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所得稅上對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是如何確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
㈡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
我們知道: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稅額*應交所得稅稅率 (這里不考虛具體稅率)
應納稅所稅額=全部收入-(變動成本(費用)+固定(期間)費用)
另外 應交所得稅是按一個會計年度匯算清繳的
這里只簡要說明所得稅和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有什麼關系。
一:固定資產是企業的重要資產,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生產資料,是企業取得經營成果的基礎,當然也是企業為國納稅的基礎。
二:構成固定資產的價值從理論上說它應包括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這些支出既有直接發生的,如購置價款、運雜費、包裝費和安裝成本等;也有間接發生的,如應分攤的借款利息、外幣借款摺合差額及應分攤的其它間接費用等。這里如果將某項(或多項)沒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而是計入期間費用,勢必造成當期 應納稅所稅額減小而影響所得稅。
三:固定資產在使用中應計提折舊,由於企業採用的折舊方法與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不同,產生計入當期的折舊費用(折舊費用最終計入當期變動成本和期間費用)差異也會影響當期應稅所得額。
四:還有固定資產修理、裝修、更新改造過程的費用是直接列期間費用還是計入固定資產價值,都會影響當期所得稅。
等等。。。
希望對你的理解有所幫助。。
㈢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如何計算
不如你提的折舊年限在稅法的規定最少年限,那麼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就是一致的,當期計提的折舊當期稅前可以全部扣除,否則得做調整,調增所得稅的應納稅額。
㈣ 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和固定資產原值的區別
一、指代不同
1、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某項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2、固定資產原值:指企業、事業單位建造、購置固定資產時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支出,包括建造費、買價、運雜費、安裝費等。
二、金額不同
1、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是假定企業按照稅法規定進行核算所提供的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的應有金額。
2、固定資產原值:反映企業在固定資產方面的投資和企業的生產規模、裝備水平等。它還是進行固定資產核算、計算折舊的依據。
三、稅法計算規則不同
1、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稅法認定的資產取得成本為購入時實際支付的金額。在資產持續持有的過程中,可在未來期間稅前扣除的金額是指資產的取得成本減去以前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已經稅前扣除的金額後的余額。
2、固定資產原值:固定資產購置後,以固定資產的買價加上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入固定資產帳戶構成固定資產原值;在固定資產入賬的次月開始,按月進行計提折舊,記入累計折舊帳戶,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的差額構成固定資產余額。
㈤ 對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稅法上的計稅基礎是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的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拓展資料:
計稅基礎是稅法對資產、負債的認定,為何叫計稅基礎?顧名思義,計算所得稅的前提,資產是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的來源,同時與之相匹配確認為相應期間的費用,而該費用的現時體現就是其計稅基礎;負債的計稅基礎即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不涉及應納稅所得額亦或者未來經濟利益不會流出而確認應納稅金額的的現時金額
計稅基礎分類:
1、資產計稅基礎
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該項資產在未來使用或最終處置時,允許作為成本或費用於稅前列支的金額。
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某一資產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
2、負債計稅基礎
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一般負債的確認和清償不影響所得稅的計算。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企業其他自有固定資產的區別:
為了區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企業其他自有固定資產,企業應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單獨設立「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核算,新《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中規定: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承租人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可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手續費、律師費、印花稅等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租入資產價值,而不是確認為當期費用。《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中規定: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格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格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格與購買價格之間的差額,除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與經營租賃不同的是,經營租賃方式租入資產不計入固定資產,沒有對租入資產的控制權與所有權,融資租入對資產擁有實際控制權。
融資租入應理解為:企業要購進一台設備,但是資金不充分,於是和融資公司共同購入這台設備,由融資公司墊付設備款項,企業在簽訂合同時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款項以租金方式補足
㈥ 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賬面價值=固定資產的原價-計提的減值准備-計提的累計折舊。
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計稅基礎,相當於未來可抵扣的減少,交納的稅金多,構成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資產的賬面價值小於計稅基礎相當於未來可抵扣的多,交納的稅金少,構成可抵扣的暫時性差異,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資產計稅基礎等於賬面價值,如果該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經濟利益不需納稅,則資產的計稅基礎就是其賬面價值。通常情況下,資產取得時其入賬價值與計稅基礎是相同的,資產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不等。通常在資產的後續計量中因會計准則與稅法規定的不同,可能造成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的差異。
(6)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怎麼算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管理注意事項:
1、月末分別用固定資產增加表、減少表以及內部調動表更新固定資產登記卡記錄表,也就是自動插入增加的固定資產記錄,將調出的固定資產記錄自動刪除,將發生調動的固定資產更改其使用部門。
2、月內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後,將相應的原始憑證輸入系統,經檢測、分類後分別生成固定資產增加表、減少表及內部調動表。特別要注意的是,系統最初投入運行時,需將原手工方式製作的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一次全部輸入計算機,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記錄表,以後將它作為一個基本資料庫使用。
3、根據月初的固定資產登記卡記錄表,按有關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生成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
4、根據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固定資產增加表、減少表、內部調動表以及固定資產登記卡記錄表列印輸出各種報表,如固定資產折舊計算報表、固定資產增減變動表、固定資產分類統計表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資產賬面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固定資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賬面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計稅基礎
㈦ 固定資產按照什麼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於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五)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六)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㈧ 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是什麼
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稅法明確規定,企業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等各類資產,可以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具體稅務處理辦法計算的折舊、攤銷、成本和凈值等,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固定資本的實物形態
屬於產品生產過程中用來改變或者影響勞動對象的勞動資料,是固定資本的實物形態。固定資產在生產過程中可以長期發揮作用,長期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但其價值則隨著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而逐漸地轉移到產品成本中去,並構成產品價值的一個組成部分。根據重要原則,一個企業把勞動資料按照使用年限和原始價值劃分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對於原始價值較大、使用年限較長的勞動資料,按照固定資產來進行核算;而對於原始價值較小、使用年限較短的勞動資料,按照低值易耗品來進行核算。在中國的會計制度中,固定資產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和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