4.2.1條規定:建築物及附屬設施不得突出道路紅線和用地紅線建造¨¨¨包括結構擋土樁、擋土牆、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礎、化糞池等。
2. 基礎開挖深度如何介定
基坑開挖有專門的規范,超過5米深度,就是深基坑,周邊有重要地下管線,電線,周圍有高壓線,周圍有民居、構築物等等,就是1級基坑。有1些重點關鍵信息,連帶1起記憶的。由於要考試都是深基坑才會考。所以閉著眼睛背深基坑的:超過5米,雙排降水井,降水井距坑邊1⑴.5米,降水地下水位距基底不小於0.5米,機械開挖留有不小於200mm的餘量,坑邊不得堆壓材料,隨挖隨支護,開挖不得超過2米才支護,支護構成封閉框架,4角加斜撐。
3. 基礎開挖深度多少為一級基坑
基礎開挖深度大於10米為一級基坑,與臨近建築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基坑范圍內有歷史文物、近代優秀建築、重要管線等需要嚴加保護的基坑。
二級:介於一級基坑、三級以外的基坑。
三級:開挖深度小於7米且周圍環境無特殊要求的基坑。
(3)基礎挖土上下可以允許多少擴展閱讀
特點
1、基坑支護體系是臨時結構,安全儲備較小,具有較大的風險性。基坑工程施工過程中應進行監測,並應有應急措施。在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險情,需要及時搶救。 在開挖深基坑時候注意加強排水防灌措施,風險較大應該提前做好應急預案。
2、基坑工程具有很強的區域性。如軟粘土地基、黃土地基等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不同的地基中基坑工程差異性很大。同一城市不同區域也有差異。基坑工程的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都要因地制宜,根據本地情況進行,外地的經驗可以借鑒,但不能簡單搬用。
3、基坑工程具有很強的個性。基坑工程的支護體系設計與施工和土方開挖不僅與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有關,還與基坑相鄰建(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位置、抵禦變形的能力、重要性,以及周圍場地條件等有關。
4、基坑工程綜合性強。基坑工程不僅需要岩土工程知識,也需要結構工程知識,需要土力學理論、測試技術、計算技術及施工機械、施工技術的綜合。
5、基坑工程具有較強的時空效應。基坑的深度和平面形狀對基坑支護體系的穩定性和變形有較大影響。在基坑支護體系設計中要注意基坑工程的空間效應。
6、基坑工程是系統工程。基坑工程主要包括支護體系設計和土方開挖兩部分。土方開挖的施工組織是否合理將對支護體系是否成功具有重要作用。
7、基坑工程具有環境效應。基坑開挖勢必引起周圍地基地下水位的變化和應力場的改變,導致周圍地基土體的變形,對周圍建(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產生影響,嚴重的將危及其正常使用或安全。大量土方外運也將對交通和棄土點環境產生影響。
4. 基坑開挖土方基底高程允許偏差是多少
基坑挖首先要放線放線需要根據圖紙及要求算尺寸根據基坑深淺確定放坡系數(般圖紙案面具體要求或者參考相應規范)放線至關重要定要實事求准確放線挖
參考資料:
基坑挖應注意問題:
(1)基底超挖:挖基坑超基底標高別超挖其處理應取設計單位同意
(2)基底保護:基坑挖應盡量減少基土擾基礎能及施工基底標高留0.3m土層挖待作基礎再挖除
(3)施工順序合理:土挖宜先低處挖層段依進行形定坡度利排水
(4)基坑邊坡直平、基底平缺陷應加強檢查隨挖隨修並要認真驗收參考資料:
麻煩採納謝謝!
