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礎施工的排水措施的要求
摘要 路基地面排水可採用邊溝、截水溝、排水溝、跌水與急流槽、攔水帶、蒸發池等設施
B. 建築基礎工程的施工應該注意什麼
一、墊層施工
土方開挖經人工邊清邊檢底到位後,立即進行驗槽,辦理隱蔽驗收簽證,然後澆築砼墊層封閉基坑,減少坑底土體暴露時間,避免土體結構受到破壞。
墊層按挖一塊鋪設、澆築一塊方式進行,嚴格控制墊層面標高和平整度,標高考慮取負值,並根據基底回彈統計數據適當降低墊層標高,留回彈量,並做好表面壓實抹平收光工作。
墊層施工完成後應立即把軸線,底板邊線拉設到墊層上去,以確保底板的正常施工。
二、鋼筋工程施工方案
(1) 鋼筋加工
本工程鋼筋堆放及加工均在現場進行。地下室工程鋼筋,現場堆放能力有限,材料應根據施工進度分批分次進場。
在現場搭設鋼筋車間,配備鋼筋切斷機二台、彎曲機二台、對焊機一部、冷拉卷揚機一部。
鋼筋嚴格按翻樣單加工,鋼筋翻樣單需由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加工的鋼筋半成品堆放於塔吊范圍內,並明碼掛單。
(2) 鋼筋連接
本工程鋼筋連接按不同的結構部位,分別採取多種形式的連接方式。為確保施工質量、進度要求,底板φ22 鋼筋擬採用閃光對焊與搭接相結合的連接方式,根據施工進度要求,安排地面先加工鋼筋一頭的搭接量,然後運入基坑連接。
(3) 鋼筋綁扎
基礎底板鋼筋綁扎前,應先在墊層上試排,然後用粉筆在墊層上標記,依次進行排放,要求均勻無彎曲,准確規范。集水坑等部位鋼筋需認真定位,防止留設尺寸差錯。
柱牆插筋施工,尤其是防水要求高的部位,要嚴格核對用材,確保鋼筋的型號規格准確無誤,所有插筋下端直彎鉤,均應伸至底板底皮筋處與底皮筋焊牢,底板范圍加二道連接筋,上部與底部麵筋點焊且應綁扎2-3 道外箍水平筋,以防鋼筋移位。
柱鋼筋綁扎注意鋼筋搭接長度,檢查鋼筋位置,按要求做好箍筋加密;牆鋼筋要求橫平豎直,分布均勻、撐鐵撐牢。柱牆鋼筋綁扎後,認真固定好保護塊,防止結構出現露筋等現象。
主筋鋼筋在平台模上整體成型後落入梁模中,梁筋搭接接頭應滿足受壓區不超過50%,受拉壓不超過25%的規定,接頭位置應避開受力集中處,同時注意箍筋加密區的位置。
板鋼筋綁扎先排好間距,然後統一排放。板筋綁扎應注意四周的兩排鋼筋必須全部綁扎,不得跳格。綁扎完畢,墊放墊塊或小馬凳。
澆砼時,必須安排專人看護鋼筋,發現問題,及時反映解決,確保鋼筋質量。
三、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牆模板採用九夾板,可先用標准尺寸(即整塊模板)配模,不足部位留在頂模及側邊,按尺寸鋸板拼足。
模板安裝時,應注意九夾板接頭處的縫隙,如有縫隙,應用小木條訂設,不使砼澆築時漏漿。為保證牆的截面尺寸,應在牆底部的牆筋上,焊長度比牆厚尺寸小2-3mm 的導牆鋼筋,這樣在加固時,起到整體模板平直和保證牆厚度的作用。其對拉螺栓必須焊有止水片。牆
面模加固則利用對拉螺栓夾緊固定木方和鋼管,外用墊片固定,在上螺帽時必須緊固木方及鋼管,以使每根螺桿均勻受力。同時對拉螺桿的間距合理,過密浪費材料,過稀則起不到加固作用。
梁、柱模的配模採用定型九夾板的方式進行,四周有限位支撐角,以確保柱截面尺寸。
四、混凝土工程施工
(1)、砼澆搗前,必須編制詳細的砼作業流程計劃。先進行鋼筋、模板的施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砼的澆搗。
(2)、澆搗混凝土前必須對模板作一次全面的檢查,模板內雜物和建築垃圾必須清理干凈,模板縫隙超過2mm 的應堵塞,模板及老混凝土必須澆水濕潤,施工縫處須套漿處理。
