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導的基礎是什麼
D 組織 BC明顯錯 A干擾項
㈡ 領導用人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幹部原則;
(二)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六)依法辦事原則。
第三條 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必須符合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具有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力,結構合理、團結堅強的領導集體的要求。
應當注重選拔任用優秀年輕幹部。
第四條 本條例適用於選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的領導成員(不含正職)和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上列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
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成員的選拔任用,參照本條例執行。
㈢ 領導者的基本功能是什麼
領導的基本功能概括起來有兩個方面,即組織功能與激勵功能。
1、領導的組織功能,主要是為實現企業的目標,科學地、合理地組織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一方面表現為制定工作目標,進行決策;另一方面表現為合理組織使用人、財、物,科學管理。
2、激動功能,是領導的主要功能,一個領導者能否激發和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是衡量他的領導水平的主要標准之一,它直接關繫到領導行為的效能。
激勵功能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1)提高被領導者接受和執行組織目標的自覺性。(2)激發被領導者實現組織目標的熱情。(3)提高被領導者的工作、生產效率。
㈣ 什麼是領導者實施領導的基礎和前提
職位權利
㈤ 啥叫領導基礎
有領導范
㈥ 簡述領導的基本作用
領導者是領導活動中的重要因素,它是社會組織順利展開組織運作的重要條件。
1、,領導者是領導活動的主體,在領導活動中起主導作用,居中心地位。領導者在一定的環境條件制約下,由其職權和素質共同形成對所轄組織和人員活動的影響力。
這種影響力的大小與領導者的職權和素質成正比。領導者以其高尚的品德、淵博的知識和高超的藝術,產生巨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為實現領導目標創造條件。
2、領導者在領導活動中起發動作用。它根據特定社會群體的利益和需求,進行科學決策,制定規劃目標,發布指示命令,使領導活動處於動態狀況。
3、領導者在領導活動中起統率作用。它根據目標任務需要,設置組織機構,合理選人用人,安排計劃實施,並在領導活動過程中,視情況的變化,協調各種關系,不斷修正、完善決策。
4、作為領導來說,一定要為整個團隊指明正確的方向,只有這樣整個團隊才能按照正確的方向一直走下去。同時當一個領導在遇到很多困難和挫折的時候,特別是遇到一些危急情況的時候,也要時刻保持頭腦清醒,更要及時的調整決策發展方向,勇敢的做出決斷。
5、作為領導者,都應知道開發自己身邊的人的技能是多麼重要。 最優秀的領導者能夠在早期識別這些技能。隨著周圍的人的不斷完善和成長,開發他們的技能不僅可以使工作變得更容易,而且還可以提高他們的士氣。 此外,他們可能會開發一些你自己不具備的、但在工作場所非常有益的技能。
(6)領導的基礎是什麼擴展閱讀
領導的職權責利
領導者的職務、權力、責任和利益的統一,它是領導者實現有效領導的必要條件。
1、職務
它是指領導者身份的標志,並由此產生的引導、指揮、協調、監督、教育等基本職能;
2、權力
它是指領導者職責范圍內的支配力量;
3、責任
它是指領導者行使權力所需要承擔的任務和後果;
4、利益
它是指領導者因行使職責而得到的報償和獎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領導者
㈦ 領導者能夠實施領導的基礎是什麼
領導者能夠實施領導的基礎是管理者的影響力。
影響力,一般認為指的是用一種為別人所樂於接受的方式,改變他人的思想和行動的能力。影響力又被解釋為戰略影響、印象管理、善於表現的能力、目標的說服力以及合作的影響力等。
構成影響力(或者說權力)的基礎有兩大方面,一是權力性影響力;二是非權力性影響力。
1、權力性影響力又稱為強制性影響力,它主要源於法律、職位、習慣和武力等等。權力性影響力對人的影響帶有強迫性、不可抗拒性,它是通過外推力的方式發揮其作用。在這種方式作用下,權力性影響力對人的心理和行為的激勵是有限的。
構成權力性影響力的因素主要有:法律;職位;習慣;暴力。
2、與權力性影響力相反的另一種影響力是非權力性影響力,非權力性影響力也稱非強制性影響力,它主要來源於領導者個人的人格魅力,來源於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的相互感召和相互信賴。
構成非權力性影響力的因素主要有:品格因素;才能因素;知識因素;情感因素。
影響力表明了一種試圖支配與統帥他人的傾向,從而使一個人才去採取各種勸說、說服甚至是強迫的行動來影響他人的思想、情感或行為。無論是觀點的陳述,障礙的掃除,還是矛盾的化解,風險的承擔,具備該素質的人都會以願望或實際行動的方式推動其達成或實現。因此,這類人通常能夠在一個團隊里樹立個人權威。
具備影響力素質的人通常表現出以下行為,包括「提請他人注意資料、事實與依據」、「利用具體的事例、證明等」、「強化自己的支持者,弱化自己的對立面」等。
影響力與人際理解力、服務精神等素質的核心區別在於,影響力是為推動他人達成個人所期望的目標而服務;而人際理解力與服務精神更多是為幫助達成他人的目標而採取行動。