5. 土方開挖後允許土方堆積高度在什麼范圍
一般典型項目臨時堆土區坡面坡度一般控制在1:1或1:1.5,周邊採用土袋圍堰進行攔擋,土方實際堆放高度不應超過2m。
土木工程中,土石方工程有: 場地平整、路基開挖、人防工程開挖、地坪填土,路基填築以及基坑回填。要合理安排施工計劃,盡量不要安排在雨季,同時為了降低土石方工程施工費用,貫徹不佔或少佔農田和可耕地並有利於改地造田的原則,要作出土石方的合理調配方案,統籌安排。
1、土方堆置時間超過半年的,需要在臨時堆土區周邊修建臨時排水溝,並布設Ⅲ級沉沙池。
2、於進行撒播草籽進行坡面的綠化,減少因大風天氣或雨季吹蝕或沖刷而引起的揚塵等水土流失。
3、不滿半年的,採用篷布或彩條編織布進行臨時覆蓋。
(5)基礎挖土上下可以允許多少擴展閱讀
土方工程是建築工程施工中主要工種工程之一,包括一切土( 石) 方的挖梆、填築、運輸以及排水、降水等方面。土方工程的工程量大,施工條件復雜,受地質、水文、氣象等條件影啊較大。因此,在組織土方工程施工 ,應作好必要的工作,以確保工程質量。
特點:
1、工程量大
某工程項目從1974年開始到1980年,整整六年,三班到用4立方米解放牌汽車運土共運了25萬多次,其工程量的巨大不言而喻。因此工程量大是土方工程的一大特點。
2、工期長
又如上海植物園,從74年開始到83年,正式開放一共十年時間,其土方工程一項佔了六年。
3、投資大
工程量大,工期長這二個特點,勢必導致投資的巨大,仍以上海植物園為例,從建園到開放共進行了77項工程一共投資10850萬元,其中土方工程佔了3447萬超過1/3。
4、影響面廣
我們前面已經講過,地形(山、水、平地)是整個園林的骨架,也是其他工程的基礎(園路、建築、綠化),地形處理的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到其他工程的實施使用,直接影響到整個園林的景觀,而且地形一經定局,再要改變則牽涉面廣,困難大。
5、施工條件復雜
土方施工條件復雜,又多為露天作業,受氣候、水文、地質等影響較大,難以確定的因素較多。
6. 建築基坑開挖時,基坑邊多少距離范圍內不得堆土依據是什麼
坑頂兩邊一定距離,一般為1.0 m內不得堆放棄土,在此距離外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 m。
為防止坑壁滑坡,根據土質情況及坑(槽)深度,在坑頂兩邊一定距離內不得堆放棄土,在此距離外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 m,否則,應驗算邊坡的穩定性。
另外,在樁基周圍、牆基或圍牆一側,不得堆土過高。在坑邊放置有動載的機械設備時,也應根據驗算結果,離開坑邊較遠距離,如地質條件不好,還應採取加固措施。
(6)基礎挖土上下可以允許多少擴展閱讀
在軟土地區開挖基坑(槽)時,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前必須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0.5~1.0 m後,方可開挖。降水工作應持續到回填完畢。
(2)施工機械行駛道路應填築適當厚度的碎石或礫石,箱(板)或梢排等。地下水位應降低至基坑底必要時應鋪設工具式路基
(3)相鄰基坑(槽)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後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順序,並應及時做好基礎。
(4)在密集群樁上開挖基坑時,應在打完樁後間隔一段時間,再對稱挖土。在密集群樁附近開挖基坑(槽)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樁基位移。
(5)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坡頂上或建築物(構築物)附近。
7. 請問下,基礎開挖深度達到多少米需要專家進行論證
基坑深度超過5米的時候需要進行專家論證。
對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護專項施工方案設計,必須要註明支護有效使用的時限,必須完善專家的論證及相關單位審批手續。
凡支護方案未經論證和審批的深基坑工程,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超過支護有效使用時限的深基坑,必須採取回填基坑等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坍塌事故發生。
開挖前應根據地質水文資料,結合現場附近建築物情況,決定開挖方案,並作好防水排水工作。開挖不深者可用放邊坡的辦法,使土坡穩定,其坡度大小按有關施工規定確定。
8. 在基礎施工中,開挖深度3M以下邊坡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開挖深度3-5M邊坡堆土高度不得超過多少米
槽、坑、溝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槽、坑、溝與建築物、溝築物的距離不得小於1.5m。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周邊設兩道牢固護身欄桿,並立掛密目安全網。
9. 基坑開挖底部標高允許偏差是多少
基坑開挖底部標高允許偏差為-50mm。
土方開挖工程質量檢驗允許偏差或允許值:
柱基、基坑、基槽為-50mm;
挖方場地平整採用人工的為±30mm採用機械的為±50mm;
管溝、地面基層均為-50mm。
(9)基礎挖土上下可以允許多少擴展閱讀:
(1)施工前必須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0.5~1.0 m後,方可開挖。降水工作應持續到回填完畢。
(2)施工機械行駛道路應填築適當厚度的碎石或礫石,箱(板)或梢排等。地下水位應降低至基坑底必要時應鋪設工具式路基
(3)相鄰基坑(槽)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後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順序,並應及時做好基礎。
10. 施工現場土方堆土高度限高, 距離基坑尺寸各是多少
高度不得小於1. 8m,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用20方的渣土車運土(三類土),用斗容量1方的挖土機裝土,不是要放土20次才能裝滿。現場不一定這樣,斗容量1方的挖土機不可能正好挖一斗就是一立方米,有的斗挖的多、有的斗挖的少。大多情況是挖的多。
根據《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施工現場出入口應標有企業名稱或企業標識,施工現場必須採用封閉圍擋,高度不得小於1. 8m。
(10)基礎挖土上下可以允許多少擴展閱讀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應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建質[2009]87號附件一)基坑工程施工前應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 87號)13號)文件規定;
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通過的,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後報監理企業,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並加蓋執業資格注冊章。(建質【2009】87號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