(3)、基礎應盡量一次澆築成型,如確應施工技術要求留設施工縫,應在梁跨度1/3 處留設直縫。新老混凝土交接處,將老混凝土澆水濕潤,鋪50 厚與混凝土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漿,然後澆築。每層澆築厚度控制在500 以內。
(4)、在混凝土澆搗時,高頻振動棒要垂直插入,快插慢拔,插點交錯均勻布置,在振搗上一層砼時,應插入下一層5cm 左右,以消除兩層間的接縫,同時在振搗上層混凝土時,要在下層砼初凝之前進行,振動器在每一插點上的振搗延續時間,以砼表面呈水平並出現水泥漿及不再出現氣泡,不再明顯沉落為標准,振搗的時間過短,混凝土不易振實,而過長,引起離析。插點要均勻排列逐點移動,按順序進行,不得遺漏,做到均勻振實。移動間距不大於振動器作用半徑1.5 倍(一般為300~400mm)。
(5)、砼表面用平板振動器來回振動兩次,砼表面處理,應做到「三壓三平」,先按板面標高用板揪板壓實,長刮尺刮平,再在初凝前用滾筒碾壓數遍,滾壓平整,最後在終凝前用木蟹打磨壓實、抹平,以防砼表面裂縫出現。
(6)、澆築混凝土時派鋼筋工和木工觀察鋼筋和模板,同時注意預留洞、預埋件、插筋等有無位移、變形或堵塞情況,發現後應立即停止澆築,並應在已澆築的混凝土初凝之前修整完畢。
(7)、混凝土澆築完成後,應在12 小時之內加以覆蓋,並澆水養護。
C. 建築工程混凝土柱基礎澆築一般要求有哪些
建築工程混凝土柱基礎澆築一般要求如下:
一、台階式基礎施工時,可按台階分層一次澆築完畢(預制柱的高杯口基礎的高台部分應另行分層),不允許留設施工縫。每層混凝土要一次卸足,順序是先邊角後中間,務使砂漿充滿模板。
二、澆築台階式柱基時,為防止垂直交角處可能出現吊腳(上層台階與下口混凝土脫空)現象,可採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級混凝土搗固下沉2~3cm後暫不填平,繼續澆築第二級,先用鐵鍬沿第二級模板底圈做成內外坡,然後再分層澆築,外圈邊坡的混凝土於第二級振搗過程中自動攤平,待第二級混凝土澆築後,再將第一級混凝土齊模板頂邊拍實抹平(圖10-33);
2、搗完第一級後拍平表面,在第二級模板外先壓以20cm×10cm的壓角混凝土並加以搗實後,再繼續澆築第二級。待壓角混凝土接近初凝時,將其鏟平重新攪拌利用;
3、如條件許可,宜採用柱基流水作業方式,即順序先澆一排杯基第一級混凝土,再回轉依次澆第二級。這樣對已澆好的第一級將有一個下沉的時間,但必須保證每個柱基混凝土在初凝之前連續施工。
三、為保證杯形基礎杯口底標高的正確性,宜先將杯口底混凝土振實並稍停片刻,再澆築振搗杯口模四周的混凝土,振動時間盡可能縮短。同時還應特別注意杯口模板的位置,應在兩側對稱澆築,以免杯口模擠向一側或由於混凝土泛起而使芯模上升。
四、高杯口基礎,由於這一級台階較高且配置鋼筋較多,可採用後安裝杯口模的方法,即當混凝土澆搗到接近杯口底時,再安杯口模板後繼續澆搗。
五、錐式基礎,應注意斜坡部位混凝土的搗固質量,在振搗器振搗完畢後,用人工將斜坡表面拍平,使其符合設計要求。
六、為提高杯口芯模周轉利用率,可在混凝土初凝後終凝前將芯模拔出,並將杯壁劃毛。
七、現澆柱下基礎時,要特別注意連接鋼筋的位置,防止移位和傾斜,發現偏差時及時糾正。
D.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從技術和安全應滿足哪些要求
1樁基施工的安全要求
1.1打混凝土預制樁的安全要求利用樁機吊樁時樁與樁架的垂
直方向距離不應大於4m偏吊距離不應大於2.5m吊樁時要慢起
樁身應在兩個以上不同方向繫上纜索由人工控制使樁身穩定。吊樁
前應將錘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樁時樁錘墜落。起吊時吊
點必須正確速度要均勻樁身要平穩必要時樁架應設纜風繩。樁身
附著物要清除干凈起吊後禁止人員在樁下通過。吊樁與運樁發生干
