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什麼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一)預計負債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企業應將預計提供售後服務發生的支出在銷售當期確認為費用,同時確認預計負債。如果稅法規定,與銷售產品有關的支出應於發生時稅前扣除,由於該類事項產生的預計負債在期末的計稅基礎為其賬面價值與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之間的差額,因有關的支出實際發生時可全部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0。
(二)預收賬款
1.預收款項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如房地產開發企業),計稅基礎為0。
2.預收款項未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相等。
(三)應付職工薪酬
會計准則規定,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均應作為企業的成本費用,在未支付之前確認為負債。稅法中對於合理的職工薪酬基本允許稅前扣除,但稅法中如果規定了稅前扣除標準的,按照會計准則規定計入成本費用的金額超過規定標准部分,應進行納稅調整。因超過部分在發生當期不允許稅前扣除,在以後期間也不允許稅前扣除,即該部分差額對未來期間計稅不產生影響,所產生應付職工薪酬負債的賬面價值等於計稅基礎。
(四)遞延收益
1.對於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政府補助,如果按稅法規定,該政府補助為免稅收入,則並不構成收到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未來期間會計上確認為收益時,也同樣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因此,不會產生所得稅影響。
2.對於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政府補助,如果按稅法規定,應作為收到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繳企業所得稅,則該遞延收益的計稅基礎為0。資產負債表日,該遞延收益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0之間將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如期末遞延收益賬面價值為100萬元,則產生100萬元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五)其他負債
企業的其他負債項目,如企業應交的罰款和滯納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會計准則規定確認為費用,同時作為負債反映。稅法規定,罰款和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0之間的差額,即計稅基礎等於賬面價值。
❷ 關於負債計稅基礎的理解問題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稅所得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未來不可以扣稅的負債價值。一般而言,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交款等負債的確認和償還,不會對當期損益和應納稅所得額產生影響,其計稅基礎即為賬面價值。某些情況下,負債的確認可能會涉及損益,進而影響不同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使得其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之間產生差額,如企業因或有事項確認的預計負債。會計上對於預計負債,按照最佳估計數確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按照稅法規定,與預計負債相關的費用多在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該類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形成會計上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暫時性差異。
❸ 計稅基礎怎麼理解
專業的說法,計稅基礎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後,資產或負債在計算以後期間應納所得額時,根據稅法規定還可以再抵扣或應納稅的剩餘金額。
計稅基礎不僅僅是財務的抽象概念,更是稅法的執行確認,計稅基礎不僅僅是財務報表,更反應稅務處理方法的處理。
舉例
未來可能會發生的費用是100萬(負債的賬面價值),按稅法規定只有80萬可在稅前扣除、抵減應納稅所得額,20萬不可在稅前扣除,這個不可在稅前扣除的20萬就是負債的計稅基礎。
通常負債中的計稅基礎是一樣的,不會產生差異。但也會有一些個別情況,比如確認了一項負債的同時確認了費用,按照稅法的規定,這個費用會計上確認了,但是稅法中不認可。在未來實際發生了之後可以進行稅前扣減。
❹ 所得稅會計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解釋
資產的計稅基礎,就是今後交稅時允許在稅前扣除的金額。站在會計的立場,現在多交稅,以後少交稅。
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今後交稅時允許在稅前扣除的金額。站在會計的立場,現在少交稅,以後多交稅。
❺ 負債的計稅基礎如何理解
負債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稅。與賬面價值的關系式為負債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將來負債在兌付時允許扣稅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站在稅法的角度看未來有沒有負債,就是未來能不能往費用里記,如果可以往費用里記就是沒有負債,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0。
會計上對於預計負債,按照最佳估計數確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按照稅法規定,與預計負債相關的費用多在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該類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形成會計上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暫時性差異。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企業應將預計提供售後服務發生的支出滿足有關確認條件時,在銷售當期確認為費用,同時確認預計負債。但稅法規定,銷售產品有關的支出可於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由於該類事項產生的預計負債在期末的計稅基礎為其賬面價值與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之間的差額,因此其計稅基礎為0。
[ 例? ]2014年12月31日預提產品質量保證費用100萬元,2015年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100萬元。稅法規定,企業計提的質量保證費在實際發生時允許稅前扣除。
2015年由稅前會計利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納稅調減100萬元,2015年少交所得稅=100×25%=25(萬元)。站在2014年12月31日看,以後少交所得稅25萬元,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25萬元。
2014年12月31日
負債(預計負債)賬面價值100萬元,
負債(預計負債)計稅基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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