擾時應停止運樁。
插樁時嚴禁手腳伸入樁與龍門架之間。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矯
正樁時用力不宜過猛。打樁時應採取與樁型、樁架和樁錘相適應的
樁帽及襯墊發現損壞應及時修整或更換。錘擊不宜偏心開始落距
要小如遇貫入度突然增大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樁頭嚴重損壞樁
身斷裂樁錘嚴重回彈等應停止錘擊採取措施後方可繼續作業。套
送樁時應使送樁、樁錘和樁三者中心在同一軸線上。
拔送樁時應選擇合適的繩扣操作時必須緩慢加力隨時注意樁
架、鋼絲繩的變化情況。送樁拔出後地面孔洞必須及時回填或加蓋。
1.2沉管灌注樁施工的安全要求樁管沉入到設計深度後應將樁
帽及樁錘升高到4m以上鎖住方可檢查樁管或澆築混凝土。耳環及
底盤上騎馬彈簧螺絲應用鋼絲繩綁牢防止折斷時落下傷人。耳環落
下時必須用控制繩禁止讓其自由落下。沉管灌注樁拔管後如有孔
洞孔口應加蓋板封閉防止事故發生。
1.3沖、鑽孔灌注樁施工的安全要求鑽孔灌注樁澆築混凝土前
孔口應加蓋板附近不允許堆放重物。沖抓錐或沖孔錘操作時嚴禁
任何人進入落錘區范圍內。各類成孔鑽機操作時應安放平穩以防
止鑽機突然傾倒或鑽具突然下落而發生事故。
2人工挖孔灌注樁施工的安全要求
2.1人工挖孔灌注樁(簡稱挖孔樁)適用於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
件較好且持力層埋藏較淺、單樁承載力較大的工程。如果沒有可靠的
技術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的沙土或厚度較大的淤泥質土
層中進行挖孔樁施工。挖孔樁的孔深一般不宜超過40m。挖孔樁護壁
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應不低於C15。在岩溶地區或風化不均、有夾層、
軟硬變化較大的岩層中採用挖孔樁時宜在每樁或每柱位處鑽一個
勘探鑽孔。鑽孔深度一般應達到挖孔樁孔底以下3倍樁徑以判別該
深度范圍內的基岩中有無孔洞、破碎帶或軟弱夾層存在。場地鄰近的
建(構)築物施工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和業主進行詳細檢查並將建(構)
築物原有裂縫及其他情況記錄備查。對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鄰房
應事先採取加固措施。場地及四周應設置排水溝、集水井並制定泥
漿和廢渣的處理方案。施工現場的出土路線應暢通。
2.2施工安全措施從事挖孔樁作業的工人以健壯男性青年為宜
經過井下、高空、用電、吊裝及簡單機械操作等安全作業培訓且考核
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為防止孔壁坍塌應根據樁徑大小和地質條件採取可靠的支護
孔壁的施工方法。孔口操作平台應自成穩定體系防止在護壁下沉時
被拉垮。施工現場所有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工具及其配件以及個人
勞保用品等必須經常進行檢查以確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工作人員上
下樁孔必須使用鋼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繩子的方法運送工作人員或
腳踩護壁凸緣上下樁孔。樁孔內壁設置尼龍保險繩並隨挖孔深度增
加放長至工作面作為救急之備用。
樁孔開挖後現場人員應注意觀察地面和建(構)築物的變化。樁
孔如靠近舊建築物或危房時必須在對舊建築物或危房採取加固措
施後才能施工。還應加強對孔壁土層涌水情況的觀察發現異常情
況應及時採取處理措施。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運走孔口四周2m
范圍內不得堆放淤泥雜物。機動車輛通行時應作出預防措施和暫停
孔內作業以防因擠壓而塌孔。當樁孔開挖深度超過5m時每天開
工前應用氣體檢測儀進行有毒氣體的檢測確認孔內氣體正常後方
可下孔作業。
3沉井和地下連續牆施工的安全技術
3.1沉井施工安全技術沉井下沉時在四周的影響區域內不應
有高壓電線桿、地下管道、固定式機具設備和永久性建築物否則應
採取安全措施。沉井的製作高度不宜使重心離地太高以不超過沉井
短邊或直徑的長度為宜。一般不應超過12m。特殊情況需要加高時
必須有可靠的計算數據並採取必要的技術措施。
抽承墊木時應由專人統一指揮分區域、按規定順序進行。在抽
承墊木及下沉時嚴禁人員從刃腳、底梁和隔牆下通過。
沉井的內外腳手如不能隨同沉井下沉時應和沉井的模板、鋼
筋分開。井字架、扶梯等設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
沉時被拉倒發生事故。沉井頂部周圍應設防護欄桿。井內的水泵、水
力機械管道等設施必須架設牢固以防墜落傷人。
空壓機的貯氣罐應設有安全閥輸氣管道應編號供氣控制應有
專人負責在有潛水員工作時應有濾清器進氣口應設置在能取得
潔凈空氣處。
沉井下沉前應把井壁上的拉桿螺栓和圓釘割掉。特別是在不排
水下沉時應全部清除井內障礙和插筋以防割破潛水員的潛水服而
釀成事故。當沉井面積較大採用不排水下沉時在井內隔牆上應設
有供潛水員通行的預留孔。井內應搭設專供潛水員使用的浮動操作
平台。浮運沉井的防水圍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小
於血。
採用抓鬥抓土時井孔內的人員和設備應事前撤出。如不能撤
出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進行妥善保護。採用人工挖土機械運輸
時土斗裝滿後待井下工人躲開並發出信號方可起吊。採用水力
機械時井內作業面與水泵站應建立通信聯系。水力機械的水槍和吸
泥機應進行試運轉各連接處必須嚴密不漏水。
沉井在淤泥質粘土或亞粘土中下沉時井內的工作平台應用活
動平台嚴禁固定在井壁、隔牆和底樑上。沉井發生突然下沉平台應
能隨井內涌土上升。採用井內抽水強制下沉時井上人員應離開沉
井。不能離開時應採取安全措施。沉井如由不排水下沉轉換為排水
E. 地基基礎施工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1 土方開挖前測量場地自然標高,避免結算時的爭議
在這里提出場地自然標高的測量,是為了保證土方工程量的准確性。如果場地是平整的,無需此舉,土方開挖完成後直接測量開挖深度即可。但多數情況下場地不是那麼平整,所以測量場地標高是必要的。
一般場地,可以測量數點取其平均值,測量的點數應根據場地情況和建築物佔地面積確定,測量時目測高、中、低處各取數點,建議每個建築物測量不少於10點。起伏大的場地,應根據地形設置測量控制方格網,由於方格網測點多,數據更准確。
測量時由監理工程師主持並派出相關監理人員,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參加,做好測量記錄並各方簽字,作為日後結算的依據。
1.2 防止基底防水及其保護層完成後標高超高
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多設計外防水,即在基礎底板下敷設防水層,設計做法一般為:基礎墊層一找平層一防水層—防水保護層—基礎底板。
在土方開挖時,監理工程師應提醒施工單位根據找平層、防水層和防水保護層的做法控制槽底標高;驗槽時監理工程師要親自計算復核。施工中如果忽略了上述三層厚度就會造成防水保護層完成後基礎底板標高超高,這種情況下超高幅度一般在60mm左右(找平層15~20mm,防水層5~10mm,保護層30~40mm)。,
出現問題後必須進行設計變更處理。常見做法:調整地下室地面做法,減少其厚度;加強地下室頂板模板平整度的質量控制等,板底不再抹灰;±0.000標高提高等。採取上述幾種方式綜合調整,確保地下室的室內凈高。
1.3 考慮底板四周立面防水及水泥砂漿保護層厚度,防止底板外圍軸線外側寬度不足
地下室設計外防水的,基礎底板四周一般砌磚牆做模。磚模內側依次為:水泥砂漿找平層、防水層、防水保護層(常用水泥砂漿抹面)。砌築磚牆前,監理工程師驗線時應檢查施工單位是否根據這三層做法的厚度進行了預留,即砌築外圍磚模時自基礎底板外邊緣後退(一般按30mm)。
忘記預留的,可在磚模內側薄抹灰找平(5~6mm)並鋪貼防水層,不做防水保護層。為了防止基礎底板鋼筋施工時防水層遭到破壞,可用干凈的竹膠板臨時遮擋處理,待混凝土澆築時取出。當然此舉需徵得建設單位和設計人員同意。
1.4 提倡止水鋼板,少用橡膠止水帶,慎用橡膠止水條
基礎混凝土澆築時,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外圍剪力牆應上翻300mm後留置水平施工縫。混凝土施工縫提倡使用止水鋼板,少用橡膠止水帶,一般不用橡膠止水條。
當設計不明確時,監理工程師應向建設單位建議,要求施工單位使用止水鋼板。橡膠止水帶易變形,不易固定,保護不好易撕裂,混凝土澆築時周圍不易填充密實,施工不便;尤其後澆帶技術間歇時間長,預埋的橡膠止水帶易損壞、老化。橡膠止水條遇水後膨脹,市面上一般的材料2—3天即膨脹完畢,而鋼筋綁扎、模板安裝需要數天才能完成。如果在此期間降雨,將會造成橡膠止水條提前膨脹,失去其意義:且施工縫處留置凹槽不方便、不標准,接頭受擾動易斷開等。
1.5 加強地下水降排水的均衡控制,防止建築物產生不均勻沉降和開裂
當基礎埋深處於地下水位以下時,基槽開挖和基礎施工必須降排水,如果降排水不均衡就會留有隱患,日後建築物就可能產生不均勻沉降和開裂。監理工程師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加強地下水降排水的均衡控制,加強巡視檢查,定期監測地下水位。
監理工程師監測發現各降水點地下水位懸殊時,應當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防止水位差進一步發展。
定期進行沉降觀測,一旦發現基礎產生較大沉降或傾斜,必須立即停工,會同勘察、設計等單位共同研究,採取必要措施處理,防止建築物產生不均勻沉降和結構破壞。
F. 基礎施工有哪些
基礎施工有以下方面:
1、平整場地;
2、挖基礎到要求深度;
3、鋪設墊層;
4、砌築毛石或澆築混凝土;
5、澆築地圈樑;
6、砌築牆體;
7、回填土,夯實。
G. 基礎施工包括哪些內容
基礎工程:採用工程措施,改變或改善基礎的天然條件,使之符合設計要求的工程。
施工內容:定位放線 ,復核(包括軸線,方向), 樁機就位, 打樁 測樁 ,基槽開挖, 鋸樁 ,澆築砼墊層 ,軸線引設 ,承台模板及梁底板安裝 ,鋼筋制安 ,承台模板及基礎梁側。
H. 高層建築基礎施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如果是管樁,圍護就要後施工。如果是砼灌注樁,圍護可以同時施工。
2、土方開挖要有專項施工方案、開挖時按方案執行,禁止在一個地方開挖深度超過2米以上。
3、基坑降水符合要求後才允許挖土的。
4、鋼筋要注意不要漏筋、規格錯誤、網片間距過大、搭接位置、接頭百分比、鋼筋焊接質量、保護層、預埋件位置等等。
5、通過柱子的止水鋼板,割斷的箍筋要與止水鋼板焊接好。
6、後澆帶處的橡膠止水帶一定要保護好,特別在支模時!!
7、一定要注意超前止水帶處的鋼筋綁扎的質量及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8、如果有人防工程的,特別注意防空牆鋼筋彎鉤的朝向、錨固長度、節點做法等等。
9、基坑內要求沒有明顯的可見水,有就要及時抽走。要注意降水系統的正常運轉。
10、高層建築必有樁基,要注意樁與基礎底板的連結問題,特別是鋼筋錨固問題。
11、砼施工要有專項施工方案,大體積砼應該考慮降溫系統。砼板的標高要控制好、砼標號不要搞錯、及時做好試塊,一定要多做幾組備用。
12、特別要注意砼養護工作和測溫工作,要有書面記錄。
13、如果是水性塗料要注意塗刷次數、方向、厚度要符合要求。如果是卷材要注意搭接長度和寬度的要求,用連結劑的,要塗刷均勻。(尖角的部位要做成圓弧)
14、基坑的安全監測要注意。要多檢查,特別是大雨之後基坑安全問題。
15、基坑邊有高壓線什麼的,要做防護架子。基坑邊禁止堆東西有具體要求的。
16、基坑內基礎一般是先施工低的,再施工高的地方。也有例外的,具體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I.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具備哪些條件
1、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前必須具備完備的地質勘察資料及工程附近管線、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公共設施的構造情況,必要時應作施工勘察和調查以確保工程質量及臨近建築的安全。
2、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其竣工後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准。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點,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應有1點,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應有1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點,基槽每20延米應有1點。
3、對水泥土攪拌復合地基、高壓噴射注漿樁復合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復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及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為1%~1.5%,且不應少於3根。
4、灰土地基: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當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等材料及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灰土應攪拌均勻。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分層鋪設的厚度、分段施工時上下兩層的搭接長度、夯實時加水量、夯壓遍數、壓實系數。
5、砂和砂石地基: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礫砂、碎石(卵石)、石屑。細砂應同時摻入25%~35%碎石或卵石。施工過程中必須檢查分層厚度、分段施工時搭接部分的壓實情況、加水量、壓實遍數、壓實系數。
6、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前應對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單位面積的質量、厚度、比重)、強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檢驗。土工合成材料以100㎡ 為一批,每批應抽查5%。 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清基、回填料鋪設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鋪設方向、接縫搭接長度或縫接狀況、土工合成材料與結構的連接狀況等。
7、水泥土攪拌樁地基:施工前應檢查水泥及外摻劑的質量、樁位、攪拌機工作性能及各種計量設備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漿流量計及其他計量裝置)。施工中應檢查機頭提升速度、水泥漿或水泥注入量、攪拌樁的長度及標高。施工結束後,應檢查樁體強度、樁體直徑及地基承載力。
8、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施工中應檢查樁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鑽桿速度(或提拔套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施工結束後,應對樁頂標高、樁位、樁體質量、地基承載力以及褥墊層的質量做檢查。
9、灌注樁:樁頂標高至少要比設計標高高出0.5m,每澆築50m³ 必須有1組試件,小於50m³的樁,每根樁必須有1組試件。工程樁應進行承載力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不應少於3根,當總樁數不少於50根時,不應少於2根。
10、平整場地: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要求時,排水溝方向的坡度不應少於 2°。 平整後的場地表面應逐點檢查。檢查點為每100~400㎡取1點,但不應少於10點;長度、寬度和邊坡均為每20m取1點,每邊不應少於1點。土方工程施工,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平面控制樁和水準控制點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定期復測和檢查。土方不應堆在基坑邊坡。
11、土方回填:回填前應清除基底的垃圾、樹根等雜物,抽除坑穴積水、淤泥,驗收基底標高。如在耕植上或鬆土上填方,應在基底壓實後再進行。填方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排水措施,每層填築厚度、含水量控制、壓實程度、填築厚度及壓實遍數應根據土質,壓實系數及所用機具確定。
12、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做主體結構的一部分;開挖深度大於10m;與臨近建築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為一級基坑。開挖深度小於7m,且周圍環境無特別要求時的基坑為